中国共产党是在列宁和共产国际帮助下按照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模式建立的,“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早在建党之始就已经被提了出来。(注:当时提交中共一大讨论的党纲明确提出:“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权制”。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宣布,“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但是,对于年幼的中国共产党来说,真正认识这一制度对于党的重要性并打算认真贯彻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根据笔者的研究,瞿秋白作为中国共产党早期杰出的理论家和主要领导人,对党内民主建设十分关注,是党内真正倡导“民主集中制”的第一人。这一重要问题,目前在中共党史及有关瞿秋白研究的论著中,却很少提及。本文则通过史料的挖掘,论证瞿秋白在早期党内民主建设方面的突出贡献,力求弥补这方面研究中的疏漏。 一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十分重视党的建设。但是,由于当时党在幼年,只注意到了如何发展党员人数、扩大党的规模,对于党内的民主建设问题则很少考虑。三大以后,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日益显露,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现。瞿秋白敏感地觉察到这种情况,并试图促其改变。 瞿秋白早年留学苏俄,具有扎实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功底。不过,直接促使他较早关注党内民主建设问题,还与回国后的一段特殊工作经历有关。从1923年下半年开始,瞿秋白担任共产国际代表鲍罗廷的翻译和助手,经常参与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以及国共合作策略的选择。在这个过程中,陈独秀与鲍罗廷因看法不同,在一系列问题上经常产生意见分歧,有时争得面红耳赤。瞿秋白夹在他们中间,常常是左右为难,有时还成为双方发泄的对象,遭到无端的批评和指责。面对这种尴尬,瞿秋白特别想往一种和谐民主的气氛。 1925年1月,瞿秋白在党的四大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2月,即以中央领导人的身份,撰写了《列宁主义概说——改译施达林著之〈列宁与列宁主义〉里的一部》,初步阐述了党内民主与集中两者之间关系,从而把健全民主集中制的任务正式摆在了党的面前。文中强调,党必须要有“铁的纪律”,“要有统一的意志,全党党员行动绝对的一致”。但是,这并不排斥党内可以有“意见的争执、批评和讨论”。铁的纪律“正要预先有详细谨慎的讨论和批评”,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党的决议,“然后大家共同服从多数的决议,这才是自觉的自愿的服从,而不是盲目的机械式的服从。可是,既经议决之后,批评和讨论既经充分辩明之后,意志的统一和行动的一致,便是全党党员的天职”。[1](P22-46)当然,瞿秋白的上述思想是通过“改译”斯大林的《论列宁主义基础》而提出的。所谓“改译”,就是加上自己的理解,让原意更接近中国读者[1](P46)。尽管如此,但这样详细、系统和清晰地阐述“民主集中制”,在中共党内还是首次。 关于民主和集中相统一的思想,瞿秋白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的阐述上,而且运用于当时党的民主建设实践中。1927年,随着陈独秀的步步右倾,其家长制作风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他听不得任何意见,粗暴地对待提意见的同志,从而加深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的危机。为此,瞿秋白在3月间写了《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的长文,深刻批判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同时质问陈独秀:是“第三国际还是第零国际”?他把“家长制”比作封建皇帝的“斩首制”,表示“不怕皇帝制度的斩首”;[2](P528)同时,还比较明确地提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领导的主张。这篇文献在中共五大期间刊印成册,在出席党的五大代表中间引起强烈反响。 二 八七会议后,瞿秋白作为临时中央的总负责人,继续关注党的建设问题。但这个时候,由于大革命失败以来党内存在的“左”倾情绪与共产国际代表罗明纳兹的错误观点结合在一起,在党内形成了“左”倾盲动主义错误,而这个错误在组织上的表现,就是过分强调了“集中”和“服从”。1927年11月,临时中央通过了根据罗明纳兹意见写成的《政治纪律决议案》,导致了一批武装起义的领导人受到不公的处分。这个决议案的制定和施行,不仅弱化了党内民主,也引起中共中央领导层的意见分歧。对于这种后果的产生,瞿秋白是负有领导责任的。但是,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瞿秋白还是没有放弃对“民主集中制”问题的思考。 11月26日,瞿秋白收到一封署名志益的来信,就“布尔塞维克党之民主集权制”问题征询意见。倌中尖锐地提出:目前党所强调的“民主化纪律化”难免流于机械,因为“党内没有真正的民主,则集权的结果,自然仍滞于封建式的集权”;“因为过去党内既不能民主化,再加上机械式纪律,‘东大’式的批评,(注:指“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式的批评。这是当时在“东大”形成的教条主义的批评方式,即动辄给被批评者戴“大帽子”,上纲上线。)将党内一般同志,束缚得像小媳妇一样”[3](P136-137)。瞿秋白结合当时党内民主建设的现状和自己领导工作的实践,对党的民主集中制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并借12月2日回信机会作了详细阐述。[3](P133-135)其要点是: 关于民主化的问题。瞿秋白认为:“党内民主化的主要意义,是要一般的党员、工农分子,都参加政策的决定,了解政策的意义,并且能自己选择自己的指导机关(选举支部书记区委等)”。其好处是:“第一各同志能建议,能在党的总政策(革命的阶级的政策)之下想出许多具体的提议(未决定之前,自然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意见’);第二能将这些提议经过党部指导机关而变成党的决议;第三能够勇敢积极服从党的决议命令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