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4-8日旧金山对日和会召开,包括战败国日本在内的52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而参战最早、付出牺牲最大的对日作战国家中国却被排除在外,最后竟由战败的日本“挑选”了台湾当局作为媾和对象,并与之签订了和约。对于这种被严重扭曲的局面的出现,美英作为旧金山和会的联合发起人当然难辞其咎。然而鲜为人知的是,美英在中国签约权问题上的立场一度严重对立,美国支持台湾当局而英国主张由新中国作为中国合法代表参与媾和谈判。美英之间为此长期争议,龃龉不断。尽管近年来出版的相关著述开始在不同程度上涉及这一问题,但总体上看,国内学术界对美英在中国签约权问题上的争议尚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试图对这一论题做初步探讨。 一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对华政策走向全面敌视。在对日媾和这个牵动远东、太平洋地区和平与安全的重大问题上,美国更是从遏制中、苏的冷战需要出发,全力支持台湾当局的签约权而阻止新中国参与媾和。美国希望借此不仅斩断日本与中国大陆传统的经济、政治联系,达到既孤立、封锁新中国,防范日本的赤化倾向,又借机将日本的传统贸易对象由中国大陆转向台湾和东南亚地区,将日本纳入美国主导下的西方政治经济体制,同时也解决日本与中国大陆隔绝后的资源供给及商品与投资的市场问题,缓解美国振兴日本经济的后顾之优等多重目的。然而,美国要排斥新中国于对日和约之外难度很大。 首先是绝大多数对日作战国家都反对台湾当局的签约权。这其中不仅有在战后处理战败国问题的处长委员会和远东委员会中拥有否决权的苏联和英国,还有在远东委员会中占多数的其他英联邦成员国和一些西欧国家。所以不论是外长委员会的大国一致还是远东委员会的多数表决程序,对台湾当局都非常不利。对此,美国政府负责对日媾和事务的国务卿特使杜勒斯(John F.Dulles)有非常清醒的认识。早在西方国家尚未就中国签约权问题明确表态之前,他就多次对顾维钧说,尽管“迄今为止,它们还没有提,但我觉得,像英国和印度,它们已经承认了中共政权,肯定会在一定的时候这样做”(注:《顾维钧回忆录》第9卷,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41页。)。实际上,除台湾当局外,远东委员会的12个国家中提出反对台湾当局签约的就有10国之多(注:《顾维钧回忆录》第9卷,第90页。)。然而对美国来说至关重要的是英国的态度。因为美国的初衷是排斥中、苏的对日片面媾和,但决不是美日单独媾和。而英国尽管日趋衰落,但“在亚洲问题上,其他一些西欧国家常常指望英国来同美国打交道”(注:威廉·斯塔克:《影响的局限:英国的政策与美国扩大朝鲜战争》(William Stueck,"Limits of Influence:British Policy and American Expansion of the War in Korea"),《太平洋历史评论》(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第55卷,1986年第1期,第66页。),况且在远东委员会中,英联邦成员国就占6个。所以对美国来说,如果英国支持了和约,就意味着远东委员会多数国家支持了和约。 其次是强行中断中日间由来已久的经济联系可能使日本的经济发展受到影响,从而遭到日本的阻挠,美国也将不得不为之承担高额的援助费用。特别因为涉及到英国在东南亚和中国大陆的传统利益,势必招致英国的强烈反对。因此,尽管杜鲁门政府一直担心日本大规模的对华贸易可能最终使其接纳共产党中国,但迟迟未采取断然措施来限制中日间非战略物资的贸易(注:朝鲜战争以前美国对中日贸易的政策考虑在国家安全委员会41号文件(NSC41)中有多处论及,参见:美国国务院:《美国对外关系,1949年》(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49)第9卷,华盛顿1974年版,第826-834页。)。 由此可见,美国要在中国签约权问题上贯彻自己的意图决非易事,而两大难题的解决又都与英国直接相关。为解决上述难题,杜勒斯决定在程序问题上做文章。他一方面极力撇开苏联拥有否决权的表决程序,坚决主张对日媾和将在远东委员会范围内,依据多数表决的形式进行并事先获得了英国和台湾当局的认可,同时为回避与远东委员会多数国家,特别是与英国的正面冲突,美国提出媾和谈判将采取与远东委员会成员国进行双边协议而不是所有对日作战国家的多边会议的形式。1950年9月7日国务卿艾奇逊(Dean Acheson)和国防部长约翰逊(Louis Johnson)联名提交给杜鲁门总统批准的备忘录指出,“将由国务院通过外交渠道与远东委员会友好国家进行私下的预备性磋商”(注:《美国对外关系1950年》第6卷,华盛顿1976年版,第1295页。)。杜鲁门总统在签署备忘录后于9月14日正式对外宣布,授权国务院首先开始与远东委员会成员国政府进行非正式磋商,并阐明“在有机会对那些非正式磋商的结果进行评估之前将不会采取正式的行动(注:杜鲁门总统9月14日的新闻发布会,参见《美国总统公共文件集:哈里·杜鲁门1950年》(Public Papers of the President,Harry S.Truman 1950),华盛顿美国政府印务局1965年版,第637-640页。)。美国政府决定在正式和会之前先行非正式双边外交磋商的主要意图在于避免多边和会可能一开始就在北京中央人民政府还是台湾当局将出席和会的问题上陷于分裂,同时也为了便于美国施展外交手腕,防止联合对美施压局面的出现。更重要的是,美国采取的非正式外交谈判一开始就能起到将新中国排斥在外而将台湾当局延揽其中时效果。杜勒斯曾对顾维钧坦言:安排双边会谈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棘手而又麻烦的问题(注:《顾维钧回忆录》第9卷,第41页。)。而英国外交部也根据迹象认为美国政府这样做“就能让俄国在他们所期望的范围内活动,并继续撇开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注:H.J.亚塞梅与K.A.汉密尔顿:《英国海外政策文件》(H.J.Yasamee and K.A.Homilton,eds.,Documents On British Policy Overseas)第2系列第4卷,伦敦1991年版,第316页。)。所以,美国官方虽未正式提出台湾当局的签约权问题,但其支持台湾当局的意图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