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伐期间国民革命军挥师北上,在沉重打击北方军阀和列强在华势力的军事及政治行动中,也一度出现打击面扩大的倾向,致使在华基督教会成为受攻击的重要目标,发生了一系列反教暴力事件。对于基督教会在北伐期间所受损失及相关责任问题,近80年来一直存在不同的说法。作为事件当事人一方的外国传教士、新闻机构以及部分中国教内人士,曾经极力渲染受损程度,将其与庚子义和团事件相提并论,以至于美国政府紧急要求其在华侨民躲避,94%的外国传教士随即撤离中国内地,逃往沿海通商口岸或离开中国。而中国教外人士及后来的研究者大多回避这一问题,间有论及,也都轻描淡写,认为即便是在具有典型反教性质的南京事件中,外人所受伤害,较之美国军舰炮轰南京造成的中国军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亦微不足道。至于反教暴力事件的责任问题,从事件发生之日起,便言人人殊。有归咎直鲁联军溃逃兵勇的(如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有笼统指控“南军”即北伐军的(如当时多数外国媒体及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侨民);有先说是北军溃兵,后改口说是南军程潜所部,最后,落实到共产党控制的北伐军第六军政治部主任林伯渠头上《如时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的蒋介石及稍后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军政官员》。今日中外学者则各自沿袭不同当时当事人的说法,意见歧出,致使这一本来有案可稽的问题成为历史悬案。(注:南京事件发生后,外国公使团曾发出进行国际制裁的最后通牒,并制定了制裁计划。但制裁一开始就面临困难。因为“当时和后来都没有人能够确定谁应承担肇事的责任:是蒋介石的敌人地方军阀,还是国民革命军、或据信是挑起这次事件以便让蒋介石与外国产生仇隙的共产党和汉口的极端分子?”见美国麦克米伦公司出版,姚凡立等译《蒋介石的外国高级参谋长——史迪威》(黑龙江出版社,1988年),第148页。有关外国传教士撤离的报导,参见《华北美侨将集居滨海各地》,《晨报》1927年4月4日;Kenneth S.Latourette,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 in China.New York,1929,p.820。有关外国政府立场的报导,参见沈亦云《亦云回忆》下册(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68年)第352页。有关武汉国民政府的立场,参见《党政府将有声明:宁案系北军所为》,《顺天时报》1927年4月3日。有关蒋介石及南京国民政府的立场,参见《南京事件因误会而起——蒋、程之谈话》,《顺天时报》1927年3月30日。学者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参见Paul A.Varg,Missionaries,Chinese and Diplomats.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8,p.191;J.G.Lutz,China and Christian Colleges 1850-1950.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71,pp.257-258;B.D.Cole,Gunboats and Marines,the United States Navy in China,1925-1928.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1983,pp.93-94;孙启泰《南京惨案》,《中国现代史大事纪事本末》上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杨天石主编《中华民国史》第2编第5卷,中华书局,1996年;等等。杨天宏《基督教与近代中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章第2节有关论述,亦受到既有学术见解的影响。)本文试图检阅中外相关历史资料,清理事实,对此问题进行新的探讨。 一 基督教会所受损失的历史记录 讨论这一问题首先应当对北伐是否使在华基督教会遭受损失给予确认。北伐是一次带有强烈政治诉求的军事行动,其成功并不完全取决于军事,“政治革命”与“文化革命”相结合是北伐的显著特征。(注:杨家铭:《民国十五年中国学生运动概况》,[出版机构不详],1927年,第57-80页。)北伐军将佐大多出自黄埔军校,由于军校实施民族主义政治教育,学生都满怀民族主义情感。早在1924年的非基督教运动中,军校学生就已不甘寂寞,积极参与反教活动。北伐战争开始后,教会及其传教事业很快成为军队中民族主义者攻击的目标。郭沫若在谈到北伐与反教活动的内在关系时说:“当时是在‘国民革命’的高涨期中,而当时的指导精神之一是‘反对文化侵略’,即是反对基督教的。”(注:郭沫若:《革命春秋》,台北:古枫出版社,1986年,第433页。)正因为如此,北伐军所到之处,反教活动异常活跃。 从有关历史文献上看,北伐期间基督教遭受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教堂、教会学校及医院成为驻军之所。国民革命军是以军阀统治下人民的“救星”身份出现的,北伐的目的之一是解民于倒悬。国民党北伐宣言谴责帝国主义“以军阀为刀俎,以吾民为鱼肉”。(注:《国民党为北伐军出师宣言》,《民国日报》(上海)1926年7月22日。)因此,在北伐推进途中,多能恰当处理军民关系,不扰民,不病商,给老百姓留下“仁义之师”的印象。但是,教会机构显然不在不受侵扰之列。“大军所至,军队、党部、政治部占住教会、学校、医院房屋”成为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注:诚静怡:《全国教会概况》,《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10期,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发行,1928年,第2页。这里引用的是1983年台北再版。)在湖南,“全省除开湘西数县外,一切教堂、学校、医院、住宅,不问大小粗精,无不皆被军队、党会及其他所谓的革命团体所蹂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们的强占是故意的,故教会房屋常在首占之列。”(注:张君俊:《疾风暴雨后的湖南教会》,《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10期,第4页。)在浙江,“凡党军所到处,即访问有无教堂,有无外人住宅,有即入内占据。其善者尚以好言借住,或容主人同居……其不善者竟无理占居,且将主人驱逐,或更加以侮辱焉。”(注:倪良品:《浙江教会现状》,《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10期,第21页。)在福建,教堂驻军几乎司空见惯。(注:许锡慧:《闽南教会现状》;许荣藩:《闽北教会现状》,《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10期,第28-29页。)在安徽,“教会屡经驻军”,“大军云集之时,会所学校,均为军队占驻,各项事工,均无形停顿”。(注:赵叔平:《安徽教会现状》,《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10期,第29-31页。)在江西,南昌、九江、吉安、河口、弋阳、贵溪、安仁、乐平八处内地会的教堂大多在战火中损毁,“其余则为军队及党部占驻”。美以美会、中华圣公会、执事会及其他各会教堂、学校、医院面临的情况亦大率如此。(注:吴季穆:《江西教会现状》,《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10期,第35-37页。)在河南,“在革命空气紧张,军事行动时期,各处军队云集,多数喜占住教产……待军队一走,地方上之党部或其它新成立的机关,即继续占用教产。”(注:俞恩嗣:《河南教会现状》,《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10期,第38-40页。)在江苏、湖北、山西等地,也有类似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