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3X(2003)06-0060-05 苏区时期的政党制度为一党制,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统治地位。中国共产党既是革命党,又是执政党。作为苏区惟一合法的执政党,在党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形成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组织的意志直接面向国家行政机关,并起支配作用。由于年轻的中国共产党缺乏建政经验,照搬了苏联的党政关系模式,误解了党对苏维埃政权的领导,以致于在30年代各苏区均普遍存在较严重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党代替苏维埃政府,包办了其一切工作,委派苏维埃政府的所有干部,政府中的工作人员几乎为清一色的党员。党是苏维埃政权的领导者,党应在苏维埃政府中建立党团组织,发挥党团作用,使党的方针政策,经过适当的程序,成为苏维埃政府的决议,来体现党的领导,党应向苏维埃政府推荐大批优秀党员干部,经过群众的代表选举,担任苏维埃政府的领导职务,并注意在革命斗争中,提拔大批非党员工农积极分子,参加苏维埃政府的管理工作,使苏维埃政府成为真正代表工农群众利益的政权机关。 一 30年代,党与苏维埃政权形成一种极不正常的关系,党包办了苏维埃政府的一切工作,苏维埃政府形同虚设,仅仅照转党的决定,苏维埃政府的党团组织不够健全,党任命苏维埃政府的所有干部,甚至于派一些犯错误、工作能力薄弱的干部到政府机关工作,不能有效地发挥党对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作用,各苏区均存在较为严重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 党将政权机关搁置一边,直接插手政府的工作,越俎代庖。党和红军在群众中的威信很高,“群众遇事要问党,政府解决了似乎靠不住,一定要问党,党在家长制度个人包办的作风下,问党必须问书记才放心。这种风气直到现在还未完全改正。党的包办制度的盛行,一切工作归党,简直党在政府及各群众团体中的万能,一切政府和群众团体的问题由党部直接解决,因此,苏维埃工作的建立群众团体的独立工作,简直没有苏维埃和群众团体,只是变成了执行党的命令的机关。”[1]“以党代政”极为盛行,苏维埃政府仅仅机械地转述党的决定,而苏维埃自己独立的工作系统陷于瘫痪,政府例会不正常,也不计划工作。有的苏区党部由反对党包办政府的一切工作,又走向另一极端,放弃党对苏维埃政府的领导,对苏维埃的工作完全不管。江西苏区“机械的了解由反对对党的包办而变为党的一切不管而只顾到党的本身工作,以为苏维埃已有上级了,群众团体也有上级了,由上级去直接指导,党不要包办,可以不管了。”[2]湘鄂赣边区党组织对党包办的错误特别加以纠正,然而,“矫枉过甚,因之又发生了相反的错误,就是苏维埃的工作,党全不过问,党与苏维埃形成了一个对立的形势,好象苏维埃工作与党不相关的一样,若问一问苏维埃的工作,党全不知道。党不知经过自己的党团去领导苏维埃,所以苏维埃的工作做的很坏,这两个极端相反的错误,都应纠正的。”[3]无论是党包办苏维埃政府的工作,还是党对苏维埃政府的工作完全放任不管,放弃党对苏维埃政权的领导,都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坚决的反对过去党包办苏维埃的右倾错误。但同时尤其要反对目前放弃领导苏维埃的一切工作的右倾错误。”[4]这两种错误倾向都应该加以反对,予以纠正。 党必须通过苏维埃中的党团来领导苏维埃政府的工作,然而,各级苏维埃政府中的党团组织极不健全。赣西南“各级政府的党团都不健全,不能解决问题,大小问题都要党部解决,因此形成党部代替了政权,所以有些地方群众对党部还比对政府的信仰好。”[5]闽西苏区也是如此,“多系党员包办,因此没有党团之建立,党与政权混在一起。”[6]由于党团组织不健全,难以发挥党对苏维埃政权的领导作用。尽管有些苏区在苏维埃政府中建立了党团组织,但并未发挥党团应有的作用。湘赣边界“政权机关里的党团组织有些地方没有,有些地方有了也用得不完满。”[7]党团与党部的关系没有理顺,要么党团没有自己独立的工作能力,凡事均依赖党部解决,要么党团不服从党部的领导,与党部处于对抗状态。党团应服从党部的领导,代表党在苏维埃政府机关中发挥积极作用,事无巨细均依赖党部来解决,或脱离党的领导,与党闹独立,都是错误的。 党委派苏维埃的干部,苏维埃的负责人大都是党委派,而不是由群众直接选举。由于“苏维埃的负责人不是群众选举的”,而是由党委派,所以,“群众对苏维埃很少的信仰,因为苏维埃到某处,即令农民放哨或当差,农民异常怨怒。”[8]必须由群众自己选举苏维埃的委员,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为群众所拥护。不仅苏维埃政府干部,党可以随便调动,而且政府一般工作人员,党也随便予以撤换。“苏维埃和群众团体的组织和工作人员都是放在党的荷包内的,党可不经过群众路线而自由调动,因此苏维埃和群众团体独立系统的建立就成了具文,苏维埃法令的执行,群众团体上级决议和通告之执行,全视地方党部之负责人为依据。”[9]苏维埃的选举徒有虚名,由党包办,党决定候选人的名单,照例提交代表大会形式上表决通过。而“没有首先由各革命团体提出候选委员名单,发动选民来讨论和审查。”[10]在各级苏维埃政府的改选中,党指定候选人,强迫选民通过的现象非常严重,以致各级苏维埃政府改选后,被选举的人仍不能胜任其所担负的工作,也得不到群众的信任。 党不仅委任苏维埃政府的干部,而且派往苏维埃政府的干部,并不都是优秀干部。“苏维埃政权的选举运动,未曾在广大群众中进行,有些地方党部不愿把忠实能干的同志派到地方苏维埃中工作,而时常派些所谓‘受处罚’、‘成问题’的同志去干这些‘党外’工作,以致形成有些不了解的同志们把苏维埃政权中工作看成处罚之一种办法的现象。”[11]派往政府机关工作被认为是对犯了错误的党员的一种处罚的方式,不利于调动政府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不利于发动群众踊跃参加政府的管理工作。由于派往政府工作的是有问题而又无能力的干部,因此,许多优秀党员不愿意到政府机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