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年现代文学研究界有一个重要的学术活动,即五月在北京召开的纪念李何林先生诞辰一百周年学术讨论会,我正好在南方讲学,未能与会,为此而深感遗憾。现在只能用这篇短文来谈谈自己对李何林先生的学术贡献的认识,以表达对于这位我所尊敬的前辈的一点敬意与怀念之情。 李何林先生在80年代回顾自己的学术道路时,这样说道:“1938——1939年间我编写《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的思想武器,是在这以前的十年间所接受的,‘革命文学’论争前后所介绍宣传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文艺理论,‘左联’成立以后所译介与传播的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并“力图结合中国文艺运动的实际”。(注:李何林:《我的文学研究和学术生涯》,《李何林全集》第1卷3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这是 一个重要的说明:它表明李何林先生的学术研究从一开始即是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 与方法作为考察、描述中国现代文学的依据的。而据樊骏先生的研究,“对于‘五四’ 以来的新文学进行比较系统的历史考察,开始于二十年代末期,正当进步的文艺界、学 术界开始出现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高潮之际。当时,不仅革命作家在马克思主 义的指引下,提倡无产阶级文学;在社会科学的众多学术领域里,也纷纷建立起马克思 主义的新哲学、新史学、新经济学、新教育学……形成一个声势浩大的马克思主义的新文化运动。萌发于这个时期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从一开始就鲜明地显示出这样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趋势”。(注:樊骏:《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论中国现代 文学研究》,50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应该说,李何林先生正是这样的“马 克思主义的新文化运动”所培育的新一代的学者,我们也必须将他的研究置于“中国现 代文学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发展历史这样一个大的学术背景下来加以考察与说明 。 如樊骏先生所说,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来考察中国现代文学,“最早的研究成果,主要是革命作家关于五四文学革命和初期新文学的评论”,(注:樊骏:《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50页,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2年版。)如瞿秋白的《<鲁迅杂感选集>序言》,茅盾、冯雪峰、胡风的作家作品论 ,都是至今仍为人们提及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论。而瞿秋白的鲁迅论更是给李何林先生的 研究以极大启示和直接而又深远的影响。直到20世纪60年代他还这样向南开大学的学生 专门介绍瞿秋白的这篇文章:“这在当时是思想界的最高成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 的原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论的最正确最深刻的运用”。他高度评价瞿文 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运用于鲁迅研究,而“又不是概念式的抽象的论述或贴标签, 而是从具体的思想斗争材料出发,具体人的思想出发来论述的”,“全篇也充满了历史 主义的精神,从当时历史的具体情况出发来评述某种思想,而不做脱离时代具体情况的 一般的肯定和否定”。(注:李何林:《瞿秋白<鲁迅杂感选集·序言>的特点(1962年在 南开大学讲课的提纲)》,《李何林全集》第4卷246页。)尽管这是20年后的分析,但如 果结合李何林先生本人的研究,是不难看出他自己也是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 析的观点、方法与具体的历史材料相结合的。而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路线;恩格 斯早就说过:“如果不把唯物主义方法当作研究历史的指南,而把它当作现成的公式, 按照它来剪裁各种历史事实,那末它就会转变为自己的历史对立物”(注:恩格斯:《 致保·恩斯特(1890年6月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72页,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 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 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注:恩格斯:《 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18页,人民出版社19 72年版。)。可以说,李何林先生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正是这样的在中国现 代思潮史这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运用与发展“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自觉的最初 的努力与尝试。为此,他确实作了“多年冷静钻研”,是“充分地掌握了历史资料”, 才完成这一任务的。——据先生的自述,早在1929年他就编选了《中国文艺论战》与《 鲁迅论》两本史料集,以后更对文艺论争与文艺思潮给与极大关注,“注意随时搜集有 关这些论争的资料,正反两方面的资料都要”,前后积累了九年之久,才于1938年至19 39年最后成稿。(注:李何林:《我的文学研究与教学生涯》,《李何林全集》,第1卷 1—2页。)而在写作中又有意地采取“论评”与“资料长编”结合的叙述方式,(注:李 何林在《<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史论>1982年版重版说明》中曾说:“我没有总结出它 的‘史’的发展脉络或规律,我只稍稍提到每次斗争的社会政治背景和原因,以原始资 料为主。因此,只能叫作文艺思想斗争史资料‘长编’,不是‘史’”(《李何林全集 》第3卷3页)。但这其实也是可以视为文学史研究与叙述的一种模式的。)“除依编者个 人见解所下的论评外”,“多多引用原文:一以保存各时期作者的文艺思想的本来面目 ,以免复述失真;一以供人们查查旧案”。(注:李何林:《<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史 论>序》,《李何林全集》第3卷6—7页。)这就表明,李何林先生的马克思主义的现代 文学研究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鲜明的倾向性(这一点,我们将在下文展开论说)与“一 切从历史材料出发”的科学性相结合的特点,并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写作模式,逐渐形成 了独特的学术个性与传统,至今仍在启迪着后人。 作为马克思主义学派的新人,李何林先生在1938年写作《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 时,给自己所确立的目标,是要在瞿秋白等前辈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 史观与研究方法由新文学作家、作品的评论,深入到文学史的研究领域。他曾在一篇文 章中这样谈到作为他的研究出发点与动因的“问题意识”—— “从社会经济基础上来解释上层文化现象,无论是对历史、社会、文化、政治或文学艺术各部门,在中国都还是很幼稚的学问;我们至今还没有一本这样的中国文学史或艺术史…… “自五四运动到现在出版的几十种中国文学史,有一部分是学术史中夹文学史,它们把经史子集都包括在内(集中有一部分是文学);有一部分文学史则注重形式上的数量列举和作家短史与作品举例,就文学本身范围内叙说一点某时期某种文学所以兴衰的原因;对于某作家或某类作品,多半赞扬一通,说如何好如何好,很少看见他们说过坏处或缺点,更不提什么社会意义或价值了。其余一部分文学史则应用社会学的观点,用时代社会因素来解释历代文学现象,对于作家作品的形成,都大略找出他们的时代社会背景;这算是中国文学史著作中最好的一类。不过,社会学的观点虽已走进科学方法的大门,可惜尚未升堂入室。我总觉得所谓时代社会还嫌有些笼统,某一时代社会之所以成为那样,似乎还有另种基本的东西作为主要因素在决定着它。 “在‘九一八’前后,当新哲学和新社会科学开始大量输入中国,引起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时,记得有一两本文学史书是从社会经济基础上来撰述的。据我现在的一点残余记忆,觉得他们的解释文献现象与社会经济基础和其他上层文化的关系,似都嫌单纯和粗略。…… “因此,中国的一切文化学术史和文学史,可以说是还停留在社会学的阶段,很少有进步的著作出现(虽有,很少)。中国很需要有一本用进步的科学方法写作,不忽略文学本身的源流或发展,并兼顾与其他上层文化关系的文学史”。(注:李何林:《中西市民社会的文学共同点》,《李何林全集》第4卷137—138页。) 李何林先生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正是他的这一追求的具体实践,可以说是中国第一部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也即李何林先生在文中所说的“进步的科学方法”)写作,又“不忽略文学本身的源流或发展”的现代文学思潮史。 于是,我们注意到,在《绪论》一开始,作者就讨论“‘五四’的新文化运动”的“经济基础”问题。这是一个“五四”新文化运动何以发生的问题,是任何研究者所不能回避,也是最能显示不同学者的不同的理论背景的。在“五四”发难者的陈独秀与胡适之间,就有过一次论争:先是1923年陈独秀在《<科学与人生观>序》里提出:“我们相信只有物质原因可以变动社会,可以解释历史,可以支配人生观,这便是‘唯物的历史观’”。胡适在《答陈独秀先生》中则表示:“我们治史学的人,知道历史事实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所以我们虽然极欢迎‘经济史观’来做一种重要的史学工具,同时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思想知识等事也都是‘客观的原因’,也可以‘变动社会,解释历史,支配人生观”。陈独秀在《答适之》中又进一步指出:“唯物史观的哲学者也并不是不重视思想文化宗教道德教育等心的现象之存在,惟只承认他们都是经济基础上面的建筑物,而非基础之本身”。为论证自己的观点,陈独秀谈到了“五四”的起因:“常有人说,白话文的局面是胡适之、陈独秀一般人闹出来的。其实这是我们的不虞之誉。中国近来产业发达,人口集中,白话文完全是应这个需要而存在的。适之等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章行严一篇文章便驳得烟消灰灭。此时章行严的崇论宏议有谁肯听?”(注:上述讨论文章收《胡适文存二集》,《胡适全集》第2卷,222、224——225、227 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胡适后来在1935年所写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 论集·导言》里又作出了回应,强调“历史事实的解释不是那么简单的,不是一个‘最 后之因’就可以解释了的”,胡适更重视的是多元的,个别的,偶然的因素,他这样谈 到自己所写的关于五四发生的回忆文章《逼上梁山》的动因:“是要用我保存的一些史 料来记载一个思想产生的历史。这个思想不是‘产业发达,人口集中’产生出来的,是 许多个别的,个人传记所独有的原因合拢来烘逼出来的”。(注:胡适:《新文学大系 ·理论建设集·导言》,《新文学大系·理论建设集》15、17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 年据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6年版重印。)了解了这样一个背景,我们就可以懂得, 写于1939年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看作是作为一个年轻的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文学研究者的李何林先生,对这场论争的一个介入与发言。他与陈独秀一样力图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来阐释“五四”的发生,强调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民族资本,在帝国主义的压迫的放松中”的“兴起”,“代表这兴起的民族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影响也日益显著起来”,“‘五四’的反帝反封建运动正是在此种觉醒下勃发起来的(俄国的“十月革命”也给这一运动以很大的影响),相应着这种经济政治的情势,于是在文化方面就有了‘新文化运动’的出现”,而“新文化运动的标志,是提倡民主,提倡科学,提倡怀疑精神,提倡个人主义,提倡废孔孟,铲伦常”,而“这些内容,都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就是接受资本主义文化,反对封建思想”。(注:李何林:《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绪论》,《李何林全集》第3卷4—5页。)这些论述显然是比较粗略的;后来,李何林先生又写了《中西市民社会的文学共同点》一文,从“市民社会的文学”的角度,从文学发展的源流与发展,来探讨“新文学”的产生与性质,如李何林先生自己所说,他的写作动因是想“藉以证明这新的历史观或科学方法的正确”。此文可注意之点有二:“市民社会的文学”的概念提出本身,自然是以西方文学的发展为参照的,但论述的着眼点却是“它们的一般和特殊,同点和异点”,因而有了以下的说明:“本文的市民社会是广义的资本主义社会,是把孕育近代工业资本的封建社会内的商业资本主义也包括在内;所谓‘市民’,是商业资本发达以后的城市市民,虽然可以包括工业革命以后的大工商阶级和金融资产阶级,但也包括小商人及手工业者等等在内;所以它不是单指近代资产阶级而言,市民社会也不单是狭义的工业革命以后的资本主义社会”,并有了“以鸦片战争为界”的两阶段的划分:之前是“封建社会的商业资本阶段”,“以后的中国近百年社会,虽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但是有着主要的近代市民社会的成分与趋向,因此我把它作为中国市民社会的一个段落,放在本题的范围之内”。而文章的具体论述,则集中于“新文学”的语言、文体和这样的“市民社会”的关系,于是,就有了“中西市民社会初期均有新语文的新文学产生”、“小说是中西市民社会的叙事诗”、“政论文学是中西工业市民阶级兴起时的斗争武器”这样的命题的提出与讨论。(注:《中西市民社会的文学共同点》,《李何林全集》第4卷138、140、141、143、150页。)这里对“经济基础”与“阶级”、“社会”,以及作为文学本体的“语言”、“文体”关系的探讨,显然是既坚持“经济基础的最终的决定作用”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与阶级分析的方法,但又避免将其简单化、直线化的一个自觉的、最初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