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35(2004)02-062-04 一 蒋光慈在《十月革命与俄罗斯文学》这篇长文中,曾以波格丹诺夫等人的观点为依据 ,谈到了无产阶级诗人的特征,称他们是“地上的歌者”、“城市的歌者”,说他们歌 咏城市、机械和工人的生活,而鄙弃“一切天上的不可想象的幻景”。[1]这种评价表 现了中国左翼诗人对都市文明的自觉认同。实际上,30年代大多数左翼诗人不仅像蒋光 慈一样肯定都市文明,而且也试图自觉地在创作中表现这种文明。蒲风就说,“现代的 诗,应当更多一些工厂的汽笛,人类集团的争面包争太阳的喊叫,映照。”[2]有人甚 至声称,“唯有这骚扰的广大的都会才是我们的斗争地”[3]。 然而,在30年代左翼诗人对都市文明的理性肯定背后,又常常是对这种文明的潜意识 的抵制。这种矛盾,在他们的诗歌创作中都多少有所体现。一方面,以政治实践为目标 的都市批判尺度,使他们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半殖民地都市社会物质财富分配的不公、以 及剥削者为富不仁的道德缺陷及其奢侈糜烂、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义愤,往 往不仅与特定的民族主义情绪相关联,也与中国固有的传统道德相呼应,从而被转化为 对都市文明的否定评价;另一方面,以自然崇拜为基础的诗学观念,作为一种潜在美学 趣味,也使他们对都市带有不自觉的审美排斥。于是,通过特定的现代政治意识形态, 一些左翼诗人持有的传统道德标准和审美态度获得了现代性的包装;被转化为理解和表 现都市的诗学原则。在理性中受到推崇的“伟大的都市”,在诗歌创作中却往往成了体 现阶级社会“不公”和剥削阶级“糜烂”生活的象征,成为“丑陋”的怪物。 如何使诗歌既借助都市批判完成其政治批判和社会动员的使命,又站在历史和美学的 高度来表现现代都市文明的伟力和美,反映都市生活的复杂性和矛盾性,这实际上是对 30年代左翼诗人的挑战。只有真正站在现代文明立场、从独特的个体体验出发去观察都 市人生、并以适于表达现代人人生经验的艺术手法来传达自己感受的诗人,才能突破自 己观察视角的某些限制,对都市生活的丰富性复杂性作出更为深刻的艺术把握。这一点 ,决定着30年代左翼诗人对都市文明的体验和表现的深度。 二 早在《笔立山头展望》等诗中,郭沫若就从现代都市景观里“发现”了诗意。但这些 诗歌以“遥看”的视角打量都市,使诗人与都市之间形成了一段“超然”的距离,从而 “过滤”掉了都市生活的“凡俗”内容,所以,诗人才从都市中感受了“万籁共鸣的 Symphony”和“自然与人生底婚礼”。这种感受其实不过是传统“天人合一”审美感受 的延伸;诗人以“牡丹”来形容烟囱的滚滚浓烟,也表明他的“诗意”是与传统的自然 意象序列相关连的。一旦他逼近都市日常生活的时候,都市就成了丧失灵魂的丑陋俗物 。在上海的街道上,他看到的是“游闲的尸,/淫嚣的肉”、“满目都是骷髅,/满街都 是灵柩”(《上海印象》)。《上海的清晨》一诗,更力图以“自然”来对抗“被窒息的 gasoline毒尽”的都市;“我赤着脚,蓬着头,叉着我的两手,/在马路旁的树荫下傲 慢地行走,/赴工的男女工人们分外和我相亲”。这里,“天然去雕饰”的“自我”既 是“我”“傲慢”于人工化都市的资格,也是与工人联系的桥梁,“自然”把“我”与 “男女工人们”联系起来,也把“我们”与“富儿们”分开:“我们的赤脚可以登山, 可以下田,/自然的道路可以任随我们走遍!/富儿们的汽车只能在马路上面盘旋。”这 种建立在自然崇拜之上的美学意识和以自然为基础的道德情感,把城市当成罪恶和不自 然的象征而加以贬低,因此,与自然隔绝的上海被喻为“囚牢”,而“我们”则是这“ 看不见一株青影”,“听不见一句鸟声”的囚牢中的“囚徒”(《朋友们怆聚在囚牢里 》)。郭沫若“转向”后写的《诗的宣言》,也把“自然”作为阶级意识的基础。他认 同“赤着脚,裸着身体”的工农,是因为他们“真率”,而“富有的阶级”即使“美” ,也因为不“真率”难以成为“诗意”的源头。这种推崇“真率”、“自然”、鄙视人 工美的尺度,与传统的乡土性诗意感受一致,把人工化的都市排斥在“诗意”世界之外 。 蒋光慈虽强调无产阶级诗人与都市的关联,却少有取材于都市的诗作。他留苏时期写 的《新梦》中虽也有《莫斯科吟》这样以都市为吟咏对象的作品,但这类作品主要表达 的是一种对圣地的礼赞,而不是现实的都市。诗集《哀中国》把目光转向了满目创痍的 地面,却仍然用浪漫主义审美尺度,把世俗化的都市摒除于“诗意”之外。在他看来, “罗曼蒂克的心灵常常要求超出地上生活的范围以外,要求与全宇宙合而为一。”[1]( 57—134页)这种超越性的“罗曼”尺度,使都市的“地上生活”注定与他的“诗意”无 缘。所以,在他涉及都市的几首诗里,无论是传统形态的古都,还是有“现代”特征的 都市,都呈现了可憎面目。例如,在他那种“天涯漂泊者”眼光中,京城“红门绿院” 和如川的车马,映射着的是“王公侯伯的尊严”和“官僚政客的舰颜”;东交民巷“崭 然”的洋房,也表现了帝国主义者在中国“无上的威权”,即使在没有“破衣烂褛的儿 郎”的中山公园,他也看到了贫富的差异(《北京》)。对森然的皇城帝都的厌恶,使他 怀念起充满革命活力的上海,《我要回到上海去》就表达了这种怀念。这里,遥远的距 离,也“过滤”掉了上海的“凡俗”性,而突出了它与那些重大革命事件关联。但当他 真正置身于上海街头的时候,这个城市却同样令人生厌。《我背着手儿在大马路上慢踱 》就是对“凡俗”上海的否定。诗人不仅试图表现上海熙熙攘攘的街头带给人的感官冲 击,而且也对街头那些“面红齿白的美丽的姑娘”充满了憧憬,但他意识到自己“流浪 的儿郎”身份,这个带着“自然”人特征的身份,即使他觉察到了自己与都市女郎之间 不可逾越的距离,又为他提供了傲然于世俗的资源,使他在熙熙攘攘的人丛中看到了“ 空洞”:“这是些行走的死尸,污秽的皮囊,/这是些沉沦的蚂蚁,糊里糊涂地扰攘,/ 这是些无灵魂的蠕动,混沌的惨象,……”这种“淳朴”的人性尺度,使他对都市人的 批判有着浓厚的乌托邦色彩。但他并未住足于此,而很快把这种批判转化为改造世俗人 性的暴力性想象,设想着假如自己获得神话里的神奇力量,就会把这些都市人赶到东海 里去洗濯,驱散“这些尘氛浊气”“震醒他们的梦寐”或“烧尽一切不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