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4)03-0142-06 吴宓主编《大公报·文学副刊》是《学衡》后期的事。《文学副刊》在当时被视为《 学衡》的同路刊物,且由于报纸作为大众传媒发行量大和速度快,使得其实际影响自然 超过了《学衡》。也就是说,“学衡派”的势力和影响,一度从相对狭小的学术界渗透 到北方最有实力的大众传媒。 1928年1月2日,《大公报·文学副刊》第1期出版发行。以后每周一期,至1934年1月1 日,《文学副刊》共出版313期。 在《学衡》后期,由于经费不足和稿源缺乏而导致脱(拖)期的情况下,《文学副刊》 的实际影响超过了《学衡》。《文学副刊》不登新文学作家的小说、散文,尤其排斥白 话新诗。这和“宗旨与体例”中所说的“毫无党派及个人之成见”,“文言白话之体, 浪漫写实各派,以及其他凡百分别,亦一例平视,毫无畛域之见,偏袒之私”完全相悖 。《文学副刊》上所登的文学创作几乎全是旧体诗词。而旧体诗词的作者,大都是“学 衡派”成员,且在北方,尤其以原吴宓的清华学校同学、清华大学的教师和清华研究院 的毕业生为多。其次是原南京高师——东南大学的毕业生。吴宓本人大量的旧体诗词是 在《文学副刊》上刊出的,这曾引起胡适的强烈不满(注:胡适1933年12月30日的日记 中记有:“今天听说,《大公报》已把《文学副刊》停办了。此是吴宓所主持,办了三 百一十二期。此是《学衡》一班人的余孽,其实不成个东西。甚至于登载吴宓自己的烂 诗,叫人作恶心。”见《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11册,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90。胡 适写这日记后,《文学副刊》又于1934年1月1日出了第313期。)。后来《文学副刊》被 胡适的两个学生(门生)杨振声、沈从文所办的《文艺副刊》取代,变成新文学的阵地, 自然与胡适有关。在《文学副刊》上登的文章,《学衡》多有转载,如王国维纪念专号 ,以及一些外国作家的纪念文章。 一、张扬古典主义,反对浪漫主义 吴宓在大学授课期间,多次开讲《文学与人生》的课。在《文学副刊》创办的初期, 他便登出了《文学与人生》的部分内容。 吴宓首先主张文学的范围应当扩大。因为近代以来,中国与西洋接触,政治、经济、 社会思想种种变迁,人生的经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生的情形日益纷繁,中国文学 的范围不得不随之而扩大。今天要创造和评论文学,均当以中外、东西、新旧人生之总 和,及中外、东西、新旧文学之总和作为思想的对象,为比较及模仿的资料。批评者和 普通的读者要懂得文学的范围实际是与人生的全体同大。这是文学创作与批评的基础。 [1] 吴宓认为文学中所描写的人生,是本能、直觉、理性、意志、感情、想象的联合构成 。古典派的伦理主张,实际上是各种性行原素的调和融洽。因此他反对写实派、浪漫派 和自然派的种种表现。认为西洋文学史上的各派循环,专重性行原素的某一方面的文学 决非人性的正当和文学的正常现象。[2]他认为文学是人生经验的表现,浪漫派最重主 观,惟自我表现。写实派、自然派最重客观,惟真是崇。这些派别中的作家所表现的人 生都不是真实的完美的艺术人生。文学是人生的模仿和经验的反映,是超越主观、客观 之上的东西。因此,决无绝对的主观,也无绝对的客观的文学。[3]同时,他认为,文 学所表现的是人生之常,兼及其变。凡古今伟大的作品,必须攫取人生人性中之根本普 遍事实,为其题材。在选择中,专取人生经验中最有价值最有趣味的奇妙精彩的部分, 写入书中。并且是写来酣畅淋漓,使读者激切感动。在这方面,古典派文学表现得真切 完善,而浪漫派、写实派、自然派,皆只注重表现人生人性之变,而遗弃其常。他说, “浪漫派文学不遵规矩,惟务创新,以奇特为高,以诡异为尚。又凡事喜趋极端,矜炫 浮夸,纵获奇美而失真善。写实派文学描绘务期得真,惟观察不广,选择不精。每以一 时一地偶然掇拾之材料,概况人生人性之全体。故不免拘囿而陷于一隅。自然派文学昧 于人性二元之要理,不知人实兼具神性与物性,而视人如物。谓人之生活纯为物质机械 ,受环境之支配,为情欲所驱使,无复意志责任道德之可言。此其对于人生人性仅知其 半,而未识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在”[4]。 从这点出发,就小说而言,他推崇哈代的古典主义倾向,而不满卢梭的浪漫。认为哈 代丝毫没有浪漫主义的色彩,而且精神实近古典,重视“三一律”[5]。他反对易卜生 的问题小说和问题戏剧,认为这些东西是作者人生观偏狭的产物,其训诲主义是文学的 禁忌。他视易卜生的问题小说和问题戏剧为浪漫主义之余波,说易卜生把罪恶归于社会 ,而个人实际上不负责任。他认为这看似真诚负责,实为虚伪作假。[6]他甚至把福禄 特尔也视为伪古典派。因为真正的古典派是目的必高尚,精神必庄严,格调必雅正。而 福禄特尔攻击礼教,矢口谩骂,议论见解常近伪古典派,且常流于伪古典派的矫揉造作 的恶习,专以雕琢为工[7]。 吴宓认为当今社会被科学和感情上的浪漫主义所统辖,蔑视道德、任意改革、打破礼 教、表现自我等种种事理,皆源于卢梭。“以感情为道德,以骄傲为美行。唯我独是。 人皆可杀。”吴宓列举了反卢梭者所指出的卢梭及浪漫主义的十大罪状:一、自尊自私 ,自命天才,而斥人为凡庸。凡有悖吾意者皆有罪。二、以奇异为高,异容异服。甚至 别立文字,别创文体,但求新异,不辨美恶。三、纵任感情,灭绝理性。谓感情优美之 人,无论其行事如何,不能谓之有罪。四、谓情欲发乎自然,无往不善,不宜禁阻。世 间之美人,以及厚生利用之物,皆专为天才而设。五、天才及善人必多忧思,常深堕悲 观。六、天才及善人必终身饥寒困苦。世人忌之妒之,皆欲害之。七、天才与世人皆不 能相容,而独居乡野,寄情于花鸟草木,倘佯于山水风光,则异常快乐。八、天才常梦 想种种乐境,不能办事,不善处事,喜过去与未来,而恶现实。九、天才喜动恶静,动 无目的、无计划、无方向,任性情而不用思想。文章艺术皆成于自然,出之无心。十、 天才必体弱多病,早夭者多。然赋性仁慈,存心救世。凡此种种,皆可从卢梭《忏悔录 》中见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