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洪子诚先生在《问题与方法》中提出并讨论了当代文学中的“文学体制与文学生产”问题,文学体制是文学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机制和文学场域,中国现代文学的意义生产也有自己的文学体制问题(注:洪子诚:《问题与方法: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232页。旷新年:《1928年的文学生产》,《1928年:革命文学》,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王本朝:《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文学体制作为文学生产的秩序力量,关涉到文学与社会、文学与权力、想像与规则等问题。因此,应该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和深入探讨。人们对文学的社会背景、文学出版与传播、文学社团与流派、文学教育与文学创作之间的复杂关系都曾有过深入研究,已经涉及到文学的体制问题,但却没有建立起文学体制研究的整体性和理论性视野,缺乏文学制度研究的“自觉意识”。文学的体制问题无论是对中国文论建设还是中国文学史研究而言,都应该成为一个有待深入讨论的学术话题。 从传统向现代的文学转型,文学生产方式也有一个从个人写作到制度写作的转变。文学不再是个人的意识观念和语言形式,而成为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占有和争夺的文化场所。现代职业作家的创作机制,报纸杂志的传媒机制,读者接受的消费机制,文学社团、文学机构的组织机制以及文学批评与审查的规约机制等等,形成了中国现代文学的体制力量,同时也可看作是中国文学追求现代性的标志之一。它对文学的意义和形式起着重要的支配、控制和引导作用,借助于体制力量,现代文学也被纳入了社会运行空间,成为现代中国社会发展与变化中的一股重要力量。 文学是作家审美想像和情感体验的产物,同时也是文学生产体制创造的结果。文学的生产过程形成了一套制度形式,借助于文学体制,文学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对社会的影响,才可能被社会所接纳和承认。文学体制作为文学的生产机制,既是文学生产的条件,也是文学生产的结果,它显然是文学的外部力量,但却无处不在,渗透在文学与社会、创作与接受的全过程。布迪厄提出了“文学场”概念,文学场也就是文学生产体制,他认为:“文学场和权力场或社会场在整体上的同源性规则,大部分文学策略是由多种条件决定的,很多‘选择’都是双重行为,既是美学的又是政治的,既是内部的又是外部的”(注:布迪厄:《艺术的法则》,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8页,第306页。)。彼得·比格尔也曾认为:“文学体制在一个完整的社会系统中具有一些特殊的目标;它发展形成了一种审美的符号,起到反对其他文学实践的边界功能;它宣称某种无限的有效性(这就是一种体制,它决定了在特定时期什么才被视为文学)。这种规范的水平正是这里所限定的体制概念的核心,因为它既决定了生产者的行为模式,又规定了接受者的行为模式。”(注:彼得·比格尔:《文学体制与现代化》,《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陈思和曾把在社会的非常时期而没有公开出版、发表的文学称为“潜在写作”,即“被剥夺了正常写作权力的作家在哑声的时代里,依然保持着对文学的挚爱和创作的热情,他们写作了许多在当时客观环境下不能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注:陈思和:《中国当代文学史·前言》,《中国当代文学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潜在写作”说明社会对文学构成了强大的控制和约束力量。因此,也可以把在文学体制中的写作称之为文学的“制度写作”,它不是一般意义上人们所说的为制度而写作的“载道文学”,而是经过文学体制的默许或参与下的文学写作。文学体制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它在一定程度上规定着文学“只能是这样,必须是这样”的存在状态。 近年来,人们也常使用“现代性”来描述中国文学的意义。事实上,现代性也是中国文学现代体制的产物,现代性既指文学的思想、情感、语言和形式,还包括生成文学现代性意义和形式的文学体制。文学的意义和形式诞生于文学体制,文学体制也是文学现代性的组成部分。以报刊杂志、印刷出版等大众媒介和图书流通形成的文学的物化形式,以稿费、市场、社团为支撑的职业作家群的出现,以文学编辑、文学批评、文学检查和奖励所形成的文学意义的阐释和监督机制,它们同时也生产和决定着文学的意义。 因此,就文学而言,现代性至少应有两个层面的涵义,一是文学审美的现代性,二是文学制度的现代性。中国现代文学的审美现代性,主要体现为个人主义思想、人道主义精神、个体生命的存在体验,以及白话文体的自由形式。现代文学以文学审美方式为个人主义价值立法,确立了人的独立与自由意义;同时在社会发展进程中自觉担当文学的责任和义务,以人道主义精神和态度执着于人的生存境遇和命运的表达和审视。现代作家的生存体验是文学现代性的最为本真的创造力量,现代文学是现代生活、情感、心理和思维的审美形式,有着现代社会的历史印记,更有现代作家的生命体验和个人感受。如鲁迅的“孤独”、穆旦的“痛苦”、张爱玲的“荒凉”等都是独特的现代体验,正是他们创造了现代文学的美学个性,创造了文学的审美现代性。社会观念和思想常常趋于相似或一致,但个人的心理感受和生命体验则充满了鲜活和个性。个人主义、人道主义思想有着异域背景和传统基础,浸润着生命体验和心理感受的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就具有丰富的个人性和原创性。白话文是现代文学最为基本的语言表达方式,它拥有开放而多样的语言资源,激活了写作者的想像力,它的自由、灵活的表达方式,创造了现代文学审美形式的生动与丰富。现代的小说、散文、诗歌和戏剧运用了多种技巧,机智而灵活地创造出多样而个性化的文体形式。鲁迅曾主张:“我们要说现代的,自己的话;用活着的白话,将自己的思想、感情直白地说出来。”(注:鲁迅:《无声的中国》,《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5页。)语言表达的“现代的”、“自己的”、“活着的”与“直白地”等特征,正是现代白话文追求的审美目标。周作人认为:“文学是以美妙的形式,将作者的独特思想和感情传达出来,使看的人能因而得到愉快的一个东西。”(注: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岳麓书社1989年版,第4页。)文学所具有的独特的思想感情,美妙的艺术形式和“愉快”的审美感受,这些都是现代文学审美现代性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