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1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2003)06-0023-06 在中国新文学的发轫期,鲁迅是以小说和杂文创作蜚声文坛的。事实上,鲁迅也是中国新诗发展史上最早的探索者之一。他在1918年5月《新青年》4卷5期上发表了《梦》、《爱之神》、《桃花》,同年8月《新青年》5卷1期上发表了《他们的花园》、《人与时》,又在次年4月《新青年》6卷4期上发表了《他》。这一年间鲁迅共创作新诗6首。然而,同鲁迅的小说创作的“一发而不可收”的态势相反,鲁迅的新诗创作到此便嘎然而止。尽管他后来又写了《<而已集>题词》和其他几首民歌体的新诗,但在文学意义上,其出发点和目的都有所不同。完全可以说,鲁迅的新诗创作,作为一种在文学革命运动中有意为之的创造性活动,至1919年4月间便告终止。是什么原因使鲁迅突然终止了新诗创作呢?这一问题至今似乎还没有人认真探究,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作一些努力。 一 鲁迅研究本来是一个具有稳固基础和深厚传统的学科。但是,当我为钻研本课题翻检资料之后发现,鲁迅新诗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并不与此成正比。首先,真正意义上的研究文章实在太少,我期望立足的前人的肩膀并不宽厚。其次,不多的文章中常常是结论鲜明却缺乏论证,在总体上也缺乏趋于一致的共识。再次,某些评论宏观概括尚可,联系具体的作品则难以令人信服。对于鲁迅的新诗的评价较中肯的朱自清,他在评价鲁迅的新诗时说,当时“多数作者急切里无法甩掉旧诗词的调子,……只有鲁迅氏兄弟全然摆脱了旧镣铐。”[1](P3)从这一评价,我们可见鲁迅这几首新诗在中国新诗发展道路上所占的地位和意义了。鲁迅的新诗以新的语言,创作了新的意境,表现了新的时代精神,也尝试和探索了诗的新的表现形式。他以独树一帜的创作实践,为新诗的发展探索着途径。 鲁迅的白话新诗作为中国新诗最早的开拓之作,其史的地位远远大于了它艺术上的成就。客观的说,鲁迅的白话新诗确实算不上成功之作,其影响力甚至还不及胡适等人。诗歌的形式问题首先是需要探讨的问题。在“诗体大解放”的前提下,鲁迅也努力进行诗歌形式上的尝试,走上了“欧化”一路,即采用自由的体式。但鲁迅的这些诗在格式上,语句的排列上,还显得蹩脚,读起来也不流畅。鲁迅对于诗歌形式上所存在的问题显然是有清醒的认识的,后来他曾在信中谈到:“我以为内容且不说,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给大家容易记,又顺口,唱得出来。但白话要押韵而又自然,是颇不容易的”[2](P556)鲁迅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式,他认为“诗须有形式,要易记,易懂,易唱,动听,但格式不要太严。要有韵,但不必依旧诗韵,只要顺口就好。”[3](P220)他对新诗的三易(易记、易懂、易唱),动听,有序,顺口的要求显然在其自身的诗作中也没有得以贯彻,恰如鲁迅所言“我自己实在不会做,只好发议论”[2](P556)。 其次就新诗的语言来说,诗歌是“语言艺术的文学中更其为语言艺术的东西”[4](P251)。语言在诗歌创作中是极为重要的。而鲁迅的用语则表现为语言的直白而语义的深奥。他的新诗用语可以说是字字能识,句句可诵,直白而简陋带着新诗草创期的稚茁,使人往往感觉诗味不足,甚至“不象诗”。从语义上来说又显得过于深奥,往往是初读者不知所云,难以从文词的表面意思中去开掘出深层地意蕴,需要多次吟咏,反复地揣摩方可领略其义。难免有“以义害词”之嫌,这显然是和诗歌语言所要求的语义的多层次性、情绪性、含蓄性、感受性、暗示性等多重要求不符的。这一点是与“五四”时期的崇尚科学理性思维相关的。鲁迅深谙于中国诗歌的语言规律,一方面对于带有文学色彩的风格和内在诗美有强烈的追求,另一方面又要使新诗适应这种科学思维的要求。他认为“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而“于诗美也一点不懂”的“科学底人们”往往会忽略这一点。这里明显的暗示出“科学”与“诗美”的冲突[5](P236)。他试图尝试打破这种僵局,但成果并不显著,因而鲁迅在中国新诗坛上长时间的沉寂了。 在诗歌的意境追求上鲁迅早期新诗不看重意境的传神,而是旨在对于某一观念的婉转的达成,处处显示出的是一位启蒙者的理性思考。使他的新诗甚至使人觉得像杂感一样,其中思想性的东西,超过了抒情的因素。然而从诗歌的角度来说诗歌是最关乎情感的艺术形式,新诗亦不例外。只有在真诚的情感的统帅下才能写出感人的诗篇。鲁迅也并非不看重诗的抒情性的,在1919年鲁迅给傅斯年的一封信里谈到《新潮》上发表的诗作曾说:“《新潮》里的诗写景叙事的多,抒情的少,所以有点单调。此后能多有几样作风很不同的诗就好了。”[6](P255)但到具体的实践中鲁迅自己的诗作又是叙事言理的多,而抒情的少了。鲁迅正是因为意识到了自身诗作上的不足才会深入的思索,进而形成自己的诗论。但是从理论上的倡导到具体的实践毕竟还是有距离的,也正是在不断的探索中,鲁迅对新诗有了深入的了解与认识,最终放弃了创作。 鲁迅不是一个普通的诗人而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他对于文学艺术的追求从来都是严谨而认真的,对诗美有着执着的追求。他认为诗歌的内在规律决定着其形式和内容,风格和意境应达到辨证地统一。但不论是鲁迅的诗歌还是就整个新诗发展史来看,都难以达到诗美统一的要求。因为白话新诗最初作为“五四”初期的那场语言革命的一种实践出现的。它首要的任务似乎还不在自身艺术品性的确立,而在于助新的语言方式的建构,因此诗歌语言与白话口语的一致性是当时最主要的要求。初期白话诗的战士一方面要冲破旧体诗的桎梏,去获得解放和自由,另一方面却又必须在创作上去完成自己的体式。我们现在来看最初的白话诗,那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在诗的语言上只是把白话入诗,都还是粗糙而不曾精练的白话,处处都是草创和新解放的,但又带着旧的痕迹。在诗歌的形式问题也成为始终困扰其发展的一个沉重的任务。新诗在“五四”科学理性思维的倡导下新诗又往往表现为过分的追求明白入话,而缺乏深度与厚度,少了诗的意境。总之,新诗的发展呈现的是其诞生期的稚茁的本色。鲁迅在评价自己的新诗时不仅声称“对于诗一向未曾研究过”“自己是不会作诗的。”[7](P97)还说“我其实是不喜欢做新诗的”[8](P4)对于新诗更是“实在是不会作”[2](P556)。鲁迅也不满意于整个新诗坛,鲁迅在论及中国新诗的成就时曾说:“到目前为止,中国现代新诗并不成功”[9](P17);他还奉劝来访的美国记者不要浪费时间研究中国诗人,因为他们实在无关紧要,除了他们自己外,没有人把他们真当一回事;他甚至尖刻指出,“唯提笔不能成文者,便作了诗人……。”[9](P7-9)鲁迅的评语对于新诗虽然似显苛刻,也确实反映了新诗发展的状况。由于鲁迅对自己的尝试和新诗坛的创作都不甚满意,所以在“打打边鼓”之后也“就洗手不作了”[8](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