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退维谷之境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始,关于当代文学史,关于建国后十七年文学,研究界便是意见纷纭。截至目前,人们对“十七年文学”是现代文学进程中比较特殊的阶段,无论经验或教训都需要总结,这一点已较少歧义;分歧主要是这段文学能否建立一种自律性的历史叙述,与同时期的政治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文学史有自身特点,与其它历史叙述不同,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但问题在于,文学不可能不受政治、历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反思“十七年文学”就是在特定时代的政治氛围中展开的。“文革”结束后,出于对以往政治运动对文学的伤害的反感,人们有意或无意地“淡化”这段历史,也就难免忽略其中值得研究的文学问题。 80年代对当代文学史分期的讨论即是一例。总结一个世纪以来的文学,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文学是否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断代史加以研究,是否具有独立成章的价值,是分期讨论中隐含的主要问题。其实,把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为当代小说起点,这是延续了以往文学史的一种分期方式。正如古代文学史通常以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等不同朝代作为叙述的分期点一样,这种叙述方式的特点,是重视历史上重大的社会政治变更对文学题材、风格及样式所产生的影响。这个问题在当时之所以成为问题,并引发讨论,主要是当时的社会政治趋势使然,因此讨论也超出了一般治史的专业范畴。 实际上,当代文学史既然称之为“史”,必然牵涉到一些史学规定,并吸取历史叙述的成规与方法。这是强调文学史叙述的自律性和文学性,希望叙述过程能摆脱以往模式而另辟蹊径的人难逃的宿命。历史学家认为,史学也和自然科学研究一样,有一个科学的方法问题。爱因斯坦曾告诉他的学生,凡是搞科学研究的人都要牢牢掌握三点:(1)因果律不能颠倒;(2)时间不能倒过去;(3)将来不能影响到现在。在此基础上,我国史学界对历史叙述也有定论:“(1)因果关系不能颠倒;(2)时间先后不能错乱;(3)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不能用后来的发展附会当时。”(注:郑天挺:《漫谈治史》,《文史知识文库·学史入门》,中华书局1988年版。)如果把一定时期的文学看做“史事”,那么“凡是一件史事”,就“应看他最先是怎样,以后(在政治、社会、文化等诸种因素的作用下)逐步的变迁是怎样”。胡适将顾颉刚的这种治史方法进一步概括为,“其实对于纸上的古史迹追求其演变的步骤”,这就是对历史的整理和解释。(注: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胡适文选》,亚东图书馆1930年版;上述顾颉刚的话(《古史·自序》)也转引自该文。)这些有关历史叙述的观念,也成就了历史书籍一般以时间先后为序,并考虑到任何“一件史事”,它“在政治、社会、文化等诸种因素的作用下”逐步演化的叙述方法。 凡事都是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当代文学史写作也是如此。在对现当代文学学科划分的诸多意见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当代”指的是“当前”,是一个不可设定的时代;而原来被划入当代范畴的那部分文学,比如“十七年”文学,由于它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断裂,是一个不成功也不紧要的阶段,只有到了80年代的“新时期文学”才连接起“五四”新文学的流脉。且不论这种看法是否遮蔽了这一阶段文学的复杂性,对“五四”文学精神的理解是否正确;即使我们不把“当代”理解为“当下”或“当前”,就按原来文学史的分期方式,把“当代文学史”理解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学的历史,或者又将这五十多年的文学分成若干阶段,比如“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新时期文学”、“后新时期文学”等等,以为每个阶段自有独立成篇的理由,那么这种历史叙述的难点也已经让人踟躇不前。因为一般说来,历史离现时越远,经时间的过滤与筛选,面目反而比较清晰;离现时越近越不容易写。在中国两千多年文学史上,这一段虽不属于“当前”的文学时评,但在能称为历史的叙述中离现实更近,文本沉淀的时间比较短,历史尘埃尚未落定,写作中常遇到一些人事纠葛,往往旧账未销,又添新怨,对文本的选择和评断就够令人棘手了。 不过,纵有千难万难,这一时期文学依然是历史链条中承上启下、不可解脱的环节。受“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小说是文学领域特别引人关注的文体。1916年,胡适在《新青年》中“很郑重的提出我的白话文学的主张”,并且由于得到“坚强的革命家做宣传者,做推行者,不久就成为一个有力的大运动”(注:胡适:《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自此,白话文学,尤其是白话小说在社会上特别在知识分子中盛行的趋势锐不可当;至1949年后大陆出版各类小说,其间仅隔三十多年,但文字与文体与此前的相比,却已发生明显变化。在语言和文体的改造方面,胡适倡导的白话文学主张,并不因他本人去台湾就在大陆的知识文化界丧失了影响。至20世纪60年代,小说在此基础上有很多演化。例如语言和文体的时代化、大众化,胡适当初认为新文学还来不及研究、却也肯定它“必须有新思想和新精神”(注:胡适:《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这一点,在这一时期小说中已经有了突破性的体现。 但问题也接踵而来。由于白话小说这种文体易于为民众所接受,从而变成“新思想和新精神”的载体,不仅政治家以此作为动员民众的宣传工具,文学家也通过这种形式实现个人经国济世的理想,因此在现当代文学史上,小说“工具说”和“为艺术而艺术”的论争从二三十年代起连绵不断,而且延续至今,例如50~70年代的文学到底是不是文学,这一时期的小说是文学还是纯粹的“宣传”,在艺术上有无可取之处,对此,人们的看法仍然有较大分歧。这就牵扯到对这一时期文学的评价,即它们有无进入文学史的价值?如果有价值,那么其价值表现在哪些方面?有没有值得提出的艺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