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刊的出现改变了文学的传播手段和渠道。传统文学主要以手抄形式和刻版印刷,现代文学则以大众媒介为传播方式,传播时效快,信息量大,影响面广,并具有平民化和大众化特点。文学报刊承担着文学的发表、组织和引导功能,直接影响文学内容、题材和风格的形成,并创造出具有时代性和社会性的文学思潮。本雅明认为:“日常的文学生活是以期刊为中心开展的”(注:本雅明:《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三联书店1992年,第44页。),朱光潜也认为:“在现代中国,一个有势力的文学刊物比一个大学的影响还要更广大,更深长。”(注:朱光潜:《我与文学及其他》,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91页。)实际上,文学报刊就是文学的存在方式和作家的生存方式,它推动了文学的市场化和作家的职业化。 文学刊物是新文学得以立足和发展的阵地,“在发展中国群众舆论和培养新知识分子定型方面,是一种划时代的现象”(注:周策纵:《五四运动史》,岳麓书社,1999年,第263页,261页。)。据统计,从1917到1921年的5年间,全国就新出报刊1000种以上(注:周策纵:《五四运动史》,岳麓书社,1999年,第263页,261页。)。从1922年到1925年,“先后成立的文学社团及刊物,不下一百余家”(注:茅盾:《现代小说导论》,《中国新文学大系导论集》,上海书店,1982年,第88页。),从1919到1927年全国出版有杂志633种(注:《1919—1927年全国杂志目录》,张静庐:《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中华书局1954年,第86-106页。),从晚清到1949年出版的文学期刊,有明确的创刊日期的有988种,没有明确创刊日期的有99种(注:鲁深:《晚清以来文学期刊目录简编》(初稿),张静庐:《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丁编(上、下),中华书局1959年,第510-580页。)。在有明确创刊日期的988种文学期刊中,1872年到1901年有5种,1902年到1916年有57种,1917年到1927年有144种,1928年到1937年有418种,从1938年到1949年有364种。其中有“杂志年”之称的1934年就有47种。在988种刊物中,创刊于上海的有455种,创刊于北京的有106种。仅1933年的上海就出版有杂志215种,按门类划分,人文科学102种,文学艺术40种,应用技术32种,普通杂志38种,自然科学3种。从版本看,通常是16开本或32开本,也有个别独标一格的8开本。从份量上看,几种主要刊物如《申报月刊》、《现代》、《文学》等为16开本,每期在百页以上,装订最厚的《读书杂志》,达700页。杂志内容丰富多彩,定期出版,受到了读者的喜爱和欢迎。在上海还出现了专营杂志的书店——上海杂志公司,常常在一个月内就有近千种杂志,每天平均出版20-30种,形成了一个“杂志市场”(注:旷新年:《一九二八年的文学生产》,《读书》1997年第9期。) 现代报刊为文学与社会、作家与读者架设了一条快捷的中介和通道,拉近了文学与社会的距离。报刊与文学的联姻直接带来了小说的繁荣。阿英认为“晚清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上,是一个最繁荣的时代”,“造成这空前繁荣局面”的原因有三:“第一,当然是由于印刷事业的发达,没有此前那样刻书的困难;由于新闻事业的发达,在应用上需要多量生产。第二,是当时智识阶级受了西洋文化影响,从社会意义上,认识了小说的重要性。第三,就是清室屡挫于外敌,政治又极窳败,大家知道不足与有为,遂写作小说,以事抨击,并提倡维新与革命。”(注:阿英:《晚清小说史》,作家出版社,1955年,第1页。)沈从文也认为:“新章回小说的兴起,是与报纸杂志大有关系的”(注:沈从文:《小说与社会》,《沈从文文集》第12卷,花城出版社1992年,第132页。)。从传统到现代,中国文学的文体有一个巨大转变,从以诗词为中心转变为以小说为中心,小说成为现代文学的主流文体。现代文学要求更大可能地走向社会和生活,相对而言,小说这种文体形式更能承载丰富的社会信息和容量。现代文学对启蒙与革命功能的价值追求,以及由文学期刊而形成的小说市场和读者群,都是现代小说之所以发达的原因。 更为重要的是以文学刊物为中心,中国职业作家出现了。职业作家依赖文学稿酬生活,稿酬就直接来自于文学报刊的发行与出版。商务印书馆在1901年7月创刊的《小说月报》卷首“征文通告”中,其中第4款说:来稿“中选者当分四等酬谢,甲等每千字酬银五元,乙等每千字酬银四元,丙等每千字酬银三元,丁等每千字酬银二元。”(注:宋原放、李白坚:《中国出版史》,中国书籍出版社1991年,第244-245页。)1902年11月,梁启超在日本横滨创办了《新小说》杂志,他在《新民丛报》上刊登了《新小说征文启》,公布了《新小说》的稿酬标准,它规定自著和翻译都付稿酬,稿酬范围只限于10数回以上的小说和传奇(即中长篇小说和戏剧),付费标准是自著本甲等,每千字4元,自著本乙等,每千字3元,自著本丙等,每千字2元,自著本丁等,每千字1.5元;译本甲等,每千字2.5,译本乙等,每千字1.6元,译本丙等,每千字1.2元。在1906年创刊的《月月小说》的“征文启示”里,也有若文章被刊登,则“润资从丰”的说明。1907年创刊的《小说林》明确规定,凡小说入选者,甲等每千字5元,乙等每千字3元,丙等每千字2元。从此,文学的稿酬制度开始形成,作家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从事文学的创作、翻译和编辑就可以作为一种人生选择和社会职业,文学成为作家生活的一部分,出现了依靠写作为生的“自由职业者”。稿酬制度还直接刺激了作家的创作欲望,诱使人们不断进入文学队伍,带来了作家群体的扩大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