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2003)06-0032-06 据袁进先生统计,民国武侠小说总字数不下三亿言[1](P25)。如果这三亿言的武侠小说都像《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2]中的《武侠党会编》所赞扬的那样,中国人真该为这三亿言骄傲了。可惜,这三亿言中,绝大多数都是粗制滥造的文字垃圾。被《武侠党会编》推崇为“杰出”、“优秀”甚至“经典”的一些作品,不仅品位不高,而且都有这样那样的消极、麻痹甚至是毒害作用。三亿言的武侠小说,构成了中国现代文学中的一大灾难。它的泛滥成灾,是中国近现代文学的严重教训。今天,我们理当站在新的时代高度总结这一教训,以开拓中国文学的新境界。而《武侠党会编》那样的廉价的吹捧,却只能误导读者,贻害文学。民国三亿言的武侠小说,从文学史上讲,是一股文学逆流,它是五四新文学的对立面。《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高唱“两个翅膀论”,让五四新文学与“鸳鸯蝴蝶派的旧武侠、旧言情小说”比翼双飞,纯粹是异想天开,也是对五四新文学极大的亵渎。本文拟从七个方面剖析民国武侠小说的要害,以期对《武侠党会编》对民国武侠小说的误评误导作出某种理论上的批评和矫正。 一、“江湖世界”取代现实人生 在古代的侠义小说中,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侠客们虽然武艺高强、膂力过人,但总是吸食人间烟火、立足现实人生的常人。比如,最早的侠女《搜神记》中的李寄,是靠自己的勇敢和胆识斩杀毒蛇、为民除害的。唐传奇中的那些侠客,如虬髯客、古押衙、黄衫客、红线、聂隐娘等,虽然涂上了浓郁的神异色彩,但还是立足现实人生,主持公道,为弱者排忧解难的。宋、明以降,无论是赵匡胤的千里送京娘,还是鲁智深的拳打镇关西,亦无一不然。清代的《儿女英雄传》和《三侠五义》,是侠义小说的两大高峰,其中的侠义英雄同样都是立足社会现实、吸食人间烟火的常人。即使作为侠义小说一大分支的“剑侠小说”(或曰“剑仙小说”),其中虽然有许多荒诞不经的消极浪漫主义描写,但从总体上说,还是关心民间疾苦、惩治贪官污吏的形象居多。《绿野仙踪》可视为剑侠小说的集大成之作,它的主人公冷于冰修道多年,成了神仙,腰揣两名小鬼(“超尘”、“逐电”),但这位“仙人”念念不忘的还是惩治权奸严嵩,解救黎民于倒悬。凡此种种,应该视为古代侠义小说的一个优良传统。清末民初,蜕变期中的一些早期武侠小说,如《侠客谈·刀余生传》、《剑绮缘》、《刺马记》、《热血痕》等,仍然努力保持着这一优良传统。 但到1923年以后的武侠小说中,这一优良传统却遭到了粗暴践踏。尽管平江不肖生的《近代侠义英雄传》塑造了近代爱国大侠霍元甲、大刀王五的光辉形象,尽管白羽的《十二金钱镖》中有许多行侠仗义的细节,尽管王度庐的“鹤铁系列”交织着人间血泪和侠骨柔情,然而,从总体上看,在浩如烟海的武侠小说中,现实人生被“江湖世界”所取代了。 民国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世界”是纷纭而复杂的,一部小说就是一个独立于现实社会的江湖世界。比如顾明道的《荒江女侠》,“荒江”何在?完全是作家心造的幻影。而那位“女侠”,也就叱咤风云在这个心造的幻影世界中。再如朱桢木的《罗刹夫人》,虽然写的是云南黔国之事,实际上只不过借用一点云贵风光和少数民族背景,整个小说也纯粹是作家编造的幻影世界。有人说老舍先生的名作《猫城记》也是作家心造的幻影,其实不然,《猫城记》是借猫国寄寓作家自己的政治理想,从而鞭挞黑暗中国的现实以及国民劣根性,而《罗刹夫人》却是为侠客们创造一个随心所欲的打斗社会。郑证因的《鹰爪王》系列武侠小说,写的就是江湖上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帮派的角斗和厮杀。即使有不少行侠仗义细节的《十二金钱镖》,从总体上说,也是作家人为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江湖世界。包括王度庐的“鹤铁系列”,尽管作家很想将他的那个江湖世界和现实人生多多挂钩,但李慕白——俞秀莲——玉姣龙——罗小虎们的江湖世界,和真实的社会人生仍是格格不入的。 如前所说,假如“江湖世界”的设计和制造并非寄寓自己的崇高理想,而只是为“侠客”们提供一个争强斗狠、刀光剑影的场所,它还有多少积极意义可言呢?不错,打打杀杀,刀光剑影,看起来很刺激,很过瘾,其消遣娱乐作用是不可抹煞的。然而,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灾难深重的旧中国人民,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去欣赏那些打打杀杀、刀光剑影的江湖故事吗?看了那些刀光剑影可以不觉得寒冷、不觉得饥饿吗?再说,这种刀光剑影有个三本五本、十本八本也就够了,何需一千、二千本?又何需二亿、三亿字? 至于这些“江湖世界”的荒唐和滑稽,自然更不必赘述了。比如,生活在这种“江湖世界”中的“侠客”们,虽然不食人间烟火,但又往往免不了人间的饮食男女之事,他们要谈情说爱、争风吃醋,也要大吃大喝、享尽口福。“侠客”们一不工作,二不种田,却总是财源滚滚,银子要多少有多少。他们挥金如土,一掷千金。然而钱从何来?这在凡夫俗子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再如,“侠客”们有随意杀人的权力,只要他们认为谁有罪,就可以一剑将其刺死。即使认为你不到死罪,也可以任意点你的穴,抽你的筋,挖你的眼,或者打断你的双腿。在这些“江湖世界”里没有法律意识,也根本不需要法律,似乎谁武艺高强,谁是武林盟主,谁就是法律的代言人。试问,这样的“江湖世界”,成千上万地涌入中国的文学界,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是福还是祸?答案难道不是再明白不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