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种观点 按照米尔曼·帕里和艾伯特·洛德提出的概念,程式是“在相同的步格条件下,经常用来表达一个特定基本观念的一组词汇。”(注:约翰·迈尔斯·弗里著,朝戈金译:《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第65、9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朝戈金对冉皮勒《江格尔》的程式句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指出“程式是蒙古口传史诗的核心要素,它制约着史诗从创作、传播到接受的各个环节,而程式的根源是它的口头性。”(注:朝戈金:《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第1页,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他详细地研究了冉皮勒《江格尔》中的程式,认为,“口传史诗传统中的诗人,是以程式的方式从事学习、创作和传播史诗的……歌手就像摆弄纸牌一样来组合和装配那些承袭自传统的‘部件’。这也就同时证明了,歌手不是靠着逐字逐句背诵,而是靠着掌握了口传诗歌的创作法则来演唱的。”(注:朝戈金:《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第78页,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日本学者藤井麻湖对帕里和洛德提出的上述定义进行分析,认为“这个定义的一大特点是构成韵律的‘方法’和填充它的‘实体’混为一体。”(注:藤井麻湖:《传承的丧失与结构分析方法——蒙古史诗隐藏的主人公》,第204页,日本エデイタ—スク—ル出版部,2001年版。)她认为,解决这个矛盾有一种办法,就是应该把程式的概念更正为口头诗歌的构成“方法”,而按照这个方法被具体化的“实体”,即具体的表现应称作“程式表现”。(注:藤井麻湖:《传承的丧失与结构分析方法——蒙古史诗隐藏的主人公》,第205、206页,日本エデイタ—スク—ル出版部,2001年版。)然而,藤井麻湖按照这样的思路对蒙古史诗进行研究后所得出的结论却大大出人意料。她说:“由于蒙古英雄叙事诗缺乏原来程式理论中的程式模型,因而叙说的基本单位的构成就变得不明确。”从而得出结论:“蒙古英雄史诗再生产所需的叙说基本单位——程式,在语言组织层面上不存在。”(注:藤井麻湖:《传承的丧失与结构分析方法——蒙古史诗隐藏的主人公》,第198、255页,日本エデイタ—スク—ル出版部,2001年版。)这就是说蒙古史诗中的口头诗歌,不是以“程式”的方法构成的。为什么呢?她认为,蒙古史诗在传承过程中强调“记忆力”,即强调“固定”,完全抵抗对文本的改变。而“程式的革新性在于‘创作’,即在于创作出新的东西。这与蒙古英雄史诗‘不得更改’的规定是相互抵触的。”于是她暗示,没有作为诗歌重新创作方法的程式,意味着蒙古史诗是以记忆的方法创作出来的,这样,蒙古英雄史诗就较少发生变异,从而保证了蒙古史诗原始的“隐喻结构”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注:藤井麻湖:《传承的丧失与结构分析方法——蒙古史诗隐藏的主人公》,第262、263页,日本エデイタ—スク—ル出版部,2001年版。) 那么,蒙古英雄史诗中是否存在作为创作方法的“程式”?其特点是什么? 下面,我们力图从《那仁汗克布恩》史诗诸异文的比较中回答这些问题。 二、蒙古史诗无“程式”说的批判 我们首先来讨论蒙古史诗究竟有没有程式这一问题。这个问题与对“程式”这个概念的理解和把握密切相关。藤井麻湖对帕里—洛德提出的程式概念的批判是有一些道理的。帕里—洛德提出的“程式”概念与其说是构成口头诗歌的方法,不如说是用口头诗歌的构成方法创作出来的诗句——“实体”。之所以出现把“方法”和“实体”混为一体的问题,是因为艺人演唱出来的具体诗句中两者被统一到一个实体中。在现象的层面上分清两者是困难的,只有在理论的层面上才能够区分它们。方法不可能独立于实体而存在,只能透过实体去捕捉构成它的方法,即便是这样,也无法把方法从实体中完全剥离开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帕里和洛德的定义基本反映了程式的本质特征。 但是,藤井麻湖说蒙古英雄史诗没有“程式”,是基于对“程式”的下述理解提出来的:“在南斯拉夫,‘程式’是由10音节所构成的一行,或者由4音节、6音节所构成的半行中的音节数组合类型。而高田ゴゼ歌的词语,可以用文化上同一的‘ヒトコト’来进行分节,因而这‘ヒトコト’就成为高田ゴゼ歌的‘程式’。”(注:藤井麻湖:《传 承的丧失与结构分析方法——蒙古史诗隐藏的主人公》,第218页,日本エデイタ— ス ク—ル出版部,2001年版。)于是,藤井麻湖试图从蒙古英雄叙事诗中发现这样的“ 程 式”。也就是说,她试图从蒙古英雄叙事诗中寻找出能够普遍适用于整个蒙古英雄叙 事 诗创作的最基本的程式。 显然,这是徒劳的。问题出在藤井麻湖的分析本身。按照她的分析,程式是可以分解为构成程式的“方法”和填充它的“实体”的。它们是统一的整体。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实体”看作“内容”,这样,“方法”与“形式”就必然形成对应关系。这一对应关系告诉我们,有多少种“形式”就会有多少种“方法”。而蒙古叙事诗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因而构成它的“方法”也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找出适用于整个蒙古英雄叙事诗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无异于寻找一种万能的“方法”或万能的“形式”。 这位学者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因为她批判地接受了帕里和洛德提出的程式定义,却在蒙古史诗的分析中教条地运用了他们提出的南斯拉夫史诗中程式的构成单位。相比之下,可以认为,朝戈金根据帕里和洛德的定义对《江格尔》一个异文进行分析后所得出的结论,基本符合蒙古史诗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