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1-4721(2004)03-0034-06 《文选》作为我国现存最早的大型诗文总集,由于其选录的诗文大多能做到情义与辞采并重,几乎囊括梁代以前的诗文精华,以至于唐宋以后的学者,无不诵习,影响极大。《文选》篇目的编排是:先赋体,后诗体,接着是骚体,最后是各种散文文体。在所选各类诗体中,补亡为各类之首,而束皙的《补亡诗》六首被作为补亡诗的代表入选。(注:束皙,字广微,阳平元城人,约生于晋武帝泰始初,约卒于光熙中,年四十岁。曾作《玄居释》、《劝农》、《饼》诸赋。又著有《三魏人士传》、《七代通蒙记》以及被选入《文选》的《补亡诗》等。又补亡诗除束氏之作外,当时潘岳、夏侯湛等亦有。)何为补亡诗?据《文选》李善注引束氏《补亡诗序》云:“皙与司业畴人肄修乡饮之礼,然所咏之诗,有义无辞,音乐取节,阙而不备,于是遥想既往,存思在昔,补著其文,以缀旧制。”[1](P337)又据《文选》李周翰注引王隐《晋书》称,束皙“尝览周成王诗有其义亡其辞,惜其不备,故作辞以补之”,[1](P337)则知“有义无辞”即“有其义亡其辞”的缩简。束作凡六首,依次为《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等。《南陔》等六篇篇名本来是笙乐之名。郑玄笺《诗》时却将“亡”字释为“亡佚”,认定《南陔》六篇原来有词句,但词句后来丢佚了。(注:郑氏认为《南陔》六题,乃“遭战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子夏序诗,篇义合编,故诗虽亡而义犹在也;毛氏《训传》各引序冠其篇首,故序存而诗亡”。)朱熹《诗集传》重新按《仪礼》中出现的顺序排列,以为《南陔》六篇本来就只有乐曲而无词句,而不是有词句后来亡佚,认定《南陔》六篇为乐谱之名,《诗序》所述篇名之义,当为乐曲所表达之义。这样,据郑玄、朱熹等对“亡”字理解的不同可知,“补亡”一词当有两义:一为补原有之失,一为原无后补。束氏的《补亡诗》也就具有明补《诗经》之佚失、暗补填笙乐之歌辞两种意味了。不管哪一种,《补亡诗》仿旧制“补无”的性质是一样的。由于束氏之作为补亡这一类诗的代表,则可以断定:所谓的补亡诗即出于补写原有之失或补写原来根本没有之作而产生的一类诗。下面从《文选》中所收束皙的《补亡诗》入手来综论鲜有论及的中国诗歌补亡传统,以见《文选》补亡诗的意义及其影响。 一、从束作的文化背景看补亡诗的成因 有关束皙写作《补亡诗》的文化背景,胡大雷先生在其专著《〈文选〉诗研究》中主要从西晋重儒教的风气作了探讨,以为“补亡”是种种重儒教的形式之一。[2](P10)这诚然不错,但似乎有点简单化,兹详论之,以见补亡诗成因。首先,束皙的《补亡诗》是西晋复古思潮的一个反映。一般说来,动乱时代过后的王朝在政治文化制度上总是趋向复古,以恢复古制为尚。西晋正是如此。司马氏结束三国鼎立,实现了全国的统一,恢复前代制度也就成了必需。礼乐制度也就是其中一项。如晋泰始五年,张华上表曰: 按魏上寿食举诗及汉氏所施用,其文句长短不齐,未皆合古。盖以依咏弦节,本有因循,而识乐知音,足以制声,度曲法用,率非凡近所能改。二代三京,袭而不变,虽诗章词异,兴废随时,至其韵逗曲折,皆系于旧,有由然也。[3](卷十九) 可见,当时有取古辞入乐、增损其文,以求合古的复古倾向。今观西晋朝廷所为郊庙歌辞、公宴、颂赞等诗篇,亦多类《诗经》《雅》、《颂》篇什。又由束氏《补亡诗·序》可知,束氏乃因乡饮之礼所咏之诗“有义无辞”而补缀,而《补亡》六首又恰恰是《仪礼·乡饮酒礼》及《仪礼·燕礼》中所奏笙乐之题目。自然,束氏之举亦属恢复古礼而作的尝试。 西晋复古思潮反映在文学上就形成了尚古、拟古的现象。束氏《补亡诗》既是西晋时“四言为正”文体尚古的体现,又是拟古风气所被的特例。诗体发展至魏晋,五七言诗尤其是五言诗逐渐取代了四言诗而成为当时文人经常采用的诗歌体式,五言诗成为当时诗体主流,四言诗也因“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4](P2)然而这并不是说四言诗因此而消亡。相反,四言诗逐渐成为“雅正”的象征,廊庙化了,成为“廊庙文学”主要的抒写形式。面对五言诗的兴盛,当时文人趋新的同时,不忘“旧制”的复古、拟古的作品不少。总览西晋的四言诗,就可发现多数为拟古之作,其题材也多为应制类的郊祀、公宴、献祭、劝戒等。如晋初荀勗、傅玄、张华曾受诏撰写正旦朝会所用的歌辞,多依四言;傅咸多作四言诗,以《七经诗》著名;陆机“诗本奉古,亦步亦趋”。[5](卷八)其于《文赋》中亦云:“必所拟之不殊,乃暗合乎曩篇。”故明人王世贞说道:“陆病不在多而在模拟。”[6](卷三)其弟陆云仿拟《诗经》有《赠顾骠骑》、《赠南曼季》等等,更将拟古的内容由庙堂乐章、应诏应制转向了一般赠答、抒情、写景,形式上也模仿《诗经》小序,凡此足见拟古风气之盛。 而束皙的《补亡诗》与纯粹的拟古诗虽在写作目的上不相同,但在写作形式上与拟古诗无别。尤其是与束氏同时代的潘岳、夏侯湛也写有补亡诗。《世说新语·文学》载: 夏侯湛作《周诗》成,示潘安仁。安仁曰:“此非徒温雅,乃别见孝悌之性。”潘因此遂作《家风诗》。[7](卷上) 由刘孝标注可知,所谓《周诗》实际上也就是《南陔》六篇,夏侯湛也是因“有其义而亡其辞”而“续其亡”。潘安仁所作《家风诗》,胡大雷先生以为“算不上‘补亡诗’了”。[2](P21)实际上,东晋葛洪已指出,潘岳所作亦为补亡诗了。其《抱朴子·钧世篇》云:“近者夏侯湛、潘安仁并作补亡诗——《白华》、《由庚》、《南陔》、《华黍》之属,诸硕儒高才之赏者,咸以古诗三百,未有足以偶二贤之所作也。”[8](卷三十)则束氏之作也属拟古之一种,只不过多了“补填”目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