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凡例》的几种观点和处理 甲成本《凡例》,有曹雪芹作、脂砚斋作、书贾作、《红楼梦》原作者作等观点,要言之: (一)胡适:1928年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提出:甲戌本是世间最古的《红楼梦》写本,前面有凡例400字,有自题七言律诗。1961年胡适在《影印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缘起》再次重复这观点,并手书“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甲戌本曹雪芹自题诗”,钤“胡适之印”。胡适说:“《凡例》,似是钞书人躲懒删去的,如翻刻书的人往往删去序跋以节省刻资”。胡适不仅认为《凡例》是曹雪芹作,甚至认为每一回的总评也是曹雪芹所作。 (二)俞平伯以《凡例》中作者书名既叫《红楼梦》又称《石头记》的矛盾为实例,说明甲戌本是所有脂本的“老大哥”,比其他本子更接近原稿。己卯、庚辰本这一矛盾不见了,是“作者整理的结果”。俞平伯既肯定《凡例》为曹雪芹作,又肯定庚辰本等版本对《凡例》的修改出于曹雪芹之手。 (三)陈毓罴认为,庚辰本将《凡例》第五条改为第一回的点评,用来解释第一回的回目,并出现了“此开卷第一回也”,“此回中”等词句。“它既是第一回的点评而且从原有的《凡例》及题诗中蜕化而出,文字及意思都变动不大,那么《凡例》及题诗的作者应该就是它的作者。若不是同一个人,他怎么敢随便取消《凡例》及题诗,竟把《凡例》中的第五条大部分抄下来当作自己的评语呢?这篇《凡例》有两处提到‘作者自云’,显然是旁人在转述作者的生活,并非作者自己现身说法。同时曹雪芹毫无必要为自己的小说逐回写评语,赞扬自己。写《凡例》的人不会是曹雪芹,将《凡例》改作评语的也不会是曹雪芹。这应当是另外一个人。他和曹雪芹的关系极为亲近,了解创作《红楼梦》的全部过程,而且是此书的主要评者。”“脂砚斋完全符合上述条件。” (四)吴世昌认为《凡例》是书贾所作:“若是作者自撰,何至于第一则内容自相矛盾,未了又是文义不全?”“我相信这几条凡例,不但与作者曹雪芹无关,甚至和评者脂砚斋,序者曹棠村也无关。只是1774年以后准备在庙市中得数十金的书贾过录此本时杜撰的半通不通的文字,以表示此本比他本为备。故既称凡例,又曰旨义,明明书名石头记,却又标识红楼梦旨义。其矛盾混乱,不一而足。其时已在雍、乾两朝几次文字狱的大案之后,故不但在凡例一再说‘不敢干涉朝廷’,‘不敢……唐突朝廷之上’(唐突后加之上,文义不通之极,试问无论雪芹或脂砚,何至于程度低劣如此?)”吴世昌否定《凡例》为曹雪芹所作的观点与其认为甲戌本非最古老、最可靠版本的观点一致。 (五)赵冈认为,甲戌本《凡例》是丁亥年后畸笏整理新定本时所作,这与他反对甲戌本早于庚辰本的说法相一致。 (六)潘重规认为《凡例》是《红楼梦》原作者手笔,原作者不是旗人曹雪芹,而是一位希望恢复大明江山的仁人志士。书中“宝玉”为传国玉玺,贾政为满清假政等等,“脂评提到凡例,而又依据作为批语的标准,可见凡例是脂砚斋以前具有的文字,当然不同出于脂砚斋之手,同时也不是出于曹雪芹之手。” (七)周汝昌在《石头记鉴真》中分析了甲戌本凡例后,认为《凡例》“通部评语都在赞美书文,赞美作书人。针对‘作者自云’须眉不如裙钗之说。才有七律‘谩言红袖啼痕重’之句,有所分辨,有所谦抑,有所推崇,以批书人的身分来说话,说是批书人之作,恰如其分。作者自己是说不出这种话,是作不出这样的凡例来的。说得出作得出的是还有谁呢?只有一个批书人脂砚斋。” 《凡例》不是曹雪芹所作,似已成红学界共识。但因为《凡例》在理解《红楼梦》创作思想中占的重要位置,一些《红楼梦》注释本都采取折衷法,如: 或者不将“凡例”全文引入正文,而将最后一段取做《红楼梦》开头。如红楼梦研究所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本子。将凡例最后一段放到第一回中,在校记中说明:“考虑到其内容主要是‘作者自云’,而在各本中又起着相当楔子的作用,故仍作特殊处理,放在卷首,并在排字时低二格,以示区别。”这是既承认凡例对理解《红楼梦》主旨的重要性,又坚持《凡例》非曹雪芹所作。 或者明确注明《凡例》是脂砚斋所作,如邓庆佑甲戌校本;蔡义江校注、浙江文艺出版社本,将《凡例》单列。 也有的整理者实际默认《凡例》为曹雪芹所作。如黄霖整理、齐鲁书社出版的综合脂评本。该书前言是冯其庸的《再论庚辰本》,前八十回依据庚辰本,后四十回附录程甲本。《凡例》和第一回按甲戌本且并未在注释中说明《凡例》的归属,这是对《凡例》为曹雪芹所作的默认。 笔者认为:甲戌本发现者胡适判定《凡例》是曹雪芹所作是正确的,《甲戍本凡冽》是曹雪芹对《桃花扇凡例》的模仿和借鉴,是曹雪芹创作思想的重要体现,应作为《红楼梦》创作主旨对待。 二、《凡例》为雪芹所作的内证 为了论述方便,先将甲戌本《凡例》照引如下: 《凡例》红楼梦旨义 是书题名极□□□□□(胡适补为“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晴(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晴(睛)。又如贾瑞病,跛足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晴(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晴(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薄(簿)藉(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