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和中国目前的“举国大考”——高考改革的深入,社会各界都对高考制度的何去何从给予了热切关注。不仅如此,中国的高考改革也引起了一些海外华人学者的兴趣与关注。在这些学者中,影响最大的可能要数“在美国”系列畅销著作的作者黄全愈博士。作为高考研究的一员,笔者近日得闲,细细拜读了黄全愈博士的大作《“高考”在美国:旅美教育学专家眼里的中美“高考”》[1],对作者所表达的对中国高考的关切之情深表敬意,也非常感谢作者为我们勾勒了域外“高考”的图景,促动我们对高考作更深的思虑。作者在书末所提的十余条高考改革建议,笔者也大多认同,但对书中有些观点却不敢苟同。例如,作者认为,“要不要取消高考已经不是问题,而能不能取消高考才是人们举步不前的主要顾虑”[2],“我们的社会、我们的考试文化,仍在为落后的‘八股’、没落的高考推波助澜、摇旗呐喊”[3]。作者还以百年前张之洞废科举的奏请,来隐喻高考废除的必要性[4]。笔者以为,“要不要取消高考”恰恰是关乎教育发展和考生利益的重大问题,高考既不是落后的“八股”,也不是没落的制度,现代高考与古代科举虽同构但不同质,在二者间随便划等号是不恰当的。限于篇幅,笔者对黄全愈博士的这些观点不能一一辨析,只谈谈自己对“要不要取消高考”的一点看法。笔者认为,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高考仍有坚持的必要;而在坚持高考制度的诸多理由中,公平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为,这既是社会的要求,也是漫长的考试历史告诉我们的深刻道理。 一 作为一种甄别人才的活动,考试几乎是与人类社会及教育活动同时出现的。中国是个文化早熟型国家,早在夏商周先秦时期甚至更早的三皇五帝半信史时期就已出现了考试活动,如妇孺皆知的“尧试舜”,“舜试禹”等。三皇五帝时期的这些传说,虽然无从稽考,有的甚至带有神话色彩,但也反映了后人对打破身份世袭格局,用人选贤任能的一种理想与追求,为提升考试地位、后世考试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制度化的考试正式形成于汉代。汉代开始实行察举孝廉的人才选拔制度,这是制度化考试的最早形式。由于察举制是由地方官以“孝悌”“廉正”的标准察访并举荐,没有客观的人才考量标准,致使后来施试中出现权门把持、贵戚书命、行贿作假等流弊。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在这种继续沿用察举制的同时,又创立了九品中正制这种选士制度。由于同样的原因,九品中正制亦发展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境地,与其所谓取士“盖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的创制初衷已是背道而驰。考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尽管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的出发点都是为了选贤任能,但由于缺乏客观的考量人才标准,致使选拔人才的公平性受损。 值得一提的是,自汉顺帝左雄改制,主张举孝廉要严格实行笔试,即“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后,察举制便越来越倚重笔试。发展到隋朝,就创立了举世闻名的科举考试制度。从隋唐至明清的科举时代,许多人将科举考试看成是一种“至公”的制度。因为其具有可操作的选拔人才的客观标准,“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白居易在主持制科考试的复试时便说自己“唯秉至公,以为取舍”[5]。科举在制度上也严格奉行“程序公正”。科举报考十分自由,将参政机会向大多数人开放,而且多数朝代还对官宦子弟做一些限制,使平民子弟得以有较公平的竞争环境。此外,由于入仕和受教育机会在各地之间并不完全均等,故除超越于考试技术上的公平与公正外,科举的解额分配制之建立所体现的区域公平性也不容忽视,尽管它隐藏着统治者更为深远的地缘政治考虑。科举考试“至公”观念到宋代以后有所发展,特别是普遍采用弥封和誊录之法后,其相对的公平性进一步得到保障。故欧阳修认为:“国家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号至公。……无情如造化,至公若权衡。”[6]在明代,科举已被人们视为天下最公平的一种制度,因而有“科举,天下之公,……科举而私,何事为公”[7]之说。 故而,科举之设,能使真正的人才出人头地,而不论其出身于草根阶层抑或上层社会。如美国学者费正清所说:“在一个我们看来特别注重私人关系的社会里,中国的科举考试却是惊人地大公无私。每当国势鼎盛、科举制度有效施行时,总是尽一切努力消除科场中的徇私舞弊。”[8]当然,在阶级社会中,所有的平等都只能是相对的,科举亦然。但比起世卿世禄或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科举不问家世阀阅、凭才取人的做法,显然具有超越等级森严的中国封建时代之现代性特征。 科举因其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的公平做法而广受社会各层的维护。然而,作为一种以笔试为主的选拔人才手段,科举毕竟有其局限性,且任何制度都会“法久终弊”。科举在1300年的历程中,也经历过数次争论或改制。争论的结果是科举数次被废,但科举总似有“神灵”相庇,旋废旋复。各代统治者之所以仍要采用这种取士办法,原因就在于始终没有人能找到一种比它更公平、更公正有效的选才办法。可见,佑护科举之“神灵”非为他物,乃是科举自身的程序公正性。 然而,这一中国历史上最具“现代性”、最具形式理性、平等精神的制度,却必须在20世纪初中国想进入“现代化”时最先被废除,成为一种“历史的揶揄”[9]。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的清末政府之所以终结科举的命运,是欲以此振兴教育,挽救时艰。遗憾的是,新教育在废科举后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因学校严重短缺致使大多数适龄儿童上不了学;另一方面,又因学校费用过高而招不到学生。于是,新教育遂出现贵族化倾向。黄炎培在1931年出版的《中国教育史要》一书的序言中说:“公家教育,最初是偏于贵族方面的。由贵族教育移到平民教育身上,靠什么东西做它们的过渡的舟子呢?倒是科举。……等到后来科举废,学校兴,转不免多少带贵族教育的意味。”[10]而在科举时代,由于举业可以自学为主,学习费用较低廉。即使要上学,也由于宗族学田、义田、义学的存在,使相当一部分同族子弟,不分贫富均可通过就读本族的宗族学校,获得一定的文化知识,成为农村的准文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