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指出,政府与公立高校之间存在着多重的委托代理关系,不同委托代理关系造成不同的委托代理问题,并最终导致教育腐败与学术腐败。这种腐败表现主要有:(1)高校国有资产的流失;(2)教育权的寻租。由于高等教育一直是稀缺产品,高校代理人完全有动机利用教育权创租、设租,以谋求个人私利。作为政府的代理人,高校往往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借权谋私”;(3)学术腐败。学术腐败最终直接导致知识生产质量的滑坡,并影响着后续知识生产的进程与发展,甚至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使知识生产水平总体性下降。既然教育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权力配置的失衡以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那么根治的举措在于寻找一种新的权力配置方式。应重新构建高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用公益信托的方式改造政府与高校之间的产权关系,将使高校真正获得自主权,并推进高校学术权力的获得以及高校自治:(1)研究限制政府的权力。政府的权力必须从知识生产领域撤离,充分保障学术自由,以促进知识生产领域的自主;(2)进一步明确高校的责任。尤其是要进一步凸现高校作为知识生产机构提供知识产品、人才培养机构,提供教育产品和服务国家建设的使命。(3)建立政校之间的公益信托关系。即通过公益信托转移所有权,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政府通过信托合同对高校进行间接管理。(4)学术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