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667(2004)08-0028-05 一、规范与定义 狭义的教育分类,强调对科学广泛多样的构成部分进行分层、分类的分析与研究,其重点在于揭示其中的权力关系、地位关系、固有的功能及稳定的秩序等等的“结构性”特征,以便为作为整体的组织行为提供“统一性”基础。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偏重于狭义的范畴,属于教育社会学与教育政治学的研究领域。 1976年,卡内基高等教育政策研究委员会对高教体制做出精细的分类,这一分类系统确定了美国高校的10种独特的范畴。1998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的最新修订版提出了有建设性、便于统计的教育分类方法。1980年代末,费城科学信息研究所对科学中的专业领域进行分类研究,指出当前仍然活跃的科学中的专业领域超过8000种。[1] 二、伯顿·克拉克的高等教育分类思想的特征探析 1、分类思想的认识框架——结构功能主义理论 结构功能主义派强调由功能分析认识世界,从而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目的。其主张:一是为人类提供一种认识事物的方式,一个分析的框架。结构功能主义试图提供一个以社会/个体行为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三元结构的认识框架,强调对两极点间的介质如介于物质与意识间的语言等以及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分析;而每一部分只有通过实现它合法的功能才能维持它的稳定性,以此揭示事物结构性特征,最终达到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目的。例如伯顿·克拉克在其代表作《高等教育系统》中提出了以国家权力、学术权威及市场为三个端点的“整合的三角”。[2]同时他还设置了一个纬度,纬度的两极中的一端为一元的国家管理,另一端则为市场体制,两端之间有一系列的序列,这一序列旨在表现高教系统的各部分从紧密走向松散的联系,[3]从而呈现出典型三元结构的认识框架,这种认识框架不仅适应现代高教系统的复杂性,而且为高教系统的跨国比较及其结构特性的探索奠定了基础。二是世界的同构性——区别于相对主义和决定论的认识论。同构性“就是确认表层的事件和现象要由表层下面的结构、材料和现象来加以说明”,[4]“在丰富多样的文化和为数众多的语言的表层下面,存在着一个理性的和井然有序的基础结构”。[5] 2、分类思想的现实基础——高教扩展理论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是西方高教发展的“黄金时期”。高教规模扩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多方面问题:有限的院校机构如何满足“无限”增长的入学需求;多样化的系统中如何实现对“个性”的尊重;高等院校如何在模糊而多样的目标的选择之间确立自身独特的值得赞许的精神。这一时期,也出现许多相关研究成果。例如:克拉克·科尔(Clark Kerr)的《大学的功用》、马丁·特罗(Martin Trow)的大众化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理论、舒尔茨(T.W.Shclultz)的人力资本论、卡内基高等教育政策研究委员会所作的大量有益的探索与活动以及伯顿·克拉克的《高等教育系统》等,这许多思想和成果共同构成了高等教育扩展的理论。他们在回答时代所提出的问题时殊途同归,在多种多样的解决方案的深层,都体现着时代的精神和多元化理论这一理论基础。 3、分类思想的重心——能动增长与实质增长 在伯顿·克拉克看来,“能动的增长”(Reactive Growth)与“实质的增长”(Substantive Growth)是相对的范畴。伯顿·克拉克在其《实质的增长与创新的组织》(1996)一文中对高教增长观做了说明:能动的增长包括:教师数量、设备和系统规模等方面的增长,此类增长往往伴随学生数量的增长而增长;“用一种有用的二元划分的方法,我们可以把实质的增长与能动的增长明显的区分开来……当注册的学生数量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的时候,实质的增长的压力却似乎永远不会停止。两者间经常性的冲突对高等教育来说是一个痛苦的系统性的进退维谷的境地。”[6]由此可见,实质的增长是事关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所有关于实质增长的探讨,都可以与高教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如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而达到提高全社会的智力之目的等这些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加以思索,并且为应对“无限”性知识领域的分化及专业的分化作好准备。伯顿·克拉克指出,学科的分化程度几倍于院校的分化。因此,“能动的增长”只有与“实质的增长”结合起来才能得到较准确的说明。 4、分类思想的理论依据——社会分工与分化理论 在伯顿·克拉克看来,制度的进步和发展与人类知识的分化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用埃米尔·涂尔干关于社会分工动力学经典性论断来讲:即不同团体会为保护自身而相互承认对方的利益……它们可以通过把专业分细的办法来避免冲突和可能发生的你死我活的斗争。[7]伯顿·克拉克指出学科的分化与专业的分裂是系统持续增长的复杂性的源泉;这种源泉对现代大学和高等院校发挥其复杂的社会功能比其它因素更为重要。[8] 三、院校分类与结构特征 概括来说,伯顿·克拉克关于高等院校分类的思想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一是高等教育的总体矩阵(Master Matrix)。他认为高等教育系统是由院校与学科相互交织而成的总体矩阵,交叉点是系、研究所或其它基层教学科研单位;二是高教部门分类。他依据院校机构与政府的关系密疏程度和复杂程度,将高等教育部门横向划分为四类——单一的公立系统单一部门、单一的公立系统多重部门、多重公立系统的多重部门、私立与公立系统并举的多重部门;三是高等教育的分层、分类论;四是整合权力及协调模式分类论。他认为高等教育系统日渐增长的复杂性表明官僚式和社团式的两分法已不再适用,因此,他从权力的底层到顶层划出六个组织层次,是一个底层为系或讲座,顶层为联邦政府及立法机构等的构架;权力协调模式分为4类,包括官僚制协调、政治协调、专业性协调、市场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