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为解决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无力支付学费、生活费而发放的财政贴息贷款,它是一种运用经济手段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自1999年实施以来,国家助学贷款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在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尚不完善的背景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全面实施和发展还受到体制方面的诸多制约,助学贷款的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不断出现的到期贷款违约现象已经开始影响到银行进一步放贷的积极性,贷款规模的不足使财政用于贴息的资金大部分闲置在账上;另一方面,高校扩招不断扩大对助学贷款的需求。供求矛盾的原因是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发生了障碍。2004年是国家助学贷款正式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大面积还款年,9月份又会有大批新生提出贷款申请。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发生障碍的原因,参考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高等教育助学贷款的制度安排,提出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家助学贷款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国际上看,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源于各国对人力资本重要性的认识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20世纪70年代以后,传统的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模式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一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形成了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观,开始注重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并实施了一系列的人才培养战略。社会和个人对于接受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的需求持续增长,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由于公共财政投入规模和性质的限制,各国纷纷实行了成本分担机制——政府、个人、社会共同负担学费,以支持高等教育的发展。国家助学贷款正是在这种成本分担机制下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保证教育公平性的重要手段。目前,助学贷款在大多数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已经成为一项规范化、经常化的工作,在贷款规模、贷款种类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为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在贷款主体上,各国政府是助学贷款的主要提供者。在美国,资助学生的主要资金来源于联邦政府,提供的资金占所有资助金额的2/3以上。(注:吴金昌,周保利.中美国家助学贷款的比较研究[J].辽宁教育研究,2001,(28).)在日本,政府的专项拨款一般会达到当年奖贷款投放总量的一半以上。(注:日本的助学贷款兼有贷、奖两种性质,不同于一般商业贷款和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助学贷款。日本每提供一份助学贷款,就同时支出了相当于52%的“隐性奖学金”。参见马经.助学贷款的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76-77页.)加拿大从2001年3月1日开始,凡是新贷款将直接由归属于政府的加拿大学生贷款服务中心提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助学贷款规模一般都达到了高校在校生的20%以上。日本助学贷款每年可使18%~20%的大学生受益。1995~1996年度,全美国高等学校共有全日制大学生630.6万人,其中43.2%的大学生获得了联邦政府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注:吴金昌,周保利.中美国家助学贷款的比较研究[J].辽宁教育研究,2001,(28).)在一些北欧国家,大约有50%以上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提供的助学贷款。在贷款的种类上,各国形成了种类丰富、适应不同需求的贷款方式。如美国的助学贷款体系有斯塔福德贷款、联邦帕金斯贷款、大学生家长贷款等方式。各国在助学贷款的推行过程中普遍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程序,基本内容包括:确定范围、申请审定、发放监督和贷款收回。同时,各国还普遍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助学贷款进行规范。 从上述分析来看,通过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注入或支持方式来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体制,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和经验。助学贷款不是纯粹的商业性贷款,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既有利于让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高等教育,同时也有利于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进行有效的引导。 二、国家助学贷款出台的体制性背景及历史意义 我国出台助学贷款制度有着特殊的体制背景和发展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蕴含着对高端人才和高等教育的巨大需求。我国的高等教育逐步由传统的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型,20世纪末以来,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一个规模急速扩张的时期。预计到2005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将升至1600万左右,毛入学率将达到15%。高等教育的转型和发展,使得过去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形成的高校资源越来越难以适应这种需求。改革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形成更为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渠道,成为必然的趋势。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开始推行,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人力资本投入—产出模式。国家不再是高等教育的惟一投资主体,社会、家庭和个人都开始参与到高等教育的投资之中。特别是个人,作为人力资本产出的受益者,其对受教育程度的要求已经与个人对教育投资的大小紧紧地联系起来。 但是,受制于我国“二元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高等教育改革在使更多学生享受高等教育成为可能的同时,也使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的问题变得日趋严重。高等教育的收费逐渐超出不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从1997年到2000年,高校学费平均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而我国居民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差异较大,相当多的学生家庭没有能力缴纳学费,其中压力最大的是贫困和低收入家庭。据教育部财务司统计,前几年在每年1000多元学费的情况下,全国普通高校尚有25%左右的经济困难学生。随着学费的提高,学生欠费在一些高校愈演愈烈,已经影响到高校的正常运转。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推行正是着眼于缓解这一矛盾,这项制度实施得如何,事关众多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和未来生计,事关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其意义十分重大。 三、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效果 1999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进行国家助学贷款试点,通过财政贴息方式,利用银行信贷来资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2000年9月1日,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在内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成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生活费问题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