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16(2004)02-0031-05 台湾自1949年就积极推动教育的发展。1987年起,台湾开始加速教育改革步伐,广设大学校院,并开放在职人员回流教育,以期提升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1992~2001年间更大幅增加了90多所大学院校,其中又以专科学校升格为技术学院或科技大学占大宗,共计60余所。 根据人力资本理论的论述,教育投资可以累积资本存量,提高劳动生产力,增加劳动者薪资所得。而在过去大多数的实证经验中,亦显示出教育程度与薪资所得有着相当显著的关系。台湾地小物稀,实乃50多年来不断地利用教育来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并有效地利用与开发,才使台湾在经济上创造了所谓的“台湾奇迹”。然而教育投资是否一定促进经济发展,并提高个人薪资所得呢?就以当前台湾高等教育的情况为例,随着台湾快速扩充大学校院的在学率,每年培育出大量的高层人力,却忽略了劳动市场中的供需问题,于是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高层人力无法被现有的经济结构有效运用而纷纷面临失业。相对的,由于学历的普遍提高,使得台湾产业中的低层劳动供给缺乏,不得不向东南亚等国引进劳工。于是出现随着大专毕业人数的成长,台湾平均失业率也跟着提升,而向东南亚等国引进的外籍劳工却不断增加之现象。 显然,教育投资若未和劳动市场需求配合,反而成为一种教育的浪费。唯有在某些条件下(亦即在就业市场中,尚未达到供需失衡下),教育的投资才能导致经济发展,并提高个人薪资所得。目前台湾对于是否仍须持续广设大学院校(包含技专校院)议题,存在着正反不一的意见。 自从2000年至今,台湾经济曾经跌入谷底,而失业率也曾达高峰阶段,甚至还发生了第二次石油危机以来的首次经济负成长。我们明白,当一个社会在经济不景气时,学校常常是许多人的避风港,尤其在当前“知识经济”响亮的呼声中,“知识就是力量”成为改善经济衰退的新趋势与新潮流。目前,台湾包括技职体系的高等教育,确实仍持续着扩张政策。然而,台湾当前经济结构是否符合英国首相布莱尔所说的“教育是最佳的经济政策”,台湾是否适合英国那套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重心,当今台湾的教育与经济成长之间、教育与薪资所得之间,存在着何种密切的关联——这正是本研究的主要动机。 一、文献回顾 (一)投资理论的历史背景 早在1776年Adam Smith的“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中,即有人力资本理论的概念。在“国富论”中,Adam Smith认为熟练的生产技术是国家财富的根源,而教育则是决定人民生产力的钥匙,因此非常重视教育对国家财富的影响。T.Malthus(1830)的“人口论”(An Ea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Population)中认为一国之经济发展与人口多寡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教育可以控制人口的成长;再者缺乏教育将使人贫穷,所以国家应提供人民受教育的机会。A.Marhall(1930)亦说过:“教育是国家的投资”“教育投资(人力资本投资)是最有效的投资”。J.A.Schumpeter(1939)的“创新说”(Innovation Theory),则强调技术创新是经济进步的原动力,而教育能用来创新生产技术。Schultz(1961)在“人力资本投资”一文中,不但确立了人力资本的重要性,也强调形成人力资本之教育投资的重要性。Arrow(1973)等学者主张“筛选论”(Screening Hypothesis),认为雇主在雇用劳动者前,因无法判别劳动者之能力,会以其教育程度作为雇用与给薪标准,因此学历高低具有影响薪资所得之“文凭效果”(Credentalism)。Sahota(1978)曾利用三种理论来分析薪资所得差异的原因,其中包括认为因个人机运不同而造成薪资不同的“随机理论”(Stochastic Theory)、强调个人天赋差异造成薪资所得分配不均的“能力理论”(Ability Theory),以及薪资的多寡,可经由后天学校教育与在职进修来改变的“人力资本理论”(Human Capital Theory)。 (二)相关文献 Hanoch(1967)利用美国1960年的人口调查资料,肯定了教育与所得之间具有正向关系;Woodhall(1970)认为教育可以提高个人所得,也可以为社会国民所得成长作出贡献;Tank(1989)提到教育普及将可以提升整体的所得水准。 不过,Freeman(1977)却认为大学毕业生在过量供给下,与劳动市场之需求不一致,将造成大学教育投资报酬率降低,进而使其相对薪资降低;Rumberger(1981)研究结果显示,超过工作所需的过度教育,对生产力的提升没有帮助,因此对薪资的贡献度亦低;Berger(1983)同样认为大学毕业工作者相对于大学以下学历工作者之收入衰减,乃因年轻大学毕业生数量大增所致。 二、实证研究 (一)研究限制 由于影响薪资所得的变量非常多,除了个人因素外,亦包含诸如社会安定、物价水准、经济循环、整个经济社会对劳动之需求等总体因素。本研究为了简化对薪资所得的影响变量,将不考虑总体因素对薪资所得所造成的影响,而是在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仅就个人变量进行薪资所得分析。 (二)实证资料来源 本研究实证资料主要来自台湾主计处“人力运用调查”之原始资料。人力运用调查之调查对象,主要是以居住于台湾之普通住户与共同事业户,其户内以年满十五岁、且自由从事经济活动之台湾民间人口为对象,但不包括武装劳动力及监管人口。目前调查样本约2万户(近6万人),是采派员实地访问方式,针对就业者工作概况、失业者希望找寻之职业与待遇、有工作能力之非劳动力之停止工作原因与就业意愿等,所进行的调查。本研究自“人力运用调查”共取得包括1992年的55425个原始资料与2001年的60151个原始资料。在取得原始资料后,首先剔除年龄高于法定退休的65岁之受访资料,再将薪资所得为零者删除,最后仅留下受过高等教育学历者。亦即选取样本对象限定符合三个条件:①针对台湾居民,15~65岁,且自由从事经济活动者;②须从事有酬工作者;③学历在大专以上者。 经过上述筛选后,得到有效样本数1992年为4819个,2001年为7763个。 (三)变量设定 Mincer人力资本薪资所得函数之标准式:
本研究将Mincer人力资本薪资所得函数加以扩充,增加职业分类之扩充变量来作分析。文中将各种职业分类:第一类为“专业性、技术性及有关人员”,第二类为“行政及主管人员”,第三类为“监督及佐理人员”,第四类为“买卖工作人员”,第五类为“服务工作人员”,第六类为“农、林、渔、牧、狩猎人员”,第七类为“技术工及有关工作人员”,第八类为“机械设备操作工及组装工”,第九类为“非技术工及体力工”等,共九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