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04)03-0102-07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尤其是作为体制改革先导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出现了重大突破,在原先两级办学(中央与省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为三级办学(中央、省、中心城市和县),原有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和投资主体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各级各类高校中形成了许多新的投资模式。比如:以中央、省、市、县为办学主体所形成的公办高校的投资模式,以市场为办学主体所形成的民办高校的投资模式,以政府和市场为办学主体所形成的混合型高校的投资模式等。以往的相关研究,大多集中在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方面,而对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模式始终缺乏系统的研究与探讨。如何才能与时俱进地对新形势下出现的高教投资体制模式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如何才能有效地把握高教投资体制改革的实质与方向?为了加深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本文将对不同投资体制架构下的公办、民办和混合型高校的投资模式进行梳理、分类、分析和比较,以期为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提供客观依据。 一、以各级政府为办学主体所形成的公办高校的投资模式 (一)公立高校投资体制改革与投资模式的多样化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公立高校一直都是以政府的两级(中央和省)财政拨款办学为主;跨入新世纪以后,政府两级办学则逐渐被政府三级(中央、省、中心城市和县)财政拨款办学所取代。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促使公办高校的投资渠道拓宽、资金总量增加、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据2002年的教育统计资料显示,公办高校的财政性拨款约占其总经费来源的52.7%左右[1](P4),基本上与前几年持平。这表明,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增加,仍主要用于资助原有高校规模的扩大与合并;中心城市新增加的投入,则主要用于资助中心城市创办的地方院校;而县级财政新增加的教育投入,也主要用于资助各县所创办的县级院校的办学。尽管政府拨款渠道和总量在不断增加,但落实到各个高校,其财政性投入占学校所需经费的比重并没有实质性增加,高校办学经费仍有47.3%的缺口。在如此巨大的办学压力下,各高校如何通过市场融资来增加其办学经费,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难题。这一背景也促使各种投、融资模式应运而生。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模式之一:政府投入为主,“成本分担”为辅。 该模式指学生向所在高校缴纳一定比例的学杂费用以补偿或分担办学成本的不足。学生成本分担,主要以人力资本理论为指导。该理论将接受高教视作一种投资行为,其个人投资的预期收益远大于社会收益,由此认为学生应该交纳一定的学费。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学费双轨制,高校招收部分自费生,以其学费补偿教育成本。1997年开始并轨,全面实行收费制。到2002年,学杂费收入已经占公立高校经费来源的26.5%[1],成为公立高校除国家财政拨款以外的最主要的经费来源渠道。 模式之二:政府投入为主,“校企合作”为辅。 这是学校和企业在多方面开展合作以实现双赢的一种模式。在校企双方的合作中,可以是企业提供资金,学校以其知识和人才提供相关服务,实现双赢。如企业委托高校培养人才,委托高校进行科研开发等。校企合作也可能是双方共同出资共同获利,如大学城建设。我国当前的大学城许多都是由政府出政策、出土地,学校、企业共同出资建造的。还有一种方式的校企合作是建设大学科技园区。此类园区是依托高校科研、人才密集的优势,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以实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的目的。我国目前已建成的和在建的大学科技园有44个,共计依托高校124所;截止2002年10月,共吸引社会资金297亿元,转化科技成果1860项,吸引企业5500家进入大学科技园。[2] 模式之三:政府投入为主,“银校合作”为辅。 这是银行通过给信誉良好的高校提供信贷服务,在为高教发展注入经费的同时,通过收取利息达到双赢的一种模式。“银校合作”在我国高校发展中十分常见,因为高校在基建等重大项目上往往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依靠政府投入和学校自筹的经费都无法解决,所以,银行帮助就成为必要。更重要的是我国公立高校属于国有性质,银行贷款没有后顾之忧。所以银行愿意贷款,学校也放心花钱。 模式之四:政府投入为主,“校产创收”为辅。 产业创收,顾名思义主要是指通过校办产业的有效经营为学校增加办学经费的一种模式。我国高校在学校产业发展方面主要有发展校办企业和直接投资等方式。在校办企业中,已经上市的如清华紫光、清华同方、北大方正等,都发展得很不错,对学校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有些学校还直接投资产业,参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和咨询服务等行业。这些产业收入的一部分被用来发展学校的教学与科研,以解决办学经费不足的难题。 模式之五:政府投入为主,“中外合作办学”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