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667(2004)04-0053-06 基准法(Benchmarking)研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企业向日本企业学习的运动。最早开展基准法研究的是美国施乐公司。这家一直保持着世界复印机市场垄断地位的大公司,在1976年以后遇到了来自日本的佳能、东芝等企业的全方位挑战,市场份额急剧下降。日本企业何以能够以施乐的成本价销售产品并且获利呢?施乐公司抽调了一批生产管理人员亲赴日本考察,对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价格和管理方法等进行了比较分析,弄清了这些公司的运作机理,找出了自己与对手的差距,并通过向他们学习,降低了成本并减少了质量问题,最终夺回失去的市场份额。随后摩托罗拉、柯达、IBM、杜邦、通用汽车等公司纷纷效仿,都取得了明显效果。这种由施乐公司率先采用并迅速推广到全球范围的企业改善优化过程我们称之为“基准法”(也有称为“优胜基准”、“标杆基准”)。(注:在我国一些介绍企业管理Benchmarking的文章中,多将其译为“优胜基准”,或“标杆基准”。笔者以为Benchmarking实质上是一种科学化、系统化的比较研究方法,而Benchmark(基准)只是整个过程的一个环节或一个步骤。故本文将Benchmarking译为基准法,以突出其与Benchmark的区别及其本身的方法性特征。) 基准法在企业界取得的显著成功使它很快推广到公共部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各国高等教育部门开始积极尝试基准法研究。现在,美国许多州政府的教育部门都以基准法研究作为制定本州教育发展战略的前提和依据。而一些专业化的教育基准法研究组织也纷纷成立,使教育基准法的研究和应用走向系统化、规模化。 一、教育基准法的理论探讨 1、教育基准法概念的界定 所谓基准法就是以行业内外组织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最佳行为实践为基准,进行深入的分析、比较,在结合自己实践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学习并改进实施,从而改善、优化乃至超越基准对象的不断循环提高的过程。 教育基准法研究试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和别的学校相比我们做的怎么样?(How well are we doing compared to others?)(2)我们想成为什么样?(How good do we want to be?)(3)谁在这个领域做得最好?(Who is doing the best?)(4)他们是怎么做的?(How do they do it?)(5)我们怎样把他们的作法引入到我们学校?(How can we adapt what they do to our institute?)(6)我们如何比他们做得更好?(How can we be better than the best?)[1] 2、教育基准法的分类 根据实践,我们把教育基准法分为五类: (1)内部基准法(Internal Benchmarking)。在一所大学的各个部门、院系之间进行基准法研究。这种类型的基准法特别适合多校区综合性大学,因为各个不同的校区之间有很多相似的职能和任务。 (2)外部竞争基准法(External Competitive Benchmarking)。将竞争对手作为基准法研究的对象,分析其竞争优势的来源,找到自己的差距,向竞争对手学习。这种在企业界广泛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准法研究类型,因其往往涉及到学校的一些机密信息和数据而没有被高教界广泛采用。 (3)外部协作基准法(External Collaborative Benchmarking)。由许多相互间不存在直接竞争的院校自愿或由中介机构组织的基准法研究。这种类型的基准法研究是目前高教界采用的主要类型。与外部竞争基准法相比,它的方法相对公开,并且建立在参与者相互信任,互相命怍与交流的基础上。 (4)外部最优(External Best-in-class Benchmarking)基准法。在高等教育领域之外的行业中寻找最佳实践,即不论基准对象是否是高等院校,只要它在某个工作程序方面与自己相似,且具有优势地位就可以作为学习的对象。这种类型目前被认为是最具价值的基准法。但在实践中,跨行业的基准法研究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不同组织之间相同过程的界定很难把握。在美国之外,目前还没有外部最优基准法在高校进行的相关报道,许多大学表示,他们只有在成功试验了高校间的基准法研究之后,才会尝试这种更富挑战性的基准法。 (5)模糊基准法(Implicit Benchmarking)。也称为“准基准法”,是由政府机构资助和驱动的高校间的基准法研究。目前欧洲高教界进行的基准法研究多属此类型。但是这种基准法研究遭到学术界的众多批评,因为它不是发自参与者的自愿,因而无法调动参与学校的积极性。而且,政府总是鼓励地位低的学校以地位高的学校为基准对象,却忽略了两者内在的可比性,导致研究缺乏针对性,因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3、教育基准法的实施步骤 基准法研究实践中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四步:(1)计划阶段。弄清楚为什么要进行基准法研究以及在哪些方面进行;确定采取的方法与途径;找出要进行比较的学校。(2)实施阶段。确定收集数据和信息的方式,比如现场访问,电话询问,问卷调查,参考历史文献或集体讨论等。(3)分析阶段。对收集到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自己与基准对象的差距;开始考虑对研究结论的接受程度,并考虑如何利用分析结果。(4)运用阶段。将认可的最佳实践引入到本学校中去,加以改善和应用。基准法研究是一个过程性研究,而不是一个结论性研究。因此,各步骤相互联系,循环进行。其中,分析阶段是关键,运用阶段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