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18(2004)03-0001-03 一、我国现代大学制度有其特定的内涵 很多人在谈到现代大学制度的时候,往往是从19世纪德国柏林大学的创办谈起。如果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维度讨论大学制度的演进,把以柏林大学为代表的一批德国大学制度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典范,无疑是恰当的。但是当我们考察一些相对后发国家大学的时候,就会发现在这些国家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现代大学制度无论在时空背景上还是在制度本身的内涵上,都与19世纪德国大学制度有一些不同之处。以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为例,在整个19世纪,美国大学充其量只能算在学习和模仿欧洲大学的制度,尤以19世纪后期学习德国大学制度最具代表性。有人认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创办是美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笔者却以为,美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初期的事情,19世纪后期都只能说是萌芽期。如果要说标志性事件,笔者认为,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成立可以看成是美国现代大学制度形成的重要标志。虽然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不是某一所大学的一项具体制度,但是,它的成立标志着:在美国大学,学者和学术活动开始受到社会组织制度的保护,传统上不受尊重的大学学者及其学术工作开始得到社会的承认,大学也开始在制度安排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大学教授因此开始享有比较充分的学术自由权利。很难设想,在一个学术不发达,学者不受尊重,学术专业地位卑微,学术活动缺乏基本制度保障的国家,能够建立现代大学及大学制度?正是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成立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学术自由等大学理念对大学制度变革的影响,美国大学开始焕发出旺盛的学术创造力,并借助天时、地利、人和在20世纪初期不太长的时间一跃而成为世界学术的中心。 在讨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时候,人们一般都会从19世纪后期京师大学堂的创办开始。殊不知,京师大学堂成立后约20年时间,我国社会各种新思想、新思潮与传统思想、封建观念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社会在进步与倒退的多重变革中演进,但新办大学大都空有西方现代大学之形,而无西方现代大学之实。这一时期的我国大学基本上还是封建性的高等学堂,并没有培育出现代大学的精神,也就谈不上现代大学制度。 五四运动前后,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大学校长担负起了创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使命。他们历尽艰辛,终于不辱使命,使我国大学完成了从封建的大学制度向现代大学制度的转型,解决了我国大学一贯被作为政府附属机构的地位问题,大学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大学的学术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 我们今天所要建立的现代大学制度,既不是19世纪的德国大学制度,不是20世纪的美国大学制度,也不是20世纪20~30年代的我国大学制度,而是针对我国大学所承担的现实使命,在解决数十年来大学制度存在积弊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大学制度。冠之以现代,不过借用一个名词而已,表示与过去的不同。而这里所说的过去,在时限上应该是指过去以来持续至今。如果一定要说它与前面所谈的大学制度有什么联系的话,它可能在大学精神上与前述大学制度有某些共同之处,但绝对不是等同的关系。因为今天的我国大学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大学使命、大学的责任,以及大学自身的内在矛盾与冲突都是独特的,大学制度是现实的,既为现实服务,也规范现实的表现。任何大学制度都是针对具体社会环境和大学条件的,离开了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大学条件,再好的制度设计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不能成为现实的大学制度。 既然我们用了现代大学制度这个名称,那么,这个“现代”究竟是什么意蕴呢?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体性。大学应当是独立的,应当以独立法人的身份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完成自身的使命。二是开放性。大学应当是开放的,应当以开放的姿态接纳各种学术思想、各种学术流派,包容人类各种不同的文化,增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促进文化互动、相互理解和国际化。三是人文性。大学应当更加关注人性与人的发展,实现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致力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和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卓越性。大学应当更加关注质量,更加关注效率,更加关注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的需要,用优异的人才、创新的科学成就和高品质的服务促进社会的进步。 二、我国现代大学制度有着丰富的内容 在阐释现代大学制度的时候,很多人认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大学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因此,现代大学制度就是围绕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所做出的新的制度安排。但是,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只是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不是大学制度的全部,大学制度所涉及的范畴比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所涉及的范畴要广泛得多,它不仅包括大学外部各种社会关系的制度构架,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应当回答大学内部各种功能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制度性规范是什么的问题。也就是说,大学制度既包括外部的制度,也包括内部的制度,是大学外部制度与内部制度的有机统一。这种统一性,一方面表现为内部制度在外部制度的背景下发挥影响和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内部制度的设计与建设受到外部制度的约束;另一方面,外部制度通过内部制度发挥其影响力,内部制度的构架对外部制度的影响具有放大和消减的双重作用。在什么情况下放大,在什么情况下消减,取决于内部制度的设计理念与大学运行传统,当然,也受到外部制度性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