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 640;G 6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606(2004)01-0009-04 一、大学自治与布迪厄文化资本理论 布迪厄说资本是一种权力形式,并提到三种主要的资本形式,即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经济资本是资本的最有效的形式;经济资本可以被转化为象征资本(即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布迪厄将社会资本界定为“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了的”。文化资本主要指人的资本,即人的技能和知识。按照布迪厄的看法,知识分子正是那样一批掌握了文化这种象征资本的人,他们拥有权力,并且因为拥有文化资本而享有某种特权。布迪厄又把这三种资本的合法形式称之为符号资本,比如经济资本的合法形式之一就是信誉。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是两种最主要的资本类型。文化资本尽管有相对的自主性,但是它来源于经济资本,因此也在总的原则上受制于经济资本。 行动者拥有资本的性质和大小决定了行动者在社会空间中所占据的位置,即地位。布迪厄提出场的概念则是为“关系分析”提供一个框架,他所设计的是对地位的分析,对行动者占据地位的多维空间的阐述。地位的场是由资本适度形式的分布来界定的。场域的自主性或独立性,根据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是指摆脱政治、经济力量对场域的控制,以场域自身的逻辑——在学术场就是真理的逻辑,作为其存在的根据。根据布迪厄的有关理论,作为一种文化生产场,除了接受自身的逻辑即真理性之外应该拒绝别的意志对自己的支配。然而,场并不具有完全的自主性。每个场都是处于权力场之中的;每个特定的场的内部也存在着斗争,存在着为争取权力来界定一个场的斗争。 考察大学的发展史可以发现,大学的产生从根本上源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类自身对高深知识的渴求,历史上最初的大学就是作为高深知识的传播机构而诞生的。“每一个较大规模的现代社会,无论它的政治、经济或宗教制度是什么类型的,都需要建立一个机构来传递深奥的知识,分析、批判现存的知识,并探索新的学问领域。换言之,凡是需要人们进行理智分析、鉴别、阐述或关注的地方,那里就会有大学。”大学以知识和学科作为存在基础的独特特性,使得大学应该比社会上其他部分享有更高的自治权力。因为,“高深学问需要超出一般的、复杂的、甚至是神秘的知识,那么,自然只有学者才能理解它的复杂性”。“自治是高深学问的最悠久的传统之一。人们曾经认为,失去了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大学自治的观念产生于西方,特别是欧洲。随着大学和高等教育制度的发展,“大学自治”观念也得到了发展,并且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其基本内容包括:大学学术自由,学术观念与政治相分离;大学内部管理自治,主要是教授治校;大学对发生于校园内的事务享有自治权,警察非经学校当局请求不得随意进入校园维持治安;大学对其学术管理活动享有自治权等。从国外的实践看,“大学自治”的核心是学术自由与学术管理自治,其宗旨在于使大学成为一个人们可以以开放的情怀探寻真理的场所,使大学在各种社会政治与经济纷争中能够保持独立的立场。 欧洲大学最根本的价值观是学校自治和学术自由,因此人们常常把“学术自由、学校自治、教授治校”看成是现代大学普遍之精神。纵观大学的发展历史,大学的价值追求是一种理想的追求与现实社会之间不断抗争和协调过程的反映。所谓“学术自由、学校自治、教授治校”,更大程度上还只是大学的学者、教授们的理想追求和理想模式。中古大学是教会的附属品,学术是受制于宗教教义与权威的。现代大学有更多“学术自由、学校自治”的权力,但是仍然受到政府、社会团体或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影响,也受到宗教、文化、社会、道德等多方面甚至学术研究本身的制约。 依据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我们可以知道,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场所,而学者的学术权力和学术自由除了与自身拥有的文化资本的多少有关外,还要受到一所大学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的影响。经济资本是大学这个组织正常运行的基础,而大学获取经济资本的渠道和方式与大学在多大程度上享有管理学校的权力有直接的关系。大学是处于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大学是否受公众欢迎、受政府重视,决定着大学的生源和社会对大学的赞助,因为他们是大学经济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大学的三种主要的资本形式不同程度地受到大学外部的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最终影响到大学的自主性。 二、大学自治权限的因素分析 1.知识性质 知识是大学赖以存在和运行的基本材料:科研创造它,学术工作保存、提炼和完善它,教学和服务传播它。自高等教育产生以来,处理各门高深知识就是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并一直是各国高等教育的重要职能。对知识的不同操作方式形成大学的各种社会职能。代表特定知识领域的学科构成大学的基本单元和组织细胞。“为了保证知识的准确和正确,学者的活动必须只服从真理的标准,而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如教会、国家或经济利益的影响。” 从历史看,知识的类型是处于不断变更的过程中的,而学者的学术活动从未“完全不受价值影响”、“只服从真理的标准”。自柏拉图以来,人类的知识便在价值形态上分出了级别。此后亚里士多德对于知识的分类在中世纪被宗教哲学家们所重新发现并加以系统地发挥与利用,以便服务于神学的知识体系。因此,在中世纪的大学里,所胃的知识是以哲学为基础的法律、医学和神学,具有明显的形而上学的色彩,而与生产和工业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中的绝大部分是不在大学的视野之内的。文艺复兴之后,在德国首先出现了接纳新类型知识的大学,而这类大学中,虽然仍然有神学和人文主义的课程存在,但是发展最快的却是医学和自然科学。在英国,在美国,在欧洲的其他国家中,由于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工商业的发展,自然科学知识在大学里成为不可或缺的内容,掌握这类知识的新型学者在大学中的地位也由于他们对经济发展可能做出的巨大贡献而得到巩固与发展,研究自然科学的学者与技术专家型学者也获得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