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已开始推行收费制,这对弱势群体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弱势群体对研究生教育收费在思想上难以认同,在心理上难以承受,极易产生不平衡心理,对社会产生仇恨,从而影响社会稳定;(2)研究生教育收费制会减少弱势群体接受研究生机会,有违教育正义与公平;(3)研究生收费制有可能造成弱势群体中优质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和流失,从而也可能使研究生生源失衡,进而影响未来一些行业或职业人员的结构特征。笔者认为研究生教育质量事关国家前途与命运,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这种影响:(1)明确研究生收费制度的目的和准则;(2)要制定科学、合理、公正的收费标准,如按照成本分担理论确定收费标准,并考虑不同科类、专业的差异以及国民的承受能力;(3)制定灵活的研究生收费方式,如当研究生教育的回报率较高时,可尝试“透支未来收入”的方式,注意对西部地区的适当照顾以及充分调动企业对研究生教育投资的积极性等;(4)扩大招生单位的自主权,完善资助形式;(5)改革当前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