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为什么这么难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1)落实之难在于政府之权益。中国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问题,是一个在破除计划经济体制束缚过程中的特定概念,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学术自由”、“学术自治”范畴的概念,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高等教育事业性质认识的一种延续。办学自主权以行政过渡的形式“赐予”高校,其不确定性使“落实”成为一个漫长的过程;(2)落实之难在于法律的空置。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到《高等教育法》,高校自主权从政府意图上升到国家意志,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据,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然而学校法人地位的确立并没有使学校的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学校法人的性质不确定和社会法治意识的淡薄;(3)落实之难在于制度的短缺。权力缺乏恰当的结构和有效的规范是一个普遍现象。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实际上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权力的一次重新分配,这种权力的再分配也源于社会关系变化的驱动。笔者认为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落实办学自主权”本身的“合法性”。如果我们承认办学自主权是高等学校主体的内在诉求,那么“落实”就必须重新确立其价值目标,即促进学术自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