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标准是晚期希腊各派哲学集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理解标准问题,我们首先应当了解当时哲学家关于真理的基本看法。斯多亚派的真理观最具有代表性,表述最为系统完整,是怀疑主义主要的批判对象。根据塞克斯都的记载,斯多亚派在三种意义上区别了“真理”(aletheia)和“真”或“真的”(alethes), 阐明了他们的真理观:〔1〕 第一,“本性上”(ousia)的差异。 斯多亚派认为“真”是一种命题或判断(aksioma),而命题就是“意谓”或“所说的内容”(lekton),它是非形体的,无实体性的。而“真理”在本性上是有形的, 是一种精神实体。因为真理被界定为对真的东西的描述,是一种知识,而所有知识都是灵魂占主导支配地位的那部分(to hegemonikon)的特殊状态,正像拳头被认为是手的一种特殊状态一样。占主导地位的那部分就是理智,它是有形的,因此真理属于实体性的东西。 第二,“构成上”(sustasis)的差异。“真”是同一的和单一的,如当下的命题“这是白天”、“我正在谈话”;“真理”因为由知识构成,所以是复合的,是多种成分构成的集合体。两者的区别正像“公民”之于“人民”,“公民”是单个个体,而“人民”是由许多“公民”组成的群体。 第三,“潜能上”(dunamis)的差异。 “真”可以完全不依赖知识,因为实际上白痴、幼儿和疯子有时也会说出真话,但它们不具备关于什么为真的知识。而“真理”包含知识,真理的拥有者必定是“智人”,因为他具备有关真的知识,所以他永远不会说慌。即便偶而说了假话,也是出于善的动机。是不是说谎者应由其动机来判断,而不应由其言辞本身来判断。 在陈述了斯多亚派这种具有典型意义的真理观之后,塞克斯都又分析了“标准”(kriteria)一词的多种用法和多种含义。首先,指用来规范生活的行动准则,即用来判断做哪些事情,不做哪些事情的标准。显然独断论的真理标准不是这种意义上的。其次,指判断什么东西存在和不存在,真和假的标准。这种意义的标准又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普通意义上的或经验上的,指日常生活中用以判断经验的各种手段,如“视”、“听”、“尝”等生理器官;第二种是特殊意义上的,指技艺方面的工具或尺度,如尺子、天平、圆规等;第三种是最特殊意义上的,指独断论用来把握非显明之物,发现真知识的标准。这是怀疑主义所反驳的标准。塞克斯都把这种标准归结为三个方面: (1)被什么判断(to huph)。指判断者,如“人”。 (2)凭什么判断(to di)。指判断的工具或手段,如“感觉”和“理智”。 (3)按照或根据什么判断(to kath)。塞克斯都又称之为“运用”(prosbole)或“使用”(skhesis)。 指判断者使用各种手段去判断,如同测度物体长短曲直的木匠拿着尺子去测度,称量物体轻重的人用枰去称量。从后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塞克斯都实际上是指独断论按照某种作为标准的永真的表象,运用感觉或理智对事物进行判断。 怀疑主义从以上三个方面对独断论进行诘难,建立反题。〔2〕 一、人是真理标准吗? 塞克斯都建立反题的步骤很有逻辑性,对独断论的各种命题层层批驳,步步紧逼。 第一步,关于什么是“人”存在着种种分歧与争执,因而是不可设想的(anepinoetos)。远古希腊的皮提亚人(Puthios)有一句格言,叫作“认识自己”。可有谁能真正认识自己呢?苏格拉底发出感喟,宣称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不知道他同宇宙究竟是什么关系,因为“我不知道是否自己是一个人,还是某种比提丰(一百个蛇头的妖怪)更为复杂的动物”。德谟克里特这个把自己视为宙斯之声的人断言:“人是我们都知道的东西”,然而我们人人都知道狗、马和植物,但这些东西不是人。伊壁鸠鲁及其门徒设定人的概念可以通过“这”或“那”这样的指示代词“指示”(deiktikos)出来, 并声称“人是由形式和生气(empsukhe)结合而成的如此这般的东西”,但他们并未意识到,假如被“如此这般”指示的东西是“人”,那没有被如此指示的就不是“人”了。因为“人”是包括男女老幼、凹鼻子钩鼻子、直头发弯头发的各种人的集体。如果指示的是男人,则女人就不是“人”了;如果指示的是年轻人,则其他非年轻的人就被排斥在外了。伊壁鸠鲁关于“人”的说法实际上混淆了具体事物同共相之间的关系,把个别的人等同于人本身。另外还有人从逻辑上给“人”下了个定义:“人是一种能接受思想和知识的、有理性的、有死的动物”。塞克斯都指出,他们给出的是有关“人”的各种属性的描绘,而不是“人”的本质。按独断论的解释,事物的属性和它们所归属的事物本身不是一回事。有些属性是持久的,同事物本身不可分离,如物体的长度、宽度和深度,即近代哲学所说的“广延”或“第一性质”。离开了这些属性,事物本身就不成其为该事物了。还有一些属性并非持久连续,如“色”、“声”、“味”等,它们可以离开事物本身,但不会影响事物之为事物。塞克斯都认为,上面那个关于“人”的定义中的“有理性的”和“能接受思想和知识的”是人的属性,不是人本身,因为有些东西并不具有理性和知识,但也是人,如疯子。“有死的”甚至也算不上人所特有的属性,因为对人来说这是显然的事情,是人就有死,如果“有死的”是人的本质,那么其他动物也都是“人”了。塞克斯都还认为“动物”这种类概念也不能等同于人本身,它不是人的本质,只是人的一种持久而稳定的属性。在这一点上显然是针对亚里士多德而言的,因为亚里士多德把“动物”视为“种”,而“种”和“属”(人)同样是本体,是事物的本性,只不过“种”比“属”的本体性弱一点罢了,是第二本体。另外在塞克斯都看来,柏拉图给“人”下了一个更为糟糕的定义:“人是两足的、长指甲的、接受政治学的、无翅膀的动物”。这个定义也没有揭示人本身是什么,只描述了人的种种属性。肯定的属性:如“动物”、“两足的”和“长指甲的”;否定的属性:如“无翅膀的”;既肯定又否定的属性:“接受政治学的”。可见,独断论所虚设的那个非显明的事物本身、人本身,无论使用什么语句也难以揭示出来,所能描述的只有属性这些显明之物,在经验中不存在关于“人”是什么的观念,它是不可说的,不能设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