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不论人们对哲学对象和哲学知识特点的理解如何变化,哲学的对象和任务总是要由“哲学”这一术语的意义来框定的。作为对智慧的爱,哲学首先是人的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其目的在于获得人生的最大幸福。因此,只要哲学知识依然如故,它总会有具体对象,即人的内心精神生活的现实,后者与认识人类内心深处的人的本质有关,并且是用专门哲学的,纯粹哲学的方法——自我观察、内省、沉思、直觉认识、思辨——加以揭示的。 因此,哲学知识在回答人类自我意识的主要问题时,总是面向人,也不能不是如此,如果它确实是哲学知识的话。本体论的、形而上学的哲学问题,同时永远也是人类学问题,如果哲学不局限于人类知识的感性-理性经验,而超越思想家的感性-经验主义的经验界限的话。其实,只有当知识依靠人的精神能力,超越现象意识的范围,高踞其上,将它的感性-经验主义内容排除在外,使人的意识现象成为自己思考的对象,才能算是哲学知识。正是人的这种精神能力产生了本体论的、形而上学的哲学问题,确立了它的具体对象:真正超感觉存在的绝对精神实在。对这种绝对的、独特的精神实在理解的经验,在诸如太一、有、绝对、绝对观念、超验存在、超验的、绝对的主体“我是”、“自在之物”等等哲学范畴中合理化了。在这些范畴后面存在着具体的精神实在,它可以由沉思活动中的哲学自我认识来加以揭示,并且使人们直接意识到它的活生生的、具体的对象性。这个精神实在不是通过逻辑推理和论证来认识的,而是由直接的、毫无疑义的信心揭示的。与这个精神实在密切相关的,是认识人的真正的、内在的本质,认识人的真正的、真实的存在。于是哲学的本体论问题达到这样一个水平,即把人的存在本质看作是绝对真实的、独特的、活生生的精神力量。在这里,哲学自我认识和沉思同认识上帝的宗教经验和认识超感觉存在并与之沟通的经验结合起来。 不论宗教的还是哲学的个人自我认识经验,其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对个人存在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的同一些直觉,有了这些直觉,人才臻于完善。人重视这些直觉,是因为要满足内心的精神需要,实现自己的个人存在价值,达到绝对的独立自主,不受条件制约,即追求完美和完整性的需要,人直觉地领悟到要参与和承认这种完美和完整性。 唯物主义和实证主义哲学依然停留在感性-经验主义经验的范围内,试图理解人的个体完整存在的完美的可能性,否定独特的、真实的精神存在的超感觉实在,从而使自己与面向感性具体世界的自然科学知识处于同一层次。这样一来,作为对智慧的爱的哲学便失去它自己的专门对象和只属于它的认识方法。它变成貌似科学的神话和幻想,尽管它试图使自己与科学毕竟有所不同。自觉或不自觉地割断了与绝对真实存在的独特精神实在的联系,自命为科学哲学的知识,不过徒有科学知识之表,而在内在精神上仍然是空洞的、毫无内容的。哲学失去了自己的真实对象,也便丧失了活生生的思想源泉和支柱,成为丧失了完美和完整性的精神上失明的思想家精神幻想的无目的和无根据的游戏。 只有立足于理解绝对真实的精神存在并与之沟通的个人精神经验,哲学思想才能充满这一精神存在的独特的有生力量,正是这种有生力量使得哲学成为本来意义上个人的、活生生的和完整的知识,能够指望获得人类个体自我认识的真实经验和方法。 (摘自俄国《新的哲学观:问题与展望》论文集 李国海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