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4)02-0029-008 口承——书写:人类认知的大分野? 上个世纪的60年代初期,在不到12个月的时间里相继出现了4种论述,不谋而合地将口 承文化——作为知识界关心的一个主题——推到了当时的学术前沿。这4种论述分别是 :传播学家麦克鲁汉(Marshall McLuhan)的《古腾堡星光灿烂》(The Gutenberg Galaxy1962),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的《野性的思维》 (Lapenseesauvage1962),社会人类学家杰克·古迪(Jack Goody)和小说理论家伊恩· 瓦特(Ian Watt)合写的论文《书写的逻辑成果》(The Consequences of Literacy,196 3),以及古典学者埃瑞克·哈夫洛克(Eric Havelock)的文章《柏拉图导言》(Preface to Plato,1963)。实际上,这些欧美学者关于口承文化的阐述纯出于偶然,而是反映 了一种对人类交流手段及其技术革新的共享经验做出的共同的、普遍的回应。 在书写研究中,美国哈佛大学的古典学者哈夫洛克和英国剑桥大学的人类学家古迪可 谓影响最大也是争议最多的两位学者。他们俩人于同年发表的著述,不约而同地将书写 对人类认知发展的一种初步的、偶然的作用归结为古代希腊字母文字的发明和传播,主 要的关注点在于字母书写对公元前5~4世纪的古代希腊启蒙运动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因而,这一论战从一开始就围绕着两个核心问题而展开,以哈夫洛克和古迪与其著作的 批评者形成对垒。第一个焦点在于人类认知的发展与现代理性是否是“字母书写”的“ 逻辑成果”?第二焦点在于口承与书写之间是否横亘着人类认知与现代心智的“大分野 ”? 哈夫洛克的学说首次出现在他发表于1963年的《柏拉图导言》中,后来在其题为《古 代希腊关于公正的概念》一书和论文专辑《希腊的书写变革及其文化成果》中得到进一 步阐释,最后以其《缪斯学会书写》一书做出了简明扼要的综述。哈夫洛克在其有生之 年从未转变其基本立场,一直秉持着这样的主张:字母书写对古代希腊启蒙有着重要的 甚至是惟一的作用,因而字母书写也奠定了西方文明的基石。按此论见,古代希腊字母 书写(而且惟有这种书写)的发明方使书写的广泛普及成为可能,因而也使得人类意识迅 速地、永久性地出现了转型。字母书写能够使思维超越荷马所代表的“口头心智”的局 限性,成为逻辑、哲学和科学——一种全新意识的中介或工具,柏拉图即是这种转型的 第一个伟大的、典型的产物。他还认为,大概就在柏拉图出生的那个年代,或稍早一点 ,古代希腊文化就已经出现了“大分野”。这种“大分野”表现为口承社会与书写社会 相隔离,口承社会主要依赖于韵律的、复诵(叙述)的文学来满足其文化知识的需求;而 后来的书写社会则依赖于散文,并将散文视为传达严肃反思、研究和记录的载体;柏拉 图的散文是开始放弃口头规则的一个重要表征,由此思维方式出现了决定的转折。后来 ,印刷术的发明,书写一方面成为扩大哲学、科学反思的一种工具,另一方面促进了欧 洲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并对其他社会产生了日益增长的影响。 过去的40年间,古迪陆续地发表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专著和文章,如《书写的逻辑成 果》(1963)、《蛮野心智的驯化》(1977)、《口承与书写的分界面》(1987)、《书写传 统的威力》(2002)等,并活跃在欧美高校的讲座中和国际会议的论坛上,被学界视为“ 书写论”最重要的首席辩护者。其主要的论点是:不论是从理论上讲,还是以历史的事 实而言,逻辑思维(演绎推理、形式运算,高次心理过程)的发展取决于书写。虽然,他 拒绝将对立二分法的罪名归咎于自己,比如按列维·布留尔的方式,从智力方面,在识 文断字者与文盲之间划出一道彰显的分界线来,但他还是颇为强辩地坚持说,二者之间 有着重大的差异。 由于美国和加拿大的学术一直专注于传播的模态与认知的过程,“书写论”本身在那 里也产生了共振。古典学者、精神分析和心灵研究专家瓦尔特·翁(Walter Ong)就公开 认同哈夫洛克关于“原生口承性”与“书写重构意识”的论见,通过在荷马传统、中世 纪僧侣教育、印刷史、电子传媒的性质等学术研究中的探索,他发表了关于口承思维的 著名论断,其研究成果也被多达2000种以上的各类著述所征引,从此成为口承—书写研 究的领军人物。在其《口承与书写—语词的技术》一书中,他认为口承思维具有基于记 忆的、移情作用的、参与共享的、情境化的、聚合的、保守的等等特征(注:参见瓦尔 特·翁(Walter Ong)《基于口传的思维和表述特点》,张海洋译,载于《民族文学研究 》2000年增刊,总第79期,第18~31页。);而书写思维则恰恰相反,具有基于记录的 、客观中立的、抽象的、分析的、创造性的等等特征。尽管书写论者讨论的细节各不相 同,但他们几乎都属于同一个理论阵营,都同样持这样一个中心论点:书写是一种转换 人类思维、转换语言关系、转换传统关系并再现传统的技术。这些论题在70年代到80年 代之间也在心理学家中得到讨论,比如戴维·奥松的著作也受到哈夫洛克学说的重大影 响,他关于字母书写是现代科学的基础这一论见,后来也成为这一领域的一个强音。 他们的这些观点在过去的几十年间遭遇了极其缜密的拷问,也招致了声势浩大的批评 ,因而一直受到各种不同的修正。回应“书写论”的批评文献大多对其中心论题展开质 疑,也就是书写仅仅被视作一种“自在之物”,一种自发性的智力技术。批评者们询问 道,是否书写从根本上不是内嵌的,其本质与意义的形成过程,并非是自觉的,而是由 广阔的文化—历史的构架与特定的文化实践所决定的。因为“书写论”研究一向以捍卫 “古希腊字母书写”的独特性为旗帜,因此许多学者在非字母书写的传统中搜罗了大量 例证予以反击。高夫(Gough K.)就从古代印度与中国引证资料,以大致限定的书写传统 来挑战定位于众多传统的“书写论”。他分辨道,字母书写的传播与普及的优势不能成 立,因为以印度与中国而言,非字母文字也具备着一种与古希腊文字相似的书写规模; 书写引发了编年史的结论也不能成立,因为中国有一个编年史的传统,而印度却没有; 西方书写关注于系统的实事因而关系到科学的发展也不攻自破,因为中国不仅有发达的 系统化科学的传统,而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虽然那里没有字母书写或一种新教改 革(注:Gough K.Implications of Literacy in Traditional India and China,Jack Goodyed.Literacy in Traitional Society,New York:Cambridge Univ.Press,pp69-84 ,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