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074(2004)03-0036-05 人类学中关于生态学的现代研究,肇始于一些从事人类学研究的学者试图解释某种地 理区域特征的文化相似性。解释这些区域文化特征的主要依据就是居民们谋生手段的相 似性。如威斯勒(Clark Wissler)对生存区与“文化区”相互交叠的问题的研究。[1](P 150)在其所著的《美洲印第安人》中,他把新大陆原居民的文化设定为15个文化区域, 认为赋予文化地域特性的因素是经济形态,尤其是食物的获取手段,即表现于部落生活 中最显著的地域性乃是食物的获取。克鲁伯也非常重视与自然环境差异相对应而表现出 的文化特征差异,他力图从整体上把握最能体现自然环境差异、作为人们直接或间接生 存资料的植被为基础的文化,怎样具有对应于地域的不同性质。他们这种着眼于自然环 境差异相对应的文化差异,指出不同的文化区即不同的地域文化乃是经济形态和作为生 存资料的植被为基础的文化,已抓住了文化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纽带,可以说已经具有了 生态人类学的意涵。 虽然生态人类学一词的开始使用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事,但马歇尔·莫斯、埃文斯-普里查德等人类学家很早就对生态人类学进行了研究。莫斯以民族志材料为依据,指出爱斯基摩人的社会生活,因环境因素而分成冬季的社会性集中时期和夏季的社会性分散时期两部分;与这种分散和集中的社会集团的集团化原理相适应而产生的宗教上、道德上、法律上、财产体制上的表现方式及其强调的程度是变化着的。[2](P323-394)埃文斯-普里查德根据实地调查,提出了尼罗河流域农牧兼营的努尔人的一些问题,如在雨季时村民就分散在一定的区域里,而到旱季许多村民就集中到河流附近,而这样的活动方式与他们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宗族组织)有着密切的关系。[3]可见,在文化人类学界对社会关系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的研究,在20世纪初就已经开始了。随后出现了人类地理学[4](P65)、可能论[4](P4-6)、民族志生态学[4](P10-16)、系统生态学[4](P14)、群体生态学[4](P10)、历史生态学和政治生态学等研究范式。 传统生态学的意义是“适应环境”,自达尔文提出生物进化论以来,人类就视环境为 总生命网,人是这一生命网的组成部分。但斯图尔德认为,人不是这一生命网的被动部 分,因为人类创造了文化这一超有机体因素,因此,文化人类学要研究生态环境、生物 有机体与文化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像传统生态学那样仅研究自然环境与生物有机体之间 的关系。文化在人类与其生态环境之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类通过文化认识到能源 或资源,同时又通过文化获取、利用能源或资源。因此,他非常强调文化与环境之间的 相互作用和相互关系,认为文化之间的差异是社会与环境相互影响的特殊适应过程引起 的。一方面承认自然环境对于生物属性的人类具有不可忽视的强大的规定性,越是简单 的和早期的人类社会,受环境的影响就越直接。地形、动植物群落的不同,会使人们使 用不同的技术和结成不同的社会组织;另一方面,又强调作为社会的文化的人类对于自 然环境所具有的超常的认知、利用甚至改造的能力。认为以生计为中心的文化的多样性 ,其实就是人类适应多样化的自然环境的结果。适应犹如通往文化殿堂的一把钥匙,有 了这把钥匙,便获得了阐释人类与自然环境关系、阐释文化及其演化的一个有效的视角 和途径。这就为人类学树起了不同视野的方法论。[5](180)由于斯图尔德非常强调对生 态环境研究的重要性,强调文化生态学的研究,他的理论被称为“生态人类学”。 斯图尔德在详细研究地域集团(以美国内华达的肖肖尼人为个案)的生计方式与生息环 境的关系后,把与生计活动及经济组合有密切关系的一群特征性称为中核性文化,而除 此之外的一律归入次要文化。并提出在生态人类学研究中,生计方式乃是最基本的问题 。[6](P173)斯图尔德的这种归类,表明了生计方式在民族文化中的重要性,使得在研 究分析一种文化的生计方式在不同区域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文化特征时,生计方式在文化 与环境中表现为一种技术、资源和劳动三方的动态的创造性的关系。其理论的实质就是 指文化与环境——包括技术、资源和劳动——之间存在一种动态的富有创造力的关系。 它说明了劳动类型——社会组织好工作、将之纳入适宜的循环中、分派任务和安排共同 努力等等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可用的技术和正在开发利用的资源的性质。这 种劳动类型,随之也会对社会制度,包括居住法则、血统、村社规模和位置还有许许多 多产生强烈的影响。[1](P150-151)在具体的生计活动中所包含的社会生产组织、政治 制度、生产与季节周期相适应、资源占有与利用、分配任务、协调劳动者活动的格局以 及人们的风俗习惯和居住方式等基本要素的整合主要取决于当时所掌握的技术和要开发 的资源,但是这些要素也会对技术与资源的开发发生作用。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人类生计活动中最重要的就是从生境中获取生活资料,其中, 资源是环境中的关键因素。技术是历史所衍生,环境的关键是资源,人们是通过文化去 认识资源,通过技术去获取资源。实际上是文化的标准赋予了资源以意义。在生计活动 中是文化在组织其生产活动,一方面是通过文化方式来分解生产活动,另一方面又是通 过文化来整合其生产活动。只有把生计方式纳入民族文化的整体中去加以分析说明,我 们才能透过相关民族的文化逻辑去获得民族生计方式的意义,也才可能对生计实践有着 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 一个民族的生计方式是该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是民族文化这个 庞大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文化是一个整合的系统,在一个特定共同体的生活中,每 一个因素都扮演一特定的角色,具有一特定的功能。”[7](P37)可以说,一种民族文化 就是由若干个这样的小系统有机结合而成。为此,要认识一个民族的文化,我们认为从 构成民族文化这一庞大系统的各小系统入手是可行的。作为民族文化系统中的各个小系 统,它不仅具有自己的内部结构,同时构成内部结构的各要素也具有特定的文化功能, 而且这个小系统不是封闭的,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其他各个小系统发生密切的联系 ,与其他各个小系统协调一致来共同维系民族文化的运作。一个民族的生计方式与文化 体系中技术的、制度的、观念的子系统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关系的存在使得生计活动 与相关的文化因子结成了整套复杂的关系网络。在这网络中,生计方式与所属的特定文 化不仅有着外在的必然联系,而且相互之间还存在着特定意义上的内在共生关系,生计 方式成为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这种特定的关系结构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出,一个民 族在选择一种生计方式时,实际就是在选择一种文化,或者说是在特定的文化下对自己 的生计方式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