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 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2004)02-0099-05 自宋、元以降陆续进入闽、粤、赣山区,并以此为大本营而形成的客家民系,一直“藏在深闺无人识”,借助清初“湖广填四川”,以及对广东沿海“迁界区”与台湾的“招徕开垦”所引发的、客家迁徙史上的第四次大移民运动,才使得外界“初识庐山真面目”。他们在新落籍地区的垦殖活动,引起了各地民众关注这样一支与自己无论是语言、习俗,还是心理行为都有较大差异的外来族群,而出现“客”的称谓却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事。只有向粤东南沿海“复界区”及周边地区移民和渡海赴台垦殖的客民,在清康熙、乾隆时期被当地的先住民称为了“客”。但客民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是客家史上一个值得注意的历史现象。 外省赴台的民众主要来自闽、粤两省:闽人中多为闽南人,其中只有汀州人是客家人;而广东人则多是来自惠州、潮州及嘉应州的客家人。也可以说,渡台的粤人主要就是客家人。身为福建水师提督的施琅担心台湾还会成为反清基地,对台采取了消极防御的政策,严格限制民众入台。他对粤地怀有狭隘的地方排斥情绪。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卷十一“武备”有载:“郑逆平后,招徕垦田报赋。终将军施琅之世,严禁粤中惠、潮之民不许渡台,盖恶惠、潮之地数为海盗渊薮,而积习未忘也。” 施琅为何对粤人耿耿于怀?原因就在于当时粤东的客家子弟邱辉登等,因不满迁界使沿海百姓丧失生计,遂聚集客民,不时在粤东沿海一带行劫,乘潮来往,出没无时,让施琅极其头疼。而且,他们后来都成了郑家军,在澎湖海战中与施琅水师相遇,使之受到重创[1]。施琅逝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三月,这以后,“惠潮民乃得越渡”。大约到康熙四十年(1701)后,客民入台人数才有了一个飞跃,但人口也不及闽人多,仅约占闽属的1/5。 客民台湾垦殖及其称谓 (一)客民渡台拓垦与携眷 虽说粤人在施琅故去后可以渡台拓垦了,在携眷上的政策并多少有了改变。此时正好是自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七年,计34年间的松禁期,但他们却没有获得“松禁”为家庭带来的便利。雍正二年(1724),台湾总兵蓝廷珍幕僚蓝鼎元(号鹿洲)写给台湾巡道吴兴祚的《与吴观察论治台湾事宜书》中谈到:“客庄居民,从无眷属。合各府、各县数十万之倾侧无赖,游手群萃其中,无室家宗族之累,欲其无不逞也难矣。妇女渡台之禁既严,又不能驱之使去,可为隐忧。”可见,客民“单丁”的情况比闽人更为严重。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廷撤废了对客家人的限制。只可惜好景不长,仅持续了一年,乾隆二十六年(1761)全台又开始了限制人口入境为期29年的严禁期。客民能渡台垦殖本已艰难,“携眷”更属不易。 (二)台湾垦殖初期客民身份及称谓 1.闽人的执业范围 闽人在台湾的垦殖活动中,从商贾、百工以至开垦、种植,执业范围较广泛。他们中有的作小商贩(如下文谈及的吴沙),有的作佣工(如林文爽),有的饲鸭(如朱一贵),有的则从事农垦(如庄大田)等等。其中,于嘉庆年间开发噶玛兰(今之宜兰)的闽籍漳浦人吴沙,则是由商贩转而农垦,再成为庄主的典型人物。 任何社会都不能缺少商业活动,而台湾的商贸活动则多由闽人担当。范咸写于乾隆十二年(1747)的《重修台湾府志》卷十七“物产”中,大段记录了台湾垦殖初期,凡岛上生活所需用品均由漳、泉籍商人供给的情况。他们的海上贸易遍及由北至关东,南至福建的辽阔海域。总之,台湾的商贸市场几乎全由闽商垄断。 2.粤人的执业及称谓 闽人入台(从郑成功进驻台湾开始)后,最先发展的地域就在台中、台南一带。因此,客民渡台后就多向台湾北部推进。那时,客民中有人从事小本生意,如“朱一贵倡乱”时,曾向官府报告朱氏活动地点的客民高永寿,是个当年在笨港“负贩为生”者。因客民尚武,也有些青壮年凭借武功给闽人充当“民壮”(即看家护院的乡勇),如嘉庆元年(1796)随吴沙到噶玛兰垦殖的人为漳州、泉州和广东客家人,这在噶玛兰号称“三籍合垦”。初时,只有“粤人未有分地,仅担任民壮,衣食由漳人供给”[2]。另有相当一部分客民,在台湾垦殖初期身为“佃户”,以租种他人土地为生。这种为他人充当“民壮”,或租种他人田地的客民,均属“佣雇佃田”一类。此类人在渡台粤人中所占比例极大,先于粤人入台的闽人就将他们称为“客”。诸罗县周边区域就集聚了不少客民,周钟瑄撰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的《诸罗县志》卷八“风俗志”就有如下记载: 佃田者多内地依山犷悍无赖、下贫,触法亡命;潮人尤多,厥名曰客;多者千人,少亦数百,号曰客庄。 各庄婚姻、丧葬,大约相仿。唯潮之大埔、程乡、镇平诸山客,其俗颇异;礼节皆以简为贵,略去者十之六、七。 各庄佃户,山客十居七、八,靡有室家,漳、泉人称之曰客仔。客称庄主,曰头家。头家始藉其力以垦草地,招而来之。 上述所引文字再清楚不过地记录下广东垦民在渡台垦殖初期就被称作“客”、“山客”、“客仔”等,并且是由先期到达的福建漳州、泉州人最先叫出来的史实。 清代的《台湾府志》先后共有五志:康熙三十三年高拱乾修的《高志》;康熙四十九年周元文重修的《周志》;乾隆五六年刘良璧重修的《刘志》;乾隆十一年范咸重修的《范志》及乾隆二十五年余文仪续修的《余志》。我们若将五志按时间顺序作一排列,出现“客”的称谓时间即突显出来:《高志》与《周志》中全然不见有指称客语族群的“客”;而从《刘志》始,有关“粤”、“客”的记录,则频频见诸文字了,如《刘志》卷十九“杂记·丛谈”:“南路淡水三十三庄,皆粤民垦耕。辛丑变后,客民(闽人呼粤人曰“客仔”)与闽人不相和协;再功加外委数至盈千,奸良莫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