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宗族(lineage)是一个共财的继嗣群体,这个继嗣群体由通过在谱系上已知的联结、可以追溯到一位共同祖先的血亲组成的。按照这种设定,宗族具有如下特征:共同祖先;血缘纽带;谱系联结或昭穆世次;集体活动;聚族而居;宗族组织;族规家法;公有财产;同姓不婚;祭祀场所;宗族认同;亲属网络。如果与这些一般宗族特征相比较的话,就会发现,华北宗族仅仅具有宗族的某些特征,与典型的宗族形态相比,这是一种不完备的残缺宗族。特别是宗族的外化(物化)标志方面,如祖坟规制、祠堂、祖先牌位、族谱、坟田、族田、私塾等,比较少见或设置简单。即起功能性作用的宗族特征普遍较弱,而强烈显示意识形态性的宗族特征,如祭祖仪式、家堂、谱图、行辈字、同族相恤等则较为突出。因此,华北宗族与南方宗族那种共财、集居、庞大族属规模等相比,显著呈现出文化性的、表达性的宗族特征。 由于宗族是传统的社会组织,我们只能透过方志材料,如从祭礼习俗的视角切入,通过考察民国时期的祭礼习俗,透视华北的宗族特征。对文献材料与民族志田野素材加以综合分析,并参考继嗣概念,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华北宗族的基本特征:第一,作为宗族最主要的外在物化标志,祠堂或宗祠很少见。即使有,也仅限于少数世家大族、缙绅之家,有时就是这些所谓的缙绅之家也不见得都有祠堂或家庙。更常见的是士庶之家只是在家中设龛置主,悬挂画像,四时荐新而已。第二,单姓村少,族属规模小。第三,共有财产少,经济实力弱。第四,宗族认同意识淡薄。第五,宗族特征残缺。这样华北的宗族只能是一种意识形态性的、文化性的、表达性的宗族。即便没有能力修建祠堂或家庙,无论士大夫还是平民百姓在祖先崇拜方面,都身体力行,在元旦、清明、七月十五、十月朔日、祖先生辰、忌日,大多致祭于墓。无论是清朝前期,还是晚期,或民国时期,由于大的文化对低层祭礼方面的影响,百姓的祭祀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内化了的行为,尽管难以完全按照朱子家礼进行祭祀,但儒家的理念则是根深蒂固的,因此,毫无疑问乡民尽力在可能的条件下祭拜先祖,慎终追远。 根据黄宗智的研究,华北宗族组织不发达,主要原因在于华北的小农经济和生态基础。华北平原多是旱作地区,即使有灌溉设备,多限于一家一户的水井灌溉。传统的四人一组的种植法,以及在犁地时使用的较多的畜力,这些耕作法不足以成为加强宗族组织的经济基础。无论原因何在,华北宗族组织并不发达,外显的宗族特征不很明显,特别是物化的特征不很显著。 弗里德曼的华南宗族解说难以阐明华北宗族变异因素,特别是没有洞察外化或物化的宗族要素与内化的宗族要素之间的区别。这样在解说宗族/家族、村落、国家之间的关系时,就可能流于形式推断,而缺乏必要的实证论断。 摘自《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京),2004.1.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