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落”乎? ——对“中国文化保守主义的没落”一文的回应 丁为祥 王忠先生对“原道”与陈明提的那几个问题,由于冠以“中国文化保守主义的没落”的标题,因而其问题绝不仅仅是对《原道》诸人的。在中国当今的语境中,由于“文化保守主义”的指谓非常明确,而“没落”也明确表现了作者的价值判断与价值评价,因此,凡带有一定价值取向的传统文化研究者,都不得不正视这些问题;而面对这些问题,每一个传统文化的研究者,也都不能不作出自己的思考。 王忠先生虽然只提出了三个问题,但由于其相互间错落有致——问题中套着问题,因而我不得不进行一定的分解和概括: 第一、族群主体性与文化主体性的关系(此问题因为包含着相互背反的观点,所以只能以关系概括之)。 第二、内圣开不出外王,道德良知开不出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自由人格。 第三、儒家文化无法用于经济建设,所以更无法整合自由主义思想。 鉴于这些原因,所以“没落”也就既代表王忠先生对文化保守主义客观情况的分析,又代表其主观的价值判断——结论。 对这几个问题,笔者想采取由小到大、从具体到抽象的方式来回答。 首先,作者将经济建设作为裁量儒学有无存在必要的价值标准,那么,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标准呢?是不是一种“成者王侯败者贼”或“有奶便是娘”式的标准?如果真是这样,这也就只能是一种“躯壳起念”(王阳明语)——仅仅为躯壳谋划。至于儒学能否融进现代经济活动,从个体(受儒学熏染的个人)到族群,请参朱学勤先生最近在世纪大讲堂讲演中对港台传统文化与经济活动的分析;而在儒学影响(最起码以儒家文化为精神资源)下正在崛起的工业东亚,算不算是一个见证?反过来看,前几年,我国东南沿海一个城市,由于急功近利,缺乏诚信,结果外商纷纷逃离,致使当地政府不得不把“诚信”作为“生命工程”来呼唤,而在中国,这种为经济活动提供支撑的“诚信”究竟是由谁来提供、谁来确保的呢?这个城市能否仅仅为了确保其经济利益而装出一副诚信的样子来解决其所谓经济问题?其实,这个例子也从反面说明,离开做人的诚信,甚至连满足躯壳需要的经济利益都无法保证。至于要求儒学全面立足并积极推动经济活动、而且搞儒学的人大部分都能成为经济巨擘,这就成为所谓“二奶”要摘星星、摘月亮一样,仅仅是一种“撒娇”了。 其次,在王忠先生的二、三两问中,都谈到自由的问题,前一问要求自由和宪政结合;后一问则要求自由和经济活动结合。就这种双向限制来看,他所说的自由无疑是英美契约论基础上的自由。但正因为有着这种双向限制与双向适应,所以王忠先生进一步要求:“如果自由和宪政是可欲可信可行和合情合理合法的话,为什么不能把自由和宪政等思想作为文化之‘体’,而后‘熔铸新传统,建设新文化’呢?”在这里,王忠先生将契约论基础上的自由做了不适当的抬高,因为它本身实际上只是一定的价值、理想与信念的载体,而王忠先生却要求将它作为文化的“体”本身,这显然是一种僭越。因为对于一种文化的“体”而言,它是要能够满足人的终极关怀的,而仅仅宪政与经济生活中的自由能否满足人的这一需求呢?换句话说,人能否仅仅以社会生活(包括宪政与经济)中的自由作为自己的终极关怀呢?如果不能,那么王忠先生就不得不再向前追溯,直到最后将上帝、原罪与天国一并请进来。不知王忠先生是否有这样的精神准备? 再从儒学来看,不知孔子的“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其志”以及“当仁,不让于师”算不算是一种自由?又是一种什么样的自由?诚然,在儒学的语境中,只有做人与人生选择上的自由,确实还没有宪政式的自由,但儒学反对不反对宪政式的自由呢?从历史上看,又是谁充当着限制专制君主滥用权力的主要力量?哪一家、哪一派比儒家更多也更主要地正挡着专制君主的独裁权力之锋?从发展的角度看,儒学现在没有发展出宪政自由是否就永远发展不出?而即使儒学发展不出宪政自由是否也就不能学习、借鉴别人的宪政自由?是不是只有西方文化才有此“原荣”、“原功”呢?看来王忠先生似乎一定要把传统文化包括儒学钉死在专制政权的战车上,也似乎只有这样然后才能心满意得。 最后,让我们回到王忠先生的第一个问题。王忠先生一方面正确地指出“民族利益的主体性并不等于传统文化的主体性”,但同时又坚持“一味强调族群的主体性,将会使中国文化的主体性丧失‘合情合理合法’和‘可欲可信可行’的基础”,这样看来,似乎族群的主体性与文化的主体性是根本对立而无法并存的。但王忠先生忘了,当他认为儒学没有宪政与经济生活的自由时,恰恰是因为其将文化的主体性绑在族群主体性(在历史上往往表现为专制政权的主体性)的战车上的,现在又说二者无法并存,到底应以何者为准?原来,在王忠先生看来,族群的主体性与所谓个人主体性是对立的:而个人主体性又是文化主体性的前提之一,如此一来,族群主体性也就与文化主体性对立起来了?我不知这是否是一种“株连”或“血缘粘连”?但那种和族群主体性对立的个人主体性最后回到哪里去了呢? 其实,族群主体性与文化主体性的关系是与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双重危机紧密相连的。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首先遇到的是民族危机,而民族危机又确实存在着文化危机的背景,也有待于文化危机的解决然后才能最后解决。但是,由于中国近代的特殊遭遇(不断地向西方学习又不断地遭到失败),因而五四便将全部怒火发向传统文化,以通过彻底打倒传统文化来解决民族危机。所以五四时期的反传统,真所谓良有以也,但由于五四的精英主要面对的是民族危机,其无论是向西方学习还是向传统文化造反也都聚焦于这一层面,这就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既然民族危机的根源在于传统文化,所以传统就必须为现实的全部问题负责;另一方面,又必须坚持现实与传统的对立,且也只有在这种不断地“与传统决裂”中,才能推动现实社会的发展。殊不知,当把现实与传统彻底对立起来时,现实发展的真正动力——所谓精神资源也就被同时根绝。因为它事实上已经使族群性的精神变成沙漠,而所谓个体性则仅仅成了一种躯壳,——且只接受躯壳之念的推动。这就是贯穿整个20世纪国人精神上的一个怪圈:既要不断地根绝传统,又永远要求传统来为现实承当责任,传统完全成了现实各种弊端的精神垃圾箱。王忠先生的帖子及其提问就典型地表现了这一点:既对传统求全责备,又反过来认为由于它不能包治百病,所以它也就百无一能。所以说,形成于五四且作为纵贯20世纪国人思考问题的基本坐标——中西、古今以及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的格套,已经到了应当打破而且也必须打破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