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3)06-0657-08 中国文化的近代转型,是在19世纪中叶工业化的西方东侵后正式展开的,然而其前奏,却可以追溯到明清之际(16世纪末至18世纪初)。此间中国的某些地区、某些文化门类发生了近代转型的早期征兆,其基本动因当然深藏于中国社会及中国文化内部,但外因的诱发作用也是不应忽略的。这里所说的“外因”,指来自南欧的耶稣会士传入的西方科学技术及某些社会知识。诚如梁启超所说:“明末有一场大公案,为中国学术史上应该大笔特书者,曰,欧洲历算学之输入。”[1](第8页) 明清之际,入华耶稣会士所携西学作为一种与中国传统文化存在巨大反差的异质文化,对中国文化不仅仅做了“加法”(增加新知),而且还发挥着触媒剂作用。以下从明末入华耶稣会士利玛窦(1552—1610)与中国合作者徐光启(1562—1633)、李之藻(1569—1630)等创译的“脑囊”、“几何”、“地球”诸词,以及证明“契丹”即“中国”,窥探晚明西学译词的文化转型意义。 一、脑囊 西洋术语的批量来华发端于明末,而1582—1610年间居留中国的利玛窦是开风气之先者。 利玛窦记忆力惊人,时人称其“六经一过目,能纵横颠倒背诵”[2](第168页),他曾当众演示此技,倾倒在场士人,“西儒利子”之名不胫而走,他应请于1595年在南昌撰写传授西洋记忆法的《西国记法》(又名《记法》),该书《原本篇》出现“造物主、脑囊”等新术语,其中“脑囊”一词具有特别价值。 中国古来的主流认识是,思想及记忆由“心”主管,关于“心”的解释又相当分歧和模糊,这与中医不重解剖,将器官的构造与功能混为一谈有关,如“肾”既指肾脏这一器官,又指肾的功能;“心”既指心脏这一器官,也指心的功能。这种构造与功能一体化的医学观有其卓越处,在医学实践中也一再显示出优长,但也造成对人体构造的一系列模糊认识。《说文》释曰:“心,人心,土藏,在身之中。”这是以器官论“心”;《素问·痿论》曰:“心主身之血脉。”这是讲心的血液循环功能。而古人更多以为“心”的功能是思想,孟子称“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荀子有类似说法:“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荀子·天论》)又称“心”为“天君”,“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荀子·天论》),认为心是五官(耳、目、口、鼻、形体等感觉器官)的统驭者。中医学者在接受西学启发后也有指认“脑”为思维器官的,如清初汪纫庵的《本草备要·辛夷条》说:“脑为元神之府”,“灵机记忆在脑”。但这一卓见远不及“心之官则思”、“心主神明”影响广远。中国人以“心”为“藏神”处所,在哲学领域以“心”与“物”对应,王守仁的《传习录》有“心外无物”的名论;汉译佛词以“心”谓一切精神现象,与“色”对应;反映到汉字语文领域,产生“心中有数”、“心手相应”、“心无二用”、“心不在焉”、“心织笔耕”、“心照神交”等以“心”为内核的表述意识活动的成语,而极少有以“脑”为内核的表述意识活动的成语。 利玛窦于明代万历年间(16世纪末)来华,面对的便是中国人这样的“心、脑观”。而欧洲在16世纪中期已建立较完备的人体解剖学,比利时医学家维萨留斯(1514—1564)于1543年发表的《人体结构》一书,揭示了人体构造和生理功能的奥秘,是科学史上与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相并列的划时代著作。利玛窦是否读过此书,尚不得知,但他已具备16世纪中晚期欧洲的人体知识则是没有疑义的。来到中国后,利玛窦运用西欧的人体解剖生理学的相关知识,试图匡正中国人的陈见。他的《记法》一文讲记忆术,开宗明义论及记忆的器官是大脑,《记法·原本篇》指出: 记含有所,在脑囊,盖颅额后,枕骨下,为记含之室。故人追忆所记之事,骤不可得,其手不觉搔脑后,若索物令之出者,虽儿童亦如是。或人脑后有患,则多遗忘。试观人枕骨最坚硬,最丰厚,似乎造物主置重石以护记含之室,令之严密,犹库藏之有扃鐍,取封闭巩固之义也[2](第143页)。 揭示了“记含”(记忆)的器官在脑囊(即脑髓),其位置在“颅额后,枕骨下”,所以人在想不出事时,“其手不觉搔脑后”。利氏还以人脑病患即失去记忆,反证脑囊的记忆功能,从而纠正中国人以心为思维、记忆器官(所谓“心之官则思”、“心主神明”)的传统误解。 《记法·原本篇》还从记忆过程论及脑与诸感觉器官在意识活动中的关系: 盖凡记识,必自目耳口鼻四体而入,当其入也,物必有物之象,事必有事之象,均似以印印脑。其脑刚柔得宜,丰润完足,则受印深而明,藏象多而久[3](第179-180页)。 又进一步从人在幼儿、童年、壮年、衰老时期脑的构造变化,阐述记忆力强弱的变化。关于清晨记忆效果好,也归之脑的状态: 凡人晨旦记识最易者,其脑清也[3](第180页)。 这些论述都是合乎科学的。稍晚于利马窦入华的耶稣会士邓玉函(1576—1630)的《泰西人身说概》创译“筋”这一术语,将神经称“细筋部”,指出“筋”指挥身体各部。这较利玛窦之说又前进了一步。 利玛窦指出“记识”的器官是“脑”而并非“心”,今天看来是常识,但在明末以至清代的中国,却是一个惊人之说。囿于传统观念的中国人,直至清中叶还拒斥此说,嘉道间以学识渊博著称的士人俞正燮(1775—1840)认为,“洋人巧器,亦称鬼工,其自言知识在脑不在心。盖为人穷工极巧,可见心窍不开”。对“知识在脑不在心”这一正确结论加以嘲讽。俞氏还说,此论在中国颇不合宜,“在彼国为常,在中国则为怪也”(俞正燮:《天主教论》,《癸巳类稿》卷15)。直至清末,关于知觉、思维器官究竟是脑还是心,士林间还争论不休。据现代佛学家丁福保(1874—1952)回忆,他于清宣统元年(1909)赴南京督院应医学考试,试卷共七题,第七题即为“论《说文》匆字,以证知觉属脑之说”(“匆”通“聪”字)。可见,当时仍将“脑为知觉器官”视作一个需要论证的大问题。这也反证利玛窦此前三百年的“脑主记识”之论在中国的先进性,反证“脑囊”这一生理学及心理学术语,在中国心理学史及人体科学史上的开先河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