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体概念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无论是承认其存在,还是否认其存在;也无论是承认其可知,还是否认其可知,其哲学认识论的意义都值得重视。休谟、康德哲学的不可知论对近代哲学走出“形而上学独断论”的误区,促进自身的进步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其弱点是易于导致相对主义、虚无主义认识态度。 关键词不可知论 实体 休谟 康德 不可知论〔1〕的历史评价问题是一个值得重新反思的问题。 本文试图通过对近代不可知论的分析,剖析不可知论哲学提出问题的真实含义,揭示其在近代哲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并进而说明其对当代哲学发展的影响。 一、评价的视界 对不可知论的评价应当放在近代哲学认识论发展史这个总体性背景中来思考。 近代哲学认识论是从古代哲学本体论留给自己的哲学问题开始自己的历程的。人们习惯于把希腊哲学本体论问题归结为这样一个问题:世界的本原(本体)是什么?但人们往往把本体理解为结构与发生学意义的世界本原。这种解释没有注意到亚里士多德对本体论问题提法改变的意义。亚里士多德并不是在发生学意义上寻问事物的形式是什么,正如他所指出的,所谓本体(形式)就是一事物何以成为一事物的基本规定性。因此,当亚里士多德追问“本原”问题时,他思考的并非“构成事物的最终元素是什么”这个问题,而是另外一个问题:一事物或一类事物是这样,它何以是这样。譬如,一张桌子、一棵树何以是桌子、是树,而不是其他。 这种追问方式,表明古希腊哲人已经意识到人们感知到的世界与理智所把握的世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前者是变幻莫测的,后者是能够认识或理解的;前者是不真实的、不可靠的,后者是真实的、可靠的。用日常语言的词汇讲,就是人们看到的现象世界并非是原本的本体世界。古希腊人的这种意识势必引发哲学家的思考:作为一类事物之共相的“一般”与这类事物中的任何一个之间是什么关系?经过近200 年的争论,阿奎那宣布,一般有三种存在形式:作为上帝创造世界的理念,它存在于事物之先;作为事物的形式,它存在于事物之中;作为事物的概念,它存在于事物之后。这个结论表征古代本体论研究已经走到了自己的终点。因为,就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而言,一般除了这三种存在形式之外,人们还能设想哪些存在形式呢? 这样,近代哲学不能不追问如下一个问题:既然人直接面对的是个别事物,那么,人们头脑中关于与“直观表象”不一致的“事物一般”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换句话讲,人所拥有的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品格的知识是如何形成的?近代早期哲学家思考这一认识论课题时,潜在地以这样几个原则作为解决问题的基本哲学公设,也可以称之为基本信念:认知的对象在我们之外存在着;科学(即知识)的任务是寻找和把握隐藏在直观表象背后的决定直观对象存在和运动的形式(即原因、规律、本质);能够完成这一任务的力量是人的理性(即理智)〔2〕; 理智的能力是绝对无限的,没有其不能认知的东西,甚至包括上帝;最能体现人本质力量的就是理智,因此,理智活动(也即科学认识活动)表征着人存在的全部意义。近代哲学家,无论是经验论者,还是唯理论者,在这些基本公设问题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 但是,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实证科学的视角看待近代哲学家提出的各种认识论问题,把哲学家讨论认识的起源、观念的性质、普遍性范畴的作用、知识的分类、知识的限度等等问题,理解为对实际认识活动和已有科学知识的特征和本质的描述性陈述。这在事实上造成人们对哲学家思考问题的意义的误解。譬如,人们批评唯理论承认“天赋观念”是主张人能够拥有不是来自经验的实证知识。但这恰恰是一个误会。因为事实上,唯理论者提出的并不是人离开“感觉活动”能否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这个问题,而是另外一个更深刻、更尖锐的哲学问题,即“天赋观念”(指普遍性、一般性的认知范畴)对建构知识有什么意义?除了感知活动之外,建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真理性的知识,还需要哪些条件? 因此,我们可以提出一个新的研究视角作为分析不可知论价值的视界。即:哲学认识论并不关心诸如“实际的认识活动是如何进行的”这些应归属于心理学等思维科学的问题,哲学认识论关心的是认识(知识)何以可能的理论基础,哲学认识论的分析是对建构知识所必需的逻辑上的先决条件的分析。从这一视界出发考察近代哲学“实体”概念的逻辑意义,才能摆脱对“实体”进行实证科学式的发问所造成的困境,为不可知论的评价问题确定一个较好的切入点。 二、评价的基础 把握近代西方哲学实体概念内涵的丰富性是客观评价不可知论价值的基本前提之一。 在近代哲学认识论中,不可知问题不涉及经验世界与经验生活世界,而仅仅涉及感性经验之外、只有凭借理智或理性才能把握或相信的对象。这个对象,哲学家是以“实体”这一概念表征的。为此,我们需要对近代哲学实体概念内涵予以剖析,为进一步分析不可知论的意义奠定基础。 近代哲学实体概念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大体上包含如下一些规定〔3〕:实体是事物属性的载体或支撑者, 是为了说明简单观念而假设的不知为何的一种支托;实体是事物的主要属性(即本质),这种属性成为该事物其他属性的依托;实体指具有能动性的主体,相对于“物”的存在,它的活动具有主动性、自觉性;实体不仅指认知主体,而且还指能够创造自己现实存在的道德(准确地讲,应是伦理)主体;实体指现象、经验自我、真理的绝对统一性,它不是经验性存在,而是先验性存在。 近代哲学家分析、研究和讨论实体概念的内涵,对于解决这样一些认识论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怎样确证认识对象的客观实在性?怎样解释知识的客观有效性?怎样证明知识具有真理性?人类知识是否具有自己的限度?科学活动是否是人生的唯一意义?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哲学家由于论题的不同,在自己的分析中会侧重于上述规定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但是,无论是肯定实体存在或是否定其存在,肯定实体可知或是否定其可知,其哲学意义都需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论之。同时,还需要再次强调,实体不是指经验世界中“事物的存在”,因而它不是“东西(实物)性”的存在。所以,我们不能用经验的(或自然科学的)观念去指称、理解实体概念,例如用经验的时空观念去界定实体,说它占据多大的空间,存在多长的时间。不注意这两个原则,在研究中就会产生许多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