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03)06-0034-05 中国传统尊老文化的繁荣是众所周知的,它在世界文化发展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可以从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进行分析,并通过中西方不同情况的对比,进一步研究中国传统尊老文化的明显特点,加深对我国尊老文化内容的认识。 一、社会经济 从根本上讲,某一个阶层或群体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受尊敬的程度,是由其在生产方式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在生产方式中,人首先作为劳动力而具备生产力的能力,从而体现出他的生产力价值或经济价值。同时,人又是生产关系中的人,在生产关系中从事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人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在产品分配和交换中的地位也是决定人的社会状况的关键因素。 就老年人而言,他们在老年阶段体力劳动的能力下降了,但是只要他们智力能力依然存在,能够凭借知识和经验对生产起到指导作用,仍然能够在生产关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那么他们的社会作用和社会地位仍然能够得到保证。 在我国传统农业社会中,老年人的社会状况与那时的经济基础或生产方式有直接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家庭式的农业经济。在这种经济模式下,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在家庭范围内自给自足地实现的。家庭可以决定人的经济活动,因而家庭也成为人的社会活动及其社会关系的基础。 在家庭经济活动中,家长在生产中起决定作用,在产品的分配中居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家长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必然是指导与被指导、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这种经济基础中的家长制为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本身也决定了老年人的重要性。这种生产方式一是靠经验运作的,在大自然所提供的生产条件之外,有经验的人往往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掌握农时、熟练的手工操作,一般是越老的人就越有优势。这种生产方式二是在家庭范围内运作,晚辈只有靠家中的长者传、帮、带,才能从事生产,除此没有其他有效的社会教化的途径。因此,老年人的经验和知识必然是宝贵的。 在将中国传统社会中老年人状况与西方中世纪的状况对比时,应该注意到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突出特点。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家族经济,或者说是大家庭经济,而西欧中世纪社会经济基础是以庄园经济与小家庭经济相结合为特征的。 虽然中西方都有家庭经济的存在,都有家长制的存在,但是中国的大家庭决定了家长的权力具有绝对性,而西欧个体式的小家庭决定了家长的权力是有限的,家长对其成员的决定作用远不如中国。即家长制统治的程度有很大的差别,这就决定了老年人作为家长的权威性有高低之分。通过代际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例如,人口学家索维曾提到,在18世纪的法国,子女并不是全都能够给父母创造财富,子女或青年人有时能够脱离父母的约束而成为社会的游民,当父母积攒起一定的财产之后,“这时,无论在金钱上或所花费的时间上,孩子都可能成为一项难以对付的竞争对象。”[1](P.159)由此可以看出西欧历史上家长制不强盛的传统。 进一步讲,中国和西方的经济活动方式是不同的,中国的家庭经济在其生产活动上是由家庭自主决定的,西方的小家庭活动对庄园主或领主具有较大的依赖性。[2](P.xiii~xv) 中国和西方的财产制度更有明显的不同,中国的大家庭是建立在“同居共财”基础上的,西方的个体家庭是建立在财产个人所有制基础之上的。西方的家庭财产制度为每个成员的独立性奠定了基础。由这种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决定,法律关系、权利关系也就必然要进入家庭内部,成为家庭成员之间的重要关系,而父权制、家长制虽然起到必要的作用,但不是非常重要的。[3](P.60~70) 二、政治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在政治上肯定和维护家长制以及老年人的社会价值与社会地位,是其经济基础的需要。封建王朝出于统治上的需要,把孝亲与忠君结合起来,也就必然肯定和维护家长制和老年人的社会地位。 政治上的宗法制度也起到了确立和维护老年人社会价值与社会地位的效应。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体制在本质上是一种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血缘关系和社会等级制度紧密结合的产物,其标志是长子继承制、分封制和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4](P.196~199)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对家长和祖宗的崇拜,在主客观上都起到了尊老敬老的作用。与此不同的是,古希腊的政治“不是以血族为基础,而是以契约为基础的”。那里的氏族制度、血缘关系与政治制度发生了彻底的分离。[4](P.192~193)因此,他们的国家不需要强化宗法制度和老年人的社会作用。 这里的所谓“血族”即是血缘的意思。中国的传统是血缘关系起主要作用,某人的社会关系往往依其家庭出身、家族门第的高低来确定;亲属关系也可以左右事业的成败;亲缘关系有时竟然凌驾于法律和规章制度之上;人在社会上做事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光宗耀祖。而西方的契约制度则主要是建立在利益交换的基础上的,其社会关系是以利益关系为基础的。家庭的血缘关系中也与契约关系结合在一起了,亲情被疏远了。因此,以古希腊为基础的西方政治制度在传统上就并不确立和维护家长制及其祖先的影响力。 中国封建社会的家国一体化的社会结构也决定了老年人的地位是比较高的。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的突出特点是国家与家庭的高度一致性或统一性;国家制度和家庭制度在功能上具有很高的整合性。这种整合性决定了作为家长的长辈在社会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家庭制度的核心是家长制;政治制度是宗法专制政体。国家的宗法制度代表了朝庭的意志,家长制代表的是家庭的利益;宗法制度将家长制包容在内,使得国家与家庭的功能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