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历史上,本世纪无疑是科学发展最为迅速同时又是人类灾难最为深重的一个世纪。传统的失序,信仰的失落,文化的全面危机,尤其是两次世界大战,将西方文化推到接近毁灭的边缘。面对此种局面,西方哲学家们纷纷涉足社会历史领域,试图重新理解历史的意义和确立人在历史中的地位,同时对传统的历史学和历史思想进行再批判,从而在历史哲学领域形成了一幅流派纷呈、新思想新学说迭出的图景。其中,奥裔英籍哲学家卡尔·波普尔(Karl R·Popper,1902—1994)的历史哲学别具特色。他不依傍任何一家学说,并在广泛批判各家学说的基础上,写出了《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两部重要著作,将自己的社会历史理论矗立于学术之林,从而引来了广泛的赞誉和批评。不少西方学者为他的著作的出版拍手叫好,称之为“20世纪划时代的”巨著,“使人联想到马克思”。而在原苏联和近十余年来的我国学术界,则采取几乎完全否定的观点,将其历史哲学视为主观唯心主义历史观。实际上,波普尔的历史哲学既不像西方学者所推崇的那样完美,也并非一无是处。其中既有非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成见,亦有值得重视的思想成分。特别是将他的历史哲学同近百年来西方各种历史哲学流派相比较,更能体现其思想的独到和研究方法的创新。 一、“世界Ⅲ”与历史学的学科特性 历史学能否称得上一门科学?对这一问题的解答,构成了近两百年来西方历史哲学史上的主题。以孔德和朗克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哲学家和史学家深信,历史现象如同自然现象一样,有着严格意义上的规律性,因而必须同样实证化,同样需要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而从叔本华、德罗伊森、狄尔泰等人开始,许多思想家强调历史的个别性和直觉悟性,并尽力将历史学同自然科学划清界限。 波普尔认为,以往哲学家们对历史学学科性质的理解都是片面的,要么是“部分的对”,要么是“部分的错”。他认为,历史学既有自己的学科特性,同时与自然科学又有着相统一的地方。具体说就是:“理论科学所应用的科学方法的统一性这个论题,可以在一定限度内扩展到历史科学的领域去,并且不必放弃理论科学同历史科学之间的根本区别。”〔1〕就二者的统一性而言, “历史科学在它们对待普遍规律的态度上并非相距甚远”,因为“普遍规律和特定事件对于任何因果解释都是必要的”;就二者的区别而言,“理论科学主要关心于寻求和检验普遍规律,而历史科学则把一切普遍规律视为当然,而主要关心于寻求和检验各个单称命题”〔2〕。 波普尔这里所说的“理论科学”即自然科学,尤以物理学为代表。 历史科学之所以同自然科学既相统一又相区别,在波普尔看来,关键是历史科学有两种使命,它不但关心对特定事件的解释,同时也关心对特定事件的描述。当历史事件作为解释对象时,它就是一种典型,具有普遍意义。这样,历史学也就同自然科学走到一起,即同样需要寻找事物的因果联系。而当历史事件作为描述的对象时,它又是个别的,独一无二的,不再具有普遍意义。这样,自然科学的规律与方法在这里也就失去了用场。 对历史学学科特性的理解和阐述,波普尔所依据的是他的“世界Ⅲ”理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对世界Ⅲ客体的理解构成了人文科学的中心问题。”〔3〕。 在传统的各家哲学里,对世界的认识大多是两分法,即把世界分为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波普尔一反人们的常规思维,在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之外,设立第三个世界。“世界Ⅰ”为客体世界,“世界Ⅱ”为主体世界,“世界Ⅲ”为科学知识世界,即“属于客观理论、客观问题和客观依据的世界”,像问题、猜想、理论、论据、书籍、杂志等等,都属于世界Ⅲ。 世界Ⅲ于科学研究的意义,在于它揭示出人们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所面对的并非一堆死物,而自己亦非抱着纯粹客观的态度来处理这堆死物。他的研究行为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世界Ⅲ的制约。但是世界Ⅲ绝不是主观的,它与信仰无关,同研究者的情感好恶无关。它从本质上说是客观的,自主的,不以研究者的精神世界而改变。所以,波普尔反反复复地说明,他的世界Ⅲ是一种“客观世界”和一个“自主的世界”。 波普尔认为,只有按照世界Ⅲ理论来理解人文科学中的“理解”问题,才可能为人文科学确定方法论根据。即是说,人文科学中的“理解”并非主观的、个人的或心理的活动,而是有着坚实的客观性保障。此种保障,即世界Ⅲ的客观性与自主性。因为“理解”虽然是认识主体的心理活动,但所依赖的却是世界Ⅲ客体,尤其可能是一种理论。例如一个历史的说明,所依赖的是一系列的论据和史料,而不可能离开论据和史料妄行推断。 这样,在有关人文科学的“理解”问题上,波普尔明显地同狄尔泰和科林伍德等人划清了界限。在狄尔泰和科林伍德那里,“理解”属于波普尔所称的世界Ⅱ,即无客观性保障的精神世界。狄尔泰就曾说过,在所有的理解中,都有一种非理性的东西,正如生命本身就是非理性的那样。这种非理性的东西就是“直觉”。而直觉是纯主观的,完全得自于人的主观体验。科林伍德认为,理解历史就是用自己的思想重演前人的思想。 显然,按照狄尔泰和科林伍德的“理解”理论,则人文科学就纯系一种主观性的学问,没有客观知识作为保障。也正因为这样,他们才把人文科学同自然科学严格地区分开来。而波普尔认为,狄尔泰等人的错误就在于,他们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人为地分为两截,不仅否定了二者相一致的地方,而且否定了历史学的客观性。他强调说:“我反对把理解的方法说成是人文科学的特点,说成是我们用以区别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标志。”〔4〕在他看来,人文科学需要“理解”, 自然科学同样需要“理解”。起码,二者在如下四个方面是相似的:⒈由于共同的人性基础,我们可以理解别人,同样也可以因为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而理解自然;⒉由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某种合理性,我们可以理解社会历史,同样也可以因为自然中的合理性而理解自然;⒊既然按照基督教的说法,自然是上帝的作品,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像理解艺术作品一样地理解自然;⒋理解自然科学的局限性在人文科学里同样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