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哲学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语言的意义。自70年代以来,以戴维森为代表的实在论和以达米特为代表的反实在论围绕意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前者提出了以真理概念为基础的成真条件语义学理论,后者提出了以证实概念为基础的辨明条件语义学理论。本文分析了这场争论涉及的一些关键问题、争论双方的基本观点及主要策略,并探讨了双方基本观点可能蕴涵的不同的形上学立场。以此为基础,本文还对争论双方作了批判性的评论,而且提出了一种探索语言意义问题的新思路。 关键词 意义 真理 证实 实在论 反实在论 一、争论的背景和焦点 (一)毫无疑问,分析哲学的出现是20世纪哲学的一个显著特点。那么,什么是分析哲学呢?当代著名分析哲学家塞尔(J.R.Searle)以简洁的表述作了这样的界定:“对分析哲学的最简单的表征是它主要致力于意义的分析。”〔1〕对意义的分析主要涉及语言、 思想和世界的关系。由于分析哲学家普遍地把对思想的探索化归为对语言的探索,所以语言与世界的关系成了意义分析的核心问题。众多分析哲学家持有一种基本信念,即语言的基本特征显示了世界的基本特征,因而研究语言的基本特征是揭示世界的基本特征的有效途径。本文所论实在论者与反实在论者均持有这一基本信念。 (二)任何一种语言都由一些语词及由这些语词按特定句法所构成的语句组成。因此,对语言意义的分析涉及语词和语句的意义。分析哲学的先驱弗雷格(G.Frege)提出的如下纲领性原则已为多数分析哲学家所接受:“决不孤立地寻问一个词的意义,而只在一个命题的语境中寻问一个词的意义。 ”〔2〕分析哲学家通常称此原则为“语境原则”(the contextual principle)。本文所论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均接受这一原则。 弗雷格按上述原则别出心裁地把一个语句看作一个复合名称。他认为,作为复合名称的任何语句必以真或假作为其所指。换言之,他主张在分析语言的意义时, 在逻辑上必须坚持排中律(thelawofexcluded middle):就命题逻辑而言,任一语句表达的命题P或真或假,没有第三种可能,即PV~P;就一阶谓词逻辑而言, 对于任何变项表达的个体X,要么具有性质Q,要么不具有性质Q,没有第三种可能,即
。用另一等价的说法,弗雷格主张在分析语言的意义时, 在语义学上必须坚持二值原则(the principle ofbivalence)。本文所论实在论者接受弗雷格的这一主张, 而反实在论者拒斥这一主张。 弗雷格还主张一个语句的意义取决于它据以指定为真的那些条件,因为语句作为复合名称,指的就是这些成真条件付诸实现的意思。卡尔纳普(R.Camap)对这一主张作了更明确的表述:“了解一个语句的意 义就是了解这个语句在哪种可能的情形下是真的,在哪种可能的情形下是假的。”〔3〕本文所述实在论者遵循这一研究途径, 反实在论者则反对这一研究途径。 (三)戴维森对一个系统地分析语言意义的理论的恰当性条件作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4〕 A.赋义性条件: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能为自然语言L 中的任何一个语句S提供意义的解释; B.构成性条件: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能说明S是怎样根据L的有限语词和规则组合而成的; C.证明性条件: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能证明可由有限的公理合乎逻辑地衍推出L中的无穷语句; D.检验性条件: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能得到经验的检验。 对这四个条件本身,本文所述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没有太多争议,但对什么样的意义理论才能满足这些条件则各执一端。争论的焦点可以归结为三个问题: Q1:以真理概念作为意义理论的中心概念是不是合适的选择?或者说,成真条件语义学是否能够成立? Q2:恰当的意义理论是否必须承认客观事实的独立存在?或者说,真理符合论是否能够成立? Q3:恰当的意义理论是否必须承认语句真值的独立存在?或者说,排中律或二值原则是否普遍有效? 本文所论实在论者对三个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答,而反实在论者则相反。 二、实在论:真理—意义分析 (一)以戴维森为代表的实在论者在分析语言的意义时,采取了三大策略。第一个是:在阐明语言的意义时,把内涵表达方式逻辑地转换成外延表达方式。按奎因(W.V.O.Quine)的说法, 这是一种“语义上升法”(semantic ascent)。 戴维森认为,根据语境原则,对任一语词W 意义的分析都必须以对由W和别的语词合适地组成的语句S意义的分析作为先决条件。恰当的意义理论凭借所论语言L中特定的形成规则,能够说明由W和别的语词构成S的合适性。由此,构成性条件便能得到满足。进而言之,用语句S取代构成S的语词W,用语句P取代表达W意义的任意语词M,便可将“W意谓着M”之类的表达形式转换成下述语句类型: (1)S意谓着P(S means that P)。从结构方面看,S是表征一个语句合适形式的描述句,而P是S 所描述的分句,that便是其标记。从意义方面看,P是对S的意义的表达。但是,戴维森认为这里的“意谓着”一词不能恰当地表征“语句意义”这一概念,因为它是一个语义模糊、多义的内涵的表达式。为了把它变成一个语义清晰、单义的外延表达式,戴维森主张代之以“是f 当且仅当”这一表达式,其中f是任何形式的谓词。这样, ⑴就转换成了如下双蕴涵形式的外延表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