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杰姆逊的理论性格 弗·杰姆逊为美国杜克大学教授,由于他致力于马克思主义阐释学与对资本主义后现代主义文化的研究,被公认为当今具有深远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权威。在70—90年代间,他写出了一系列著作,如《马克思主义与形式》(1971)、《语言的牢笼》(1972)、《政治无意识》(1981)、《诊断学》(1982)、《后期马克思主义:阿多尔诺或辩证法的持久性》(1990)、《后现代主义,或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1991)等。这些论著被译成不同文字,为杰姆逊赢得了世界声誉和地位。杰姆逊以研究、讲授马克思主义对文学艺术以及文化的阐释为己任,到过欧洲各地讲学,并自1985年来北京大学授课后多次来中国。早在《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一书中,他就已经明确主张马克思主义应该随着时代而被赋予不同的特点。杰姆逊的研究视野开阔,他以敏捷的思维、灵活新鲜的概念把马克思主义的执着信念融入当代,在“后现代”语境下重新激活马克思主义一度被视为“陈腐教义”之古典传统。或许正因为如此,他有资格自称要为马克思主义阐释学在多元格局中的“优先地位一辩”,尽管他的理论不无纰漏、甚至重大原则的错误。 以下我们从几个方面,对他的建构性文化阐释学的哲学基本点和特性加以概括。 (一)唯物主义反映论与经济(基础)决定论问题。当代马克思主义所遇到的来自“主体论”、“价值论”与心理主义的挑战与认识论相关。而当代唯物主义哲学所接受的挑战,也正是对认识论的批判与否定,这方面遭受攻击最甚者莫过于反映论。然而反映的观点可以说贯注于杰姆逊的所有论述之中,虽然他没有专门谈反映问题。在这里,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悬置法”,即加诸括号、存而不论,似乎是一种方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的哲学认识论根基是唯物主义反映论。反映论在《政治无意识》中也可视为“存而不论”的东西。因为一方面如他所说,“历史不是本文”,我们绝不真正在作为一种‘物自体’的鲜活性中,直接面对一个本文”,而只可能达到的是“本文”化的“历史”。在这里,不可及但却是实在的客体的历史对“本文”化的“历史”,是作为“不在场(缺席)的原因(absent cause)”,它的出场也只有通过本文化,方能为我们所认识、所研究。“缺席的原因”虽不在现场,但却是最根本的决定论的原因。在这里所说的“不在场的原因”也就是胡塞尔的括弧中的“原因”。不过杰姆逊没有提及胡塞尔,而是从阿尔都塞对“机械的因果律(mechanical causality)”与“表现的因果律(expressive causality)”的批判中转述的从斯宾诺莎那里来的,即把“上帝”替换为历史的第一位决定论原因之客观社会存在,表达作为历史第一客体的自在与第二客体的本文化的存在,以及现时的第一客体的政治无意识与第二客体之阅读和写作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他的“政治无意识”实质上是经济无意识,政治无非是“本文”化了的经济,因为无论在历史还是现实的情况中,“最终决定的要求”是经济,经济是政治本文中作为“不在场的原因”之“上帝”,而政治又是文化的和文学的本文中的“上帝”,它们之间是一环套一环的中介关系(大括号套小括号的连环)。以此见所谓“无意识”是对“本文”原因的无意识——因其不出场而对其无意识。所谓“在政治无意识中的叙述”也就是在决定论之中、而又不知身在其中的叙述。在这里一切非决定论和多元决定论的出现都归结为一个唯一的决定论。 早在1972年研究俄-法结构主义批评的《语言的囚牢》一书中,杰姆逊就认为结构主义的“二项对立”原则作为语言结构同现实的“有机结构”是“同构”的,带有精神特性的语言和形式的东西与现实东西的“同构”性实质上就是现实矛盾的反映。在《评论之评论》一文中,他更为直接明确地认为“一种确定的文学形式的存在总是反映该社会发展阶段的某种可能的经验”(《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文选》, 漓江出版社1988年,第445—466页)。80年代以来,他在对后现代主义文化与后现代资本主义历史状况的分析中,把后现代主义既作为一种风格,更作为资本主义第三发展阶段的“文化逻辑”。这种逻辑对于历史就是总体性的反映关系。从反映论这个出发点必然导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他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关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的著名的大段论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 —83页),再加上剩余价值理论,便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综合”(《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陕西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8—9页)。因此,他对文化的批评阐释既立足于经济决定论,又强调意识形态各层面在功能上的“半自律(相对独立)性”,并将其归结为阶级的意识,而文明的历史是阶级与阶级斗争的历史,因此,“一切阐释最终都是政治的”(《政治无意识》,康奈尔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20页)。在《语言的囚牢》一书中,他批评结构主义把上层建筑与现实隔离开来,而导致一种“唯心主义”。阐释的“去神秘化”作用归根到底是意识形态分析,即显示出“意识形态真面目(ideological unmasking)”。他指出, “神秘化”的根源在于现象与本质分裂,而意识形态的本质根源于现实的阶级关系。他把这种分析的原则与方法贯穿于对现实主义、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本文阐释中,在宏观上把它们与资本主义发展的三个历史分期加以对应,并以后者为决定论的依据。 (二)辩证法。 在《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与《语言的囚牢》中, 杰姆逊已经反复声称自己的批评是一种“辩证法批评”,认为“没有对矛盾的认识(也就是没有辩证法的思想)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并系统地表述了辩证的批判观,指出“辩证的判断使我们能实现内部与外部、内在的与外在的、实存与历史的一种暂时的结合,但这是一种通过对我们自己进行客观历史的判断而付出了代价的结合”(《马克思主义与形式》,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71年,第38页)。杰姆逊的辩证思维方式的灵活性为他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带来一种独特的理论格局,即打破一般的学科的与文化的分类——批判笛卡尔式的传统,把文化现象,甚至经济政治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压缩成为一个整体性——资本主义与文化逻辑。他认为:“最简单的、表面的东西也就是最高级的东西,……对文化或任何事物的理解只有通过交叉考察,或学科间互相涉指、渗透才能获得完整全面。”(《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