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十年间,欧盟的性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最初纯粹功能型的六国煤钢联 盟,扩展到如今全方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联盟,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欧盟机 构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超负荷运转的官僚体系,所面临的挑战发生了根本性的变 化,它们的语言机制在理论和现实的磨合下逐渐形成独有的特色。 一、理论和实践的差距 (一)欧盟机构语言法规 由于文化主权仍旧掌握在各成员国手中,欧盟并未曾制定具体而翔实的语言政策,不 过1957年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条约为欧盟的语言政策定下了框架和基调:成立条约的 第149条确定,共同体在教育发展方面支持成员国的活动,高度重视“它们的文化和语 言的多样性”,促进“成员国语言的学习和推广”,条约的第151条则强调,共同体将 为发展成员国文化做出贡献,“保持其国家和区域的多样性”,特别要“保持及促进其 文化的多样性”。这些声明为欧盟在处理语言问题方面定下了基调。欧盟从一开始就已 经达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即使用自己的母语是欧盟公民和各成员国积极参与欧盟政治决 策过程的最基本权利和要求。 而这一条约的第217条通常被看作是包括欧委会、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在内的欧盟机构语 言机制的法律基础,该条款规定:“共同体机构的语言问题规定在不损害法院诉讼程序 的情况下由理事会经一致表决制通过。”依据这一精神,欧盟理事会于1958年4月15日 颁布了欧共体第一号语言规定,这也是迄今为止唯一针对欧盟语言问题正式颁发的法令 法规,其中第一条明文规定,欧盟所有语言都是相互平等的官方语和工作语。自此以后 ,欧共体在语言政策方面正式确立了语言平等和多样性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2000年 12月的欧洲基本权利宪章中得以重申。按照欧盟第一号语言规定,目前欧盟共有11种官 方语和工作语言,分别为丹麦语、德语、英语、芬兰语、法语、希腊语、意大利语、荷 兰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和西班牙语。自从2004年5月1日新加入十个成员国后,又增加 了爱沙尼亚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波兰语、捷克语、斯洛伐克语、斯洛文尼亚语 、匈牙利语和马耳他语等九种新的官方语言。由于塞浦路斯是以分裂的状态加入的,仅 希腊管辖的部分入盟,而土耳其管辖下的地区没有加入,因此没有给欧盟带来新的语言 。 (二)效率—费用—东扩 长期以来,欧盟为其平等多样性的语言政策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000年 ,仅仅是欧盟三大机构之一的欧委会的翻译机构就总共笔译了130万页文字,在1.1万次 会议上口译,而由于长达85000页的欧盟法律必须翻译成各国语言方可以执行,新加入 的成员国总是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注:在此次欧盟东扩中,截至到规定的2月29日,新 入盟各国仅仅完成了其中56000页法律条文的翻译。参见New member states face urgent translation deadline,Euobserver.com,08.03.04.)。1999年,翻译费用占欧 盟总财政的0.8%,为6.86亿欧元,相当于每人2欧元,东扩后到2006年为止,欧盟行政 支出将增加6.12亿欧元,到2008年新增职位6100个,其中语言部门在2003至2008年间就 有可能新增1800个职位,欧盟机构的翻译费用也随之提高,最新数据预计,欧盟机构的 翻译费用将增至每年8亿欧元左右,摊到每个欧盟公民身上平均为2.55欧元左右(注:EU to wrestle with 20 official languages.www.euobserver.com,28.04.2004.)。不过 ,平心而论,正如前欧委会翻译处处长Brackeniers所说的那样,这笔支出是“为民主 和信息自由付出的可以接受的代价”(注:Brackeniers,Eduard(1995):Europe without frontiers and the language challenge.In:terminologie & traduction,Nr.2∶13 —17.)。 事实上,欧盟机构语言机制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并不在费用上,而是语言实践中各种 语言地位的失衡和遵循多样性原则所带来的效率低下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欧盟 存在n种语言,那么可能的翻译组合有n·(n-1)种。在欧共体成立的头二三十年,由于 成员国数量不多,而且各国向共同体上交的职能范围和权限仅集中在较少领域,欧共体 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的工作负荷有限,基本可以保证提供所有官方语文本,各国语言总体 上可以保障相互的平等地位,当然这一阶段法语的优先地位不容否认。但是,随着欧盟 在成立五十年间的不断扩张,2004年5月1日前,11种官方用语共有110种翻译搭配,东 扩后20种语言更是有380种搭配,这样的要求不仅难度大,而且造成了欧盟机构始终苦 于没有足够的翻译人手,尤其是在两个小语种之间的翻译——例如在丹麦语和希腊语之 间——更是奇缺,所以在机构的语言现实操作中,语言多样性实际上是其提高效率的一 个障碍,语言实践中无法避免出现严重的失衡,工作文件很少是11种语言的完整版本。 很长时间以来,各大机构一直按照前翻译总署署长Renée Van Hoof-Haferkamp的建议,主要将英语和法语作为小语种之间的中继语言,有时候也使用德语作为这种过渡语言。在欧盟机构日常的语言使用中,英语、法语并驾齐驱的总体局面仍旧存在,欧盟各机 构、特别是其中规模最大、工作人员最多的欧委会偏爱英语法语,欧委会的1352个专家 委员会和工作组经常直接使用英语和法语交流。1970年,欧委会60%的文章是法语起草 ,40%以德语,1989年法语50%,德语9%,英语30%,1997年法语40%,英语45%,其他语 言的使用非常有限,而英语的上升势头还在加剧,正一步步削弱法语的传统地位。(注 :Robert Phillipson,参见Holger Konrad:Entwurf einer“europ
ischen Sprachenordnung”,S.6.) (三)欧盟内部的语言矛盾 由于语言在超国家机构中的使用情况对于各种语言作为外国语和通用语的地位存在辐 射效应,各国政府对语言问题也不同程度地予以重视,欧盟各国之间围绕着语言地位问 题一直存在难以解开的矛盾。语言争端的矛头主要是对准目前英语扶摇直上的势头,虽 然客观地说,英国等英语国家从来都没有推行过积极的英语政策,英语成为世界语更多 是得益于美国跨越财经、外交、科技、教育、娱乐、体育等几乎所有领域的主导地位, 但是英语的强势地位造成了欧盟机构语言分布严重失衡这个不争的事实。在欧盟机构的 对外联系中,英语是通用语,对内语言交际中,它也越来越多地排挤了包括拥有传统地 位在内的法语等其他一切欧盟官方语,英国、爱尔兰和丹麦1973年入盟进一步加剧了英 语的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