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观和国际关系理论 所谓世界观,指的是“个人或集体对于自身所处的世界的观念的总和”(注:David L.Silis(ed.),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New York: Macmillan Company & The Free Press,1967),Vol.16,p.576.这里的世界观不是指一般马克思主义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国际关系理论作为一种具有哲学意义的社会科学无不以一种世界观(world view)作为其出发点和基石。换句话说,世界观是任何国际关系理论存在的思想原点。“理论只不过是对现象的系统反映,以便解释各种现象,向人们展示它们是如何以有意义和有规律的方式相互联系的,而不是无序世界中的散乱个体。”(注:[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阎学通、陈寒溪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18页。)同样,“现实由人们对于他们所处条件的共同反应形成,主体间共享的经验以持续的制度和实践的形式再造现实”(注:Robert W.Cox,“Critical Political Economy,”in Bjorn Hettne(ed.),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Understanding Global Disorder( London:Zed Books,1995),p.35.)。所以,理论的本质是组织起来的哲学化世界观,国际关系理论自然亦如此。通过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所有大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都依据其相应的世界观演变而来,它们之间的争论最后几乎都可以归结到世界观的分歧,相应地,世界观的更新推动了国际关系理论的不断发展。 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正是从人自私自利的本性出发,推演出国家不断追求权力的性质,进而从逻辑上得出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注:对这一推演过程作出经典论述的学者有摩根索(Hans Morgenthau)和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Hans Morgenthau, Political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New York:Knopf,1978);Reinhold Niebuhr,Christian Realism and Political Problems(N.J.:Fairfield,A.M.Kelley,1977)。)现实主义者认为,世界政治的行为主体是主权国家,主权国家在国家间的无政府状态体系的压力下,必须依靠自助的单边主义行为和相对权势的最大化才能保护自己的独立和福利。(注:关于无政府秩序对国家单边主义行为的影响可参见: Robert H.Jackson and Alan James(eds.),States in a Changing World:A Contemporary Analysis(Oxford:Clarendon Press,1993)。)尽管合作在符合国家利益时也可能出现,但却十分脆弱。当单边主义和冲突行为可以更好地实现他们的次体系( subsystemic)目标时,国家随时都可能破坏自己的承诺。(注:James N.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Exploring Governance in A Turbulent World(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48.)正是在此种世界观的基础上,现实主义发展出强权、利益、均势、霸权、结构等一系列的概念体系,成功建构出自己的理论大厦。 自由制度主义则认为现实主义过分夸大了国家的自私本性而忽视了其理性特征的合作一面,把国际无政府状态的性质和结果看得过于消极和悲观。自由制度主义者强调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并将这一世界观当作自己的理论基石。(注: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著:《权力与相互依赖》(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9—10页。)在相互依赖的前提下,国际制度成为国家之间合作的基本途径,国际制度约束并且引导国家的行为,使之自愿或被迫加入到统一的国际制度体系中来,通过制度合作解决冲突,实现福利。特别是,国际制度在曾经居于主导地位的霸权国家衰落后,仍然可以发挥作用,维护世界的和平和繁荣。因之,国际制度是一个“探索和考察世界政治经济连续性和变化”的有效概念。(注:Robert O.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 (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p.32.)而自由制度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间的大争论尽管是从多方面展开的(注:共有6个方面:无政府状态的性质和后果、国际合作、相对获益和绝对获益、国家的优先目标、意图对能力、体制和制度。参见大卫·鲍得温:“新自由主义、新现实主义和世界政治”,出自大卫·鲍得温主编:《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肖欢容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8页。),但其最根本的还在于世界观的问题,即对无政府状态性质和后果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