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性非政府人权组织概况 当代人权发展深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其中最不确定的因素首推非政府人权组织, 故有学者认为,国际性非政府人权组织的急剧增长以及它们参与人权运动的方式将决定 未来人权运动的发展。(注:Upendra Baxi:The Future of Human Right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p.42.)何谓国际性非政府人权组织(International 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of Human Rights),西方学者将其定义为:国际性非政府人权组织是指那些独立于政府和政治团体,通过各种方式在国际和国内层面上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而自身并不追求权利的私立组织。(注:Peter Pack,“Amnesty International:An Evolving Mandate in A Changing World”,Angela Hegarty and Siobhan Leonard (eds.),Human Rights:An Agenda for the 21st Century,Cavendish Publishing Limited,1999,p.267.)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性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多,它们对世界人权事务的影响骤然凸显,以在联合国获得咨商地位表明一个组织已具有相当的实力和影响力为标志,目前,这样的组织有370个之多。(注:http://www.un.org/esa/coordination/ngo/douments.htm,16/10/2002。另一资料指出,截止到1996年,国际性非政府人权组织已达到325个。资料来源:Jackie Smith and Ron Pagnucco,“Globalizing Human Rights:The Work of Transnational Human Rights NGOs in the 1990s”,Human Rights Quarterly,20.2(1998)p.381.)其中大部分为资金雄厚、活动范围遍及全球的国际性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目前,最有影响且为人们熟知的组织有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国际红十字会(International Red Cross)、国际法学家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 和人权律师委员会(Lawyers 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等 。 二、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的作用 如今,在每个人权事务领域里几乎都可以看到国际性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的影响。当 南北方在人权问题上发生争执和斗争,西方大国以人权问题抨击发展中国家时,西方非 政府人权组织发布的人权信息常常是这些大国主要的信息源泉;在联合国里,一些国际 人权公约的制订、实施与监督,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常常充当这些公约的始作俑者和实 施与监督者;在国内人权事务方面,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所发表的各国人权信息报告, 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一国的人权政策。因此,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的作用不可小视,甚至 在某些场合下,其作用是决定性的。具体而言,它们的作用可以概括为提供世界各国人 权信息,促进国际人权标准的建立,监督各国和地区实施国际人权标准的情况以及开展 人权观念的舆论宣传工作等四个方面。 首先,它们主要以公民和政治权利作为人权的主要标准,收集和公布世界各国的人权 状况信息,以此评估一国的人权状况,并作为一种外部的压力,影响着各国政府的人权 政策以及国际人权的发展趋势。其次,对国际人权标准的建立,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发 挥了一定的作用,在一些标准的建立过程中,其作用甚至是决定性的。如《禁止酷刑和 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就是在大赦国际的直接倡议下完成的 。(注:Ann Marle Clark,Diplomacy of Conscience:Amnesty International and Changing Human Rights Norm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rinceton and Oxford,2001,p.68.)目前人权观察等组织正在致力于敦促更多的国家批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希望与联合国一道构建一个国际人权保护体系。第三,致力于各国执行国际人权公约的法律和政治监督工作。由于对已得到多数联合国成员国签署和批准的6个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如何使它们具有法律效力存在着很大的争议,联合国作为一个政府间组织,尚未完全具备实施和监督这些公约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自告奋勇地充当了实施世界人权标准的监督者。他们既参与国际人权公约的法律监督工作,更专注于公约的政治监督,通过实地调查和发表人权信息的方式谴责违反公约的国家。最后,进行人权观念的舆论宣传和教育工作,西方非政府人权组织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作为人权的主要、甚至是惟一的内容,力图在世界人权发展过程中充当火车头的作用。它们以“国际公民社会”(international civilsociety)的代言人自居,希望以“国际公民社会”的道德观作为世界人权的发展方向,构建当代人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