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集团化,或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促使世界各国纷纷组建各种 各样的区域经济集团化组织。作为世界上最富有经济活力的地区——东北亚却至今没有 形成上述意义上的地区合作机制。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与东北亚合作的非制度性引起了 学术界广泛的探讨和经久不息的争论。 一、东北亚合作的现状分析 东北亚指亚洲的东北部分,按地理位置的分布,包括俄罗斯的东部地区,中国的东北 、华北地区,日本的北部、西北部地区,韩国、朝鲜、蒙古,即整个环北太平洋地区。 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模式的提出和实践,始于20世纪80年代。此后,东北亚地区各国的 双边贸易和经济合作有了显著的发展。据统计,1995年东北亚各国间的贸易额由1989年 的546.8亿美元增至1100多亿美元,相互投资累计额由16.3亿美元增至140.8亿美元。6 年间,东北亚各国间相互贸易额和投资分别增长了1倍和7.6倍,(注:根据《中国对外 贸易经济年鉴》1990—1996年及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整理所得。)中韩 、中日、中俄、韩俄、韩朝之间的经贸合作发展尤为迅速。 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潜力巨大,但它与现有的其他区域合作相比,尤其是与欧盟相 比,存在很大的差异:一是,合作的起点和目标定位不同。欧盟是当今公认的一体化程 度最高的区域组织,它实现了关税、市场和货币一体化,建立了一整套超国家的制度性 组织机构,行使着各成员所转让的部分主权。东北亚地区的合作则基本上处于一种由非 制度性的经济联系机制(贸易、投资)带动的低水平的合作状态上,基本上立足于由双边 向多边发展,双边合作与多边合作并存;民间合作向政府合作发展,民间合作与政府合 作并存;由贸易合作向全面合作发展这样一种模式。二是,合作的一体化程度不同。欧 盟的合作具有高度制度性一体化的特点。东北亚地区的合作目前尚没有形成稳定的结构 性系统,仍处于一种无组织的不稳定状态,大多是一种双边的、普通意义上的经济合作 关系。三是,合作的开放程度不同。欧盟总体上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组织。东北亚地 区各成员国之间结成的是一种松散的双边合作关系。 另外,东北亚地区还存在着复杂的合作类型。有基于共同利益的保证型合作,如环境 污染的治理、能源的利用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等;有涉及到收益分配问题的协调型合作 ,如中美、中日、美日、韩日之间的贸易争端;也有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的合作 模式,如东北亚普遍存在的“安全困境”,被称之为协作型合作;而美日之间基于实力 不对等基础上的合作,又被众多学者称之为“霸权合作”。 面对东北亚地区合作的这种复杂的情形,需要从新的角度去探讨和解释。 二、东北亚合作的制度主义解释 运用制度分析解释国际关系领域中的制度形成和合作问题已成为一个新的热点。近年 来,国内一些学者也尝试利用这种方法研究国际制度以及国际关系问题。(注:例如: 刘均胜的《APEC模式的制度分析》(《当代亚太》2002年第1期);潘丹榕、罗峰的《问 题与对策:国际环境治理的制度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10期);苏长和的 《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等。)作 为国际合作的具体实践,东北亚合作中的许多问题,无疑同样可以运用制度分析理论去 加以研究和解释。制度分析(institutional analysis)兴起于经济学领域,是从制度角 度分析经济现象的理论。这种研究方法引用到政治学研究领域后,被马奇(James G. March)和约翰·奥尔森(John P.Olson)概括为新制度主义(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注:James G.March and Johan P.Olson,“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Organizational Factors in Political Lif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78,No.3,September 1984,pp.734—749.)新制度主义认为就像经济学中的“经济 人”一样,政治活动中的个体,也是理性的,并且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治活动中 达成协议、协调冲突、制定规则,都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的一种交换活动,并通过政治过 程实现公共物品的供给、需求与产量。制度环境的改变,起源于人们对收益成本的预期 。当预期的净收益超过了预期的成本,或者出现了边际性的潜在收益,就会引起人们对 收益与成本比的重新判断,进而产生改变现行制度的企图。只有在有利可图的情形下, 各方才会萌生合作的愿望。 在区域经济集团化所能带来的共同利益的推动下,东北亚有关国家和地区已越来越认 识到,在本地区构建某种形式的合作机制或模式,有利于各国今后的发展。 中国参与东北亚合作将提高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开拓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贸 关系,有助于中国跻身于国际区域集团之间的国际分工合作。日本参与东北亚地区合作 ,不仅符合日本经济发展本身的需要,而且是日本与美欧争夺东亚未来主导权,维护日 本在东亚地区经济利益的需要。韩国参与东北亚合作同样是经济继续发展的需要,但更 重要的是韩国可借参与东北亚合作,实现朝鲜半岛的统一。朝鲜、蒙古参与东北亚地区 的合作也有助于振兴其经济。总之,从各方的收益预期来看,东北亚地区的合作具有极 大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