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鲜半岛核危机问题由来已久 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通过1953年10月签订的《朝美共同防御条约》获得了在韩国无 限期驻军权,并于1958年开始在韩部署核武器。[1]据报道,美国一度在韩国部署过1, 000多件不同类型的战术核武器,建有4个长矛地对地导弹发射场和144个奈基式Ⅱ型地 对空导弹发射场。[2]美国还曾多次对朝鲜进行核威胁。在1950、1953、1969、1975、1 981年双方关系紧张时,美都曾扬言要对朝进行核打击。为此,朝鲜方面曾多次呼吁美 国撤走部署在韩国的核武器,但在当时的背景下,美韩没有给予积极的回应。从20世纪 60年代开始,为了解决资源短缺和电力能源供应紧张问题,朝鲜也开始了和平利用核能 的研究,并逐步在宁边等地建立了核设施。[3]1985年,由苏联援建的宁边核反应堆开 始运转,[4]同年12月,朝鲜在核不扩散条约上签字。1986年,朝方发表声明,建议把 朝鲜半岛变成无核区,并宣布北方不试验、不生产、不储存和不引进核武器,不允许建 立包括外国核武器在内的所有军事基地,不允许外国核武器通过自己的领土、领海和领 空。朝方同时呼吁美国撤走部署在南部的全部核武器,取消有关在朝鲜半岛使用核武器 的所有作战计划。[5]然而美韩仍未对朝鲜的呼吁做出积极回应。1990年4月,美国国防 部官员正式提出朝鲜核问题,质疑朝鲜正在研制核武器。美日不断向北方施压,要求朝 方签署核保障协定,接受国际社会的核检查。朝方则声明,朝方没有开发核武器的意愿 和能力,但如果要进行核查,南北双方都要接受核查。美韩两国反复磋商后,美国决定 从韩国撤走所有战术核武器。 1991年11月,韩国总统卢泰愚发表《为韩半岛无核化及实现和平的宣言》,第一次明 确宣布:韩国将不制造、不拥有、不储存、不配备和不使用核武器;核能源只用于和平 目的;遵守“防止核扩散条约”以及根据这一条约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缔结的“核安全措 施协定”;韩国国内的核设施与核材料接受彻底的国际检查,不保存核废料处理及浓缩 设施。[6]朝鲜方面迅速做出反应,就签署核保障协定问题提出四条建议:(1)只要美国 开始从南朝鲜撤走核武器,朝鲜就在核安全协定上签字;(2)对南方是否存在美国核武 器和北方的核设施同时进行调查;(3)朝美双方就同时核调查和消除对朝鲜的核威胁问 题进行协商;(4)朝鲜北南双方就不开发核武器和建立朝鲜半岛无核区问题进行协商。[ 7]12月18日,卢泰愚总统宣布:此时此刻,在韩国任何地方连一件核武器也不复存在了 。布什总统表示对卢泰愚的宣言不持异议,表明美国已从韩国撤走了全部核武器。12月 31日,北南双方草签《关于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宣布双方都将不试验、不生产 、不拥有、不储存、不部署、不使用核武器,双方保证不谋求拥有核处理和铀浓缩设施 ,相互进行有选择的核调查以及建立一个关于核问题的联合控制委员会。 1992年1月,北方宣布签署核安全协定,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调查。2月,双方 互换《关于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的正式批准文本,并宣布从即日起生效。4月, 朝鲜政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达成一项实行核保障的协议,随后接受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 6次检查。在此基础上,朝韩双方达到了对对方核设施同时进行检查的协议,并组成了 两国核控制委员会。朝鲜半岛核武器问题朝着积极的方向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但是, 由于双方在选定具体核查对象方面出现分歧,协议未能落实。南方主张采取“相互对等 同数原则”,并要随时进行“特别调查”;而北方则主张“同时消除怀疑原则”,对美 国在南方的核武器、核基地进行“全面调查”。[8]北南双方的分歧为日后核危机问题 的屡屡出现埋下了伏笔。 虽然朝鲜方面已多次申明自己没有生产核武器的能力和愿望,并已接受国际原子能机 构的多次调查,但美方仍坚持认定北方已具备核开发能力,并断言朝方隐藏了核设施和 核物资,要求朝鲜接受强制性检查。同样,虽然美韩方面宣布已经撤走部署在韩国的全 部核武器,但朝方则坚持认为南方仍留有核武器。为向朝施压,韩美宣布恢复1993年的 联合军事演习。朝鲜政府则宣布冻结同韩国进行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双边对话。 1993年1月,朝鲜又宣布拒绝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视察。由于美韩举行了以朝鲜为假想敌 的联合军事演习,3月12日,朝鲜政府致函联合国安理会与核不扩散条约国,通报朝鲜 正式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5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以13票赞成、2票弃权通过82 5号决议,要求朝鲜重新考虑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决定。次日,朝政府发表声 明,认为联合国825号决议是对朝鲜内政的干涉和主权的侵犯,朝鲜表示坚决反对,并 警告美国必须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9]一时间,朝鲜半岛局势剑拔弩张。 在各方努力下,6月,朝美首轮会谈在纽约举行,朝鲜宣布暂不退出条约。7月,双方在 日内瓦进行第二阶段会谈,发表美朝关于核问题声明,美国保证不以武力相威胁、不使 用武力、向朝鲜提供轻水反应堆;朝鲜则同意尽快同国际原子能机构恢复接触,双方将 就核保证和对朝鲜核设施检查问题进行磋商。 1994年2月,朝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同意对其7座核设施进行检查 。几经反复之后,朝美双方终于在该年10月正式签订了《关于朝鲜核问题的框架协议》 。这一框架协议的基本要点是:(1)华盛顿和平壤同意建立由美国领导的国际组织,为 朝鲜建设两座轻水反应堆,以取代朝鲜的石墨核反应堆,为朝鲜提供能源;美国牵头在 2003年前为朝鲜建造两座装机总容量为2000兆瓦的轻水堆核电厂。(2)在轻水反应堆建 设期间,为了缓解朝方因冻结核设施造成的能源危机,美国同意每年向朝鲜提供50万吨 重油,直至轻水反应堆核电厂完工。(3)朝鲜同意冻结并最终拆除其石墨反应堆以及其 他相关的核设施,即不再向一座5兆瓦的核反应堆重新添加核燃料,停止两座石墨减速 反应堆的建设,封闭核燃料处理厂,并表示将拆除这些设施。(4)美国向朝鲜做出正式 保证,不对朝鲜使用核武器;朝鲜承诺将采取措施,实现朝鲜半岛的无核化,并表示它 将不退出《核不扩散条约》。(5)美国和朝鲜同意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设立联络处,并 最终把双边关系升级为大使级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