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战争从爆发到美军占领巴格达,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基本结束了,这是继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之后,美国取得的又一次重大军事胜利。美英联军未经联合国授权对一个主权国家发动战争,实质是对当前联合国集体安全体系的破坏行为。伊拉克战争对未来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格局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伊拉克战争不仅改变了中东地缘政治,美国在战争中的单边主义行为也损害了国际机制的集体性准则。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核不扩散机制虽然存在着种种难以克服的弱点,但是它从冷战时期诞生至今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方面还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有效、成功和典型的国际安全机制。但是,自从“9·11”事件后,布什政府内的新保守主义色彩越来越浓厚,伊拉克战争更是令布什“战争内阁”内的新保守派士气大振,他们提出冷战时期的一些国际机构已经不适应冷战后时代的需要,应该塑造新的国际机制,(注:Joseph Cirincione,“How Will the Iraq War Change Global Nonproliferation Strategies?”Arms Control Taday,April 2003,p.3.)为美国利益全球化的战略目标服务。本文拟对布什政府的国家安全战略以及新保守主义思想对美国安全战略的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全面客观地论述伊拉克战争对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影响。 一、动摇核不扩散机制的保障制度 国际核不扩散机制是由《不扩散核武器条约》(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NPT)、(注: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NPT。国内也有译为《核武器不扩散条约》、《核不扩散条约》,本文参照刘华秋主编:《军备控制与裁军手册》(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的译法。)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制度、核供应国出口控制制度和无核武器区条约等部分所构成。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基石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它的指导原则是,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不要帮助其它国家获取拥有核武器的能力,而没有核武器的国家要放弃获取核武器。 随着科学技术和军事武器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对不扩散概念的内涵进行了延伸和扩大,“不扩散”概念指的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这类武器不仅包括核武器,也包括生化武器和导弹运载工具,所以核不扩散机制同样适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问题。(注:李少军:《论核不扩散体制》[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1期。)1968年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无核武器缔约国不得从让与国接受核武器、核爆炸装置及对此种武器装置的控制权的转让,不制造核武器也不要求提供这方面的帮助。(注:刘华秋主编:《军备控制和裁军手册》[M],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389页。)一个军控条约如果缺乏监督执行机制,那么就只是徒有理想主义的外衣,而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则是为核不扩散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了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规定,每个无核武器缔约国,单独或会同其他国家一起同国际原子能机构签订协议,以便对其领土内的、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进行的一切核活动中的所有源材料或特种可裂变材料进行保障监督(全面保障监督)。国际原子能机构是根据联合国的要求于1957年建立的,主要任务是促进核能和平利用和实施检查与监督,以核实接受保障的核材料和核设施未被转用于核爆炸目的。《国际原子能机制规约》明确规定如发现违约行为,视情况国际原子能理事会应将此违约行为报告全体成员、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及联合国大会。(注:刘华秋主编:《军备控制和裁军手册》[M],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403页。)国际原子能机构所奉行的国际保障制度对核不扩散机制是极为重要、不可或缺的。 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的最主要理由是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依照联合国自海湾战争以来就伊拉克问题通过的一系列决议,特别是2002年11月8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关于伊拉克武器核查问题的1441号决议,联合国下属的联合国监督、核查和视察委员会(UNMOVIC,简称“监核会”)(注:联合国监督、核查和视察委员会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1999年12月17日通过的第1284号决议成立的,负责对伊拉克销毁生物、化学武器和弹道导弹的核查。参见http://www.syd.com.cn/news/ds/bjzl/bj004.htm。)和国际原子能机构负责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核查,并确认伊已销毁这些武器。联合国的武器检查人员对伊拉克实施了全方位、严格细致的检查,没有发现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且联合国监核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向联合国安理会汇报时反驳了美国对伊拉克的指控。在这种情况下,布什政府无视核不扩散机制安全保证程序,既不给予武器检查人员足够的时间也不经联合国的授权就对主权国家发动了“先发制人”的打击,这无疑是从根本上动摇了核不扩散机制的保障制度。伊拉克战争结束后,美国又在核武器开发问题上向朝鲜和伊朗施压,要求朝鲜放弃核武发展计划,敦促伊朗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严格核查,并且对国际原子能机构于2003年6月19日通过的要求伊朗接受对其核设施继续进行检查和监视的声明表示欢迎。(注:参见http://news.winhuanet.com/world/2003-06/20/content-929114。)人们不禁产生疑问,布什政府不信任联合国武检人员在伊拉克的核查结果(迄今为止,美国仍未在伊拉克发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那么如果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伊朗或者其它国家的核查结果再次有悖美国的意愿,美国政府又当如何呢? 在布什政府的外交政策班底中存在着三个主要阵营:一个是以国务卿鲍威尔为首的温和国际主义派(Moderate Internationalists),就是所谓的温和派;一个是以国防部副部长沃尔福威茨为代表的进攻性新保守主义派(Aggressive Neo-conservatives),也称新保守派;还有一个是国家保守主义(National Conservatives),即传统保守主义派、或老保守派,这派的代表人物有总统布什、副总统切尼、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等。(注:此观点参见Joseph cirincione,“How Will the Iraq War Change Global Nonproliferation Strategies?”,Arms Control Today,April 2003.,p.4.张立平:《新保守派与布什的外交防务政策》[J],《国际经济评论》2003年第3—4期。)温和派的主要特点是在对外政策中遵循实用主义路线,他们也被称作现实主义者,认为在对外交往中必须耐心处理联盟、竞争乃至冲突问题。而新保守派则“是用意识形态和近乎福音派新教的观点看待世界”,(注:John Steinbruner,“Confusing Ends and Means:The Doctrine of Coercive Pre-emption”,Arms Control Today,January/February 2003.p.5.)他们宣扬美国无与匹敌的力量应当用来改变世界,而不是处理国际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