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F04文献标识码:A 2003年12月31日,河北省政法委颁布了《关于政法机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环境的决定》[1],其中最主要的一条为:“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得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在追诉期内的,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悔罪表现和所在企业在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依法减轻、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该文件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上的影响,引进资金按规定所得的奖金或引资费用,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一律不得按犯罪处理。此即所谓的“大赦民企原罪(注:“原罪”,源于圣经,是基督教中的用语,也就是宗教教义的制定者假设其教徒前世就犯有的罪行,是强加给信仰者的一种先天固有的“罪行”,其实是一项莫须有的罪名。))”,其合理性引起了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各界人士激烈的争论。 笔者认为,就赦免的程序、对象和范围而言,《决定》严重违反了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从赦免主体上讲,赦免权的行使主体应当是全国人大常委;从赦免的程序来看,赦免令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讨论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发布;就赦免的对象和范围而言,赦免针对的是已发生的犯罪行为,未发生的犯罪行为是不能“赦免”的。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只有全国人大拥有刑事法律的立法权,作为一个地方机构,无论是迫于多么大压力或出于多么良好的初衷,作出这样的规定,的确违背了法治的精神。 从法治意义上讲,解决问题的方式和程序比内容本身更加重要。《决定》涉及的问题本身源于规则的缺失,难道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还要制造新的社会无序和规则缺失吗?由此可以看出,赦免必须在法治统一的前提下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进行,赦免立法迫在眉睫。 一、国外赦免制度和赦免实践的特征及我国赦免制度和赦免实践的现状评析 (一)国外赦免制度和赦免实践的特征 世界各国,基本上都存在过赦免制度和赦免实践。现代国家,如法国、英国,尽管充分认识到赦免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权威性的副面作用,但在民主的宪政体制下,也大都保留了赦免制度,只是在法治和宪政理念的影响下,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 1.赦免制度法典化 古代的赦免制度一般规定在刑法中,现代的赦免制度仍保留了这一渊源,但随着赦免实践经验的丰富和赦免理论的完善,赦免制度除在宪法和刑法中作出一般规定外,韩国、法国、我国台湾等地区,还颁布了单行的赦免法典,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单行赦免法——如韩国《赦免法》,多达27条,对赦免的种类、效力、程序等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2.赦免制度作为国家的政策工具作用日益突出 赦免最初带有神权或宗教的神秘色彩,被看作是神的宽恕或君主的恩惠。但是,近代以来,社会日新月异,各种矛盾越来越尖锐复杂,赦免通常作为一项政策工具来解决重大社会政治、经济、外交和军事冲突。 3.赦免行为法治化 多数法治国家把赦免纳入法治轨道,对赦免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效力都作出了明确界定,传统观念中的政治权力也必须依法而行,使得赦免这种“非常手段”也有规可循。 4.赦免更加谨慎。 由于认识到赦免对国家法律秩序和司法权威的冲击等诸多弊端,各国政府对赦免的实施越来越谨慎,赦免前不但要考虑赦免的范围和条件,更要对赦免的社会效果进行准确评价。因此,针对所有罪犯的大赦“恩惠”几乎绝迹。 5.赦免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展 当代赦免实践对于认为赦免是对刑事犯宥免刑罚执行或刑事追诉的传统赦免理论有所突破,如1998年韩国的规模堪称世界之最的一次赦免,除三万多名过失犯罪的轻微刑事犯及少数政治犯以外,还包括五百三十二多受交通法规处罚而吊销驾驶执照的人和十六万多名受到纪律惩戒处分的公务员。 6.赦免权一般由具有民意基础的中央国家机关行使,如英国由议会行使,韩国、美国由总统行使。 (二)我国赦免制度和赦免实践的现状评析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仍然保留了赦免制度,在1959年至1975年期间,据党中央或国务院的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审议决定,先后实施了七次特赦,并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执行[2]。勿庸置疑,这七次赦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应,为推进两岸和平统一政策和我国外交政策的推行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其不足同样不可忽略。 1.赦免制度过于简陋 我国的赦免仅指特赦,除现行《宪法》第67条和第80条寥寥十余字对特赦权的行使主体和特赦令的发布主体作出简单规定外,对赦免的适用情形、程序、效力缺乏具体规定,不具备任何法律技术层面上的操作价值。 2.赦免动机和对象单一 七次特赦,均是在政治、经济、社会制度非常稳定的条件下实施的,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赦免的对象看,除第一次包括反革命罪和普通刑事犯罪以外,其余历次特赦的对象仅限于战争罪犯。但改革开放后,新变革与旧法制的冲突非常剧烈,我国却没有出于经济或社会的原因实施过一次赦免。 3.赦免条件严格 七次赦免,都坚持了一定时期的改造、确实已改恶从善的表现作为前提条件,这也许是由赦免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的,但可以看出,新中国是赦免最为严肃谨慎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