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有两部以逻辑冠名的著作,一部是《逻辑学》(俗称《大逻辑》),另一部是《 小逻辑》。这两部著作都有中译本,但它们对黑格尔所讨论的核心概念“Sein”却使用 了不同的翻译术语。前者用的是“存在”[1],后者用的是“有”[2]。这两个术语显然 是不同的。由于《小逻辑》基本上是《大逻辑》的一个简写本,因此它们的核心观念不 可能是不同的。由此来看,不同的中文翻译表明了译者对黑格尔的思想有非常不同的理 解。最近,黑格尔的《小逻辑》又出版了一个新的中译本,该译本修正了旧译本中的“ 有”,而采用了“存在”这一术语[3]。这表明,学术界似乎倾向于以“存在”来理解 黑格尔的“Sein”。但是也不尽然,因为近年来就有人明确主张,理解黑格尔的理论应 该用“有”这个概念[4](P395)。 除了以“存在”和“有”来理解黑格尔的思想外,也有人认为应该以“是”来理解黑 格尔的思想[5][6]。梁志学在新译的《逻辑学》(《小逻辑》)的译后记中也谈到了这个 问题,并认为是否以“是”来理解乃至翻译“Sein”,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3](P4 07-408)事情。虽然他在译文中保留了“存在”的翻译,但他的这一说明切中了理解黑 格尔思想的核心所在,以及理解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当然,引申一步,这也是 理解西方哲学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 人们一般把黑格尔看成是一位哲学家和形而上学家,而不是逻辑学家,并且也在这样 的意义上理解他的著作,包括他的逻辑著作。尤其是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更多的是把 黑格尔当作马克思主义的先驱之一,把他的思想当作是马克思主义的组成部分之一,因 而似乎理所当然地从哲学的角度,特别是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理解和看待他的《逻辑学》 。因此,谈“存在”可以比较容易地与唯物主义观念联系起来,而谈“有”也可以比较 自然地与中国传统思想联系起来。所以,在这种意义上,“存在”与“有”的理解似乎 都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从理解黑格尔的思想出发,这样的理解却是有很大问题 的。 黑格尔把他的著作命名为《逻辑学》,这说明,他自己把它作为逻辑著作。因此,虽 然黑格尔的逻辑著作写得不好,对逻辑的许多看法是错误的,因而得不到逻辑学家的认 同,但他的著作并不是与逻辑没有任何关系。相反,他的著作与逻辑关系密切,其中包 括他对逻辑的认识和理解,以及他对他所理解的逻辑问题的论述。 首先,黑格尔明确地说逻辑“需要一番全盘改造”[1](P33),这说明他对此前已有的 逻辑不满,他要发展逻辑。他认为,以前的逻辑只知道研究形式,而“形式既然只是固 定的规定,四分五裂,没有结合成有机的统一,那么,它们便是死的形式,其中没有精 神,而精神却是它们的具体的、生动的统一。因此它们缺少坚实的内容——一种本身就 是内容的质料”[1](P29)。他甚至认为,这样的逻辑是毫无精神可言的。在他看来,思 维都是活生生的,是与内容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只研究形式是不够的。逻辑研究的是“ 纯粹思维的科学,它以纯粹的知为它的本原,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生动的统一”[1 ](P44-45)。这些论述十分清楚地表明,黑格尔是在论述逻辑,而且确实是在按照自己 的认识论述逻辑。 其次,黑格尔在构造自己的体系的时候,特别强调要从科学中寻找纯粹的出发点。他 明确地说: 科学说明所涉及的东西,那就是在每一个逻辑命题中都出现了直接性和间接性的规定 以及它们的对立和真的说明。只要这种对立在与思维、知、认识等的关系中,持有直接 或间接的知较具体的形态,那么一般认识的本性即将在逻辑科学之内来考察,而认识的 其他具体形式也便归在精神科学和精神现象学之中了[1](P52)。 这说明,科学说明所涉及的是逻辑,因此,相关的认识要在逻辑中来考察。特别是, 这里不仅提到逻辑命题,而且提到其中的“规定”及其“对立”,还有“真”。这些东 西显然涉及逻辑的具体内容。除此之外,他还认为,开端是逻辑的,而“逻辑是纯科学 ”[7](P53)。 二 以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必须联系逻辑来理解黑格尔的思想。于是,笔者的问题变为 ,联系逻辑来考虑黑格尔的思想,为什么就不能把他的核心概念“Sein”理解为“存在 ”或“有”,而一定要理解为“是”呢?用黑格尔的方式来回答,则可以说这个问题既 简单又不简单。说它简单,是因为看一看逻辑中究竟是有“存在”或“有”,还是有“ 是”就可以了。而说它不简单,则是因为这涉及对逻辑的理解和把握,因而涉及对逻辑 技术与思想运用的理解和把握。下面我们先考虑简单的回答。 在黑格尔时代,逻辑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但它的核心内容仍然是三段论。一 般来说,三段论是由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组成的推理,它们有一些特定的有效式,符合 这些式的推理就是有效的。组成这种推理的前提和结论的句子形式共有四种: A:所有S是P E:所有S不是P I:有S是P O:有S不是P 由它们的不同组合,就构成了不同的三段论。比如,三段论第一格第一式和第二式: AAA:所有M是P,所有S是M,所以,所有S是P EAE:所有M不是P,所有S是M,所以,所有S不是P 简单地说,A、E、I、O这样的句子形式是逻辑的基本内容,由它们构成的有效三段论 式也是逻辑的基本内容。根据这样的内容,句子形式表面上共有以上四种,但是它们最 核心的句式却是: S是P 在此之上增加否定词“不”和量词“所有”和“有的”,就形成了A、E、I、O四种形 式。由此可见,这种逻辑的主要特征是:它的句子形式是以主谓结构体现的,它以系词 “是”为核心,以“S”和“P”这两个变元标示出主项和谓项,因此这种逻辑也叫词项 逻辑。在这种逻辑中,“是”、“不”、“所有”、“有的”、“所以”(如果,那么) 是逻辑常项,“S”、“P”、“M”是变项。由于逻辑常项是逻辑研究的主要的东西, 再加上“是”的核心地位,因此可以说,“是”乃是词项逻辑中最核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