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225(2003)06-0019-006 《存在与时间》是海德格尔最重要的代表作,也是20世纪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最有影响的一部作品,从其1927年问世以来,一直备受人们的关注。它所包含的深刻思想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给一代又一代人以很大的震撼与启发,这是无庸置疑的。但是,我们也不能迷信它,《存在与时间》同样也潜藏着一些内在的困境与危机,这种困境与危机是其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历史、时代的产物,是极其深刻的,是海德格尔自己也难以解决的,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这些问题而不是盲目地崇拜与迷恋,以便更好地为我所用。特别是在近十年的时间里,海德格尔研究已成为中国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人们对之追捧有加,谈西方哲学、美学似乎言必海德格尔,在这种情形下,谈谈海德格尔的困境就显得更加必要了。 一 “此在”生存价值的普遍有效性困境 《存在与时间》的第一个深刻的危机和困境就是“此在”的存在意义和价值有无普遍有效性的问题。 海德格尔认为任何存在论,如它不曾首先充分澄清存在的意义并把澄清存在的意义理解为自己的基本任务,那么,无论它具有多么丰富、多么紧凑的范畴体系,归根到底,它仍然是盲目的。所以他首先要澄清存在的意义,他认为“存在总是某种存在者的存在”[1](p11),同时“存在却只有在某种存在者的领会中才存在”。[2](p212)而这种既以某种方式存在又能领会这种存在、对存在发问的存在者就只能是我们人自己这个向来所是的存在者了,这个特殊的存在者海德格尔称之为“此在”。因此,一切对存在的探问就只能首先通过“此在”自己的生存领会来获得,所以海德格尔说:“因而其他一切存在论所源出的基础存在论必须在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中来寻找。”[1](p16)从而奠定了“此在”生存论分析的优先性,奠定了此在“基础本体论”的地位。 海德格尔接下来就展开了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认为此在就是“在世界中存在”,而“在世存在”的首先与通常的存在方式是日常状态,日常状态就是“献身”、“领会”和“沉沦”的“常人”状态,而整个生存就是一个“此在”为使自己的生存超离这种“常人”状态的“操心”过程。海德格尔反对任何形而上学的先在设定,认为人的存在没有什么现成的意义早就摆在那里等待人去获取,存在的意义都是“此在”在生存中通过与周围世界来与自己“照面”的东西打交道的过程中领会得来的。因此,在海德格尔那里,“此在的意义不是一个飘浮无据的他物和在他本身‘之外’的东西,而是领会着自己的此在本身”[1](p370)。“此在”的意义是“当下即是”的,此在没有什么现成的意义是预先就规定好了的,此在的意义在于它当下即是的生存。什么是“当下即是”呢?海德格尔说:“我们把保持在本真的时间中的并因而是本真的当前称为当下即是。”[5](p385)这就是说“此在”正在自己的本真存在中生存着,这就是此在存在的意义。 在海德格尔看来,此在原是可能之在。此在的展开就是人自身在这种种可能性的存在中为自己筹划、操心,为自己选择一种可能之在,只有在选择到自己最本真的存在时,他才是自由的。面对着种种可能性的生存,向什么地方筹划、选择自己的生存呢?这个向什么地方筹划实际上就是自己生存的意义了,所以海德格尔说:“意义就是这个筹划的何所向。”[1](p177)这实际上是说,生存的意义就是此在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展开。但也就是在这里一个深刻的危机和困境实际上已经出现了。 因为我的生存的意义是“我的”此在自己的选择,他人生存的意义同样是他人作为一个“此在”的选择,“这个‘其他的’存在者本身就有此在的存在方式”[1](p145),所以,海德格尔说存在在世实际上是“此在”对“此在”的关联。那么,我这个“此在”在“在”中筹划的意义是“我的”,而另一个“此在”在“在”中筹划出的人生的意义对他自己来说同样是“我的”,这种筹划的意义肯定是不会相同的,但它们确实都是“我的”此在自己亲身领会来的意义,都是本真的。那么,这些都是“我的”的人生意义哪一种是有价值的呢,哪一种是无价值的呢?怎么来判定呢?如果只要是“此在”自己得来的筹划,都有价值,那实际上就是说人生的意义没什么哪一个有价值哪一个无价值之分了,不存在哪一种是对哪一种是错了,这种无所谓对错的态度势必会导致走向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的道路。后来萨特提出的“存在与虚无”可以说是海德格尔思想真正的逻辑推演。这种虚无主义的价值观念是极其有破坏力的,对传统观念的反叛确实有颠覆性的效果,也容易迎合迷惘、失落的现代人,青年人中对海德格尔的崇拜也就容易理解了。但这种价值观的虚无却同时是十分危险的,海德格尔自己后来走向与纳粹合作可以说与他思想中潜藏的这种虚无主义是有一定关系的。 海德格尔理论的这种危险是他的理论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必然结果。他的理论的运思逻辑就是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那种先在的设置一个抽象的“实在”、“中心”或“标准”的做法,认为没有什么先在的不变“本质”现成地存在于某个地方,而是强调一种具体的当下生成的哲学观念。所以,在存在问题上,他反对为人的本质先行设置一个普遍本质的做法,强调人的存在就是“此在”的正在领会,存在者的本质在于他“去存在”,现成性是非“此在式”的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海德格尔强调“此在就是我自己一向所是的那个存在者,此在的存在一向是我的存在”[1](p132)。他说:“此在这个术语表示得很清楚,这个存在者首先是在与他人无涉的情形中存在着”[1](p139),这样他把此在的本质根基于他“自己”的生存,强调一切此在都是“我的”此在,强调了绝对的单个个人自己存在的意义,撕毁了以前那种人早就注定了有某种本质的观念,告诉人们没有什么普遍的先在本质存在,这使人们从某种“普遍人”、“共同人”、“集体人”的虚幻本质的束缚中觉醒过来,追求绝对自我的生存,这无疑对人们个性解放和思想的解放都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海德格尔却由此把普遍本质和个人对立起来,从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普遍本质而走向了绝对的个人生存。虽然,不可回避的是,人,是个人的,是自然存在物;但他同时也必然是社会的,是一个社会存在物,是一个类存在物。因此,人需要设置有,而且确实也有某种共同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以维持这个“类”的发展。个人的活动本来就是社会的,正如马克思所说:“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2](p122)但是,海德格尔恰恰是把普遍本质和个人完全对立起来。因此,如果要设置一个普遍的原则,海德格尔就会认为这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先在原则,他是要极力反对的。而不设置一个普遍的原则,每个此在“我的”意义究竟有无价值又难以有什么判定的标准,又会因此而走向虚无主义的泥潭,走向混乱的无价值判断的危险境地。海德格尔想唤醒每一个个人去建构的自身独特存在价值的良苦用心,反传统形而上学的哲学出发点都使他反对设立任何普遍的标准,而人类社会却不能没有某种普遍的标准,这使海德格尔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困境,设置一个普遍的判断标准吧,这正是他所反对的形而上学的做法;不设置吧,又会陷入虚无主义的泥潭,甚至会陷入法西斯主义的价值观里去。这个内在的矛盾是致命的,可以说使他难以再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他在写《存在与时间》的时候,计划写两部分,而第二部分一直也没有写出来,第一部分的第3篇“时间与存在”也一直没有写出来,只写了第一部分“准备性的此在基础分析”和“此在与时间性”两篇。从1927年《存在与时间》问世一直到1976年海德格尔去世,这中间近50年的时间,海德格尔一直没能写出早已计划好的写作计划,《存在与时间》自身的这种内在困境可以说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注:关于《存在与时间》的未完成部分,海德格尔在1975年整理出版《现象学的基本问题》(1927年夏季学期马堡大学讲课稿)导言部分的一个注释中指出,这部手稿可视为《存在与时间》未完的第一部分第三篇的底稿。至于《存在与时间》第二部分的基本内容,按照海德格尔自己在《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七版的序言中所说,可参看1953年出版的《形而上学导论》。参看《存在与时间》中文版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