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John Searle)是当代英美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的重要人物之一。其哲学最主要的特征是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两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按他自己的说法,“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Searle,1983,p.vii)。塞尔的研究方向被认为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研究方向,因为他在心灵哲学中主张精神现象的实在性。他同时也认为语言的意义是由使用者大脑中的精神事件以内在的方式决定的,所以塞尔的研究方向也被认为是一种内在主义的研究方向。本文将集中讨论塞尔的内在主义语言哲学,具体策略是对比讨论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是如何分别处理特指性问题的,通过两者的比较来论证内在主义的正确性。 一、内在主义与因果外在主义 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的关系,如果我们把两者结合起来,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把语言哲学中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应用于心灵哲学的研究,即赖尔(Ryle)的语言学转向之后在心灵哲学中流行的语言分析的研究方法;第二种是把心灵哲学中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应用于语言哲学的研究,即把语言哲学当作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枝,这正是塞尔所采用的方法。在《论意向性》第二章“论知觉的意向性”中,塞尔典型地用该方法来讨论知觉命题的意义。 塞尔以前流行的研究方法是行为主义和功能主义。这种立场通常否认心理事实的存在。与此相反,塞尔主张一种实在论的立场,他承认精神现象的实在性,认为所有的精神状态都是由大脑中的物理过程引起和实现的。塞尔的实在论是其内在主义意向性理论的一个基础假设。在语言哲学中,最流行的是外在的研究方法。因果外在主义者(causal externalists)认为词语的意义是由外在的因果作用决定的;第三人称外在主义者(third-person externalists)认为词语的意义取决于第三者的理解。两种外在主义者都把他们对意义的分析局限于外在的刺激和言语的行为反应之间的相互关系,想对意义的客观现实作出“科学的、客观的、经验的描述”。与这种客观的因果或第三人称的观点相反,塞尔提出了一种第一人称的观点,即一种内在主义的观点:“意义在大脑之中”,从属于意向性状态的任何内容不可能由不内在于主体的任何其它东西构成。塞尔试图用他的意向性理论来解决意义问题。 在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的争论过程中,特指性问题(Particularity Problem)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最初起源于普特南(Hilary Putnam,1985)和波吉(Tyler Burge,1988)等人的“孪生地球”(Twin Earth)思想实验。普特南和波吉设计这些版本略异的思想实验的共同目的是要反驳内在主义,塞尔则希望“孪生地球”案例最终能证明内在主义的正确性:在地球上有一对夫妇,莎丽和琼斯;在宇宙中还存在一个与地球完全一样的孪生地球。当然,在孪生地球上也有一对夫妇,也叫莎丽和琼斯,与地球上的莎丽和琼斯在各方面完全一样。为方便讨论,我们不妨称后者为孪生莎丽(Twin Sally)和孪生琼斯(Twin Jones)。孪生琼斯大脑中“莎丽”一词的内在意义与琼斯大脑中“莎丽”一词的内在意义完全相同,而莎丽和孪生莎丽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内在主义在此无法说明词语的特指性。因果外在主义者却可以成功地给出一个答案:当琼斯说“莎丽”的时候,他是指莎丽而不是指孪生莎丽,因为是前者而不是后者,与他当前的知觉和说话时的语境存在一种因果的关系。 关于“孪生地球”案例我们可以设想出一个延伸:假设莎丽和孪生莎丽都是宇航员,莎丽为地球上的宇航局工作,孪生莎丽为孪生地球上的孪生宇航局工作。在她们上天完成任务返航的过程中,因为某种错误,孪生莎丽来到了地球,莎丽来到了孪生地球。事情将会如何?莎丽和孪生莎丽将不会感觉到任何区别,因为地球和孪生地球在任何方面都一样;琼斯和孪生琼斯也不会感觉出任何区别,因为莎丽和孪生莎丽从原子分子的层次开始就是完全一样的。于是,琼斯将不可避免地把孪生莎丽当做莎丽,他说“莎丽”的时候仍然是意指莎丽,但此时是孪生莎丽与琼斯的知觉和言语处于一种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因果外在主义在此无法达到语义的特指性,而内在主义却可以对此提供一个说明:为什么琼斯会无可避免地犯一个认知的错误。当他说“莎丽”的时候仍然意指莎丽,因为意义是以内在的方式决定的,而不是由外在的因果作用决定的。 其实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既可以说明宇航飞行以后的情况,也可以说明宇航飞行以前的情况。尽管塞尔反对因果的外在观点,但他并非完全拒斥外在因果性在语义中的作用。相反,他把因果性当做其“意向性内容”(intentional content)或“满足条件”(conditions of satisfaction)的一部分,当然不是核心的部分。处于塞尔“意向性内容”核心部分的是其“自指因素”(self-referential element)。这就容许这样一种可能性:处于因果关系的并不是莎丽,即意向性条件没有得到完全满足。琼斯得到的并不是一个真正确实的感知,而是一个幻觉或错误的感知。无论是莎丽还是孪生莎丽处于实时的因果关系,自指因素决定了意向性内容。而孪生琼斯的意向性内容则与琼斯的完全不同,因为他的意向性内容的某部分,即因果性,是他的夫人孪生莎丽。即使琼斯和孪生琼斯具有现象上完全相同的经验,他们的意向性内容仍然不同,这是由他们各自独特的自指因素所决定的。所以没有必要借助于外在的因果作用。或者说,词语的意义不是由外在的因果作用直接决定的,它是由自指因素通过意向性内容所决定的。所以在宇航飞行以前,琼斯和孪生琼斯都已具有各自独特的自指因素和意向性内容,宇航飞行以前当琼斯称莎丽为“莎丽”时,意向性条件得到完全的满足;在宇航飞行以后,琼斯和孪生琼斯仍然具有从前的自指因素和意向性内容,当琼斯称孪生莎丽为“莎丽”时,意向性条件没有得到完全的满足。塞尔可以把它解释为犯了一个认知的错误:琼斯错误地把孪生莎丽当作莎丽。但意义的特指性仍然是达到了,他指的就是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