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成为腐败的高发期,在沿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腐败尤为严重。90年代后期被查处的高官腐败案出现了复杂化的趋势,表现为窝案增多,受贿手法更加隐蔽,牵涉面增大,使得查处更为困难。90年代后期开始的腐败案件较少,虽然可能会受到腐败潜伏期变长等因素的影响,但还是可以看出,随着中共十五大之后加强了制度建设,开始“从源头治理腐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严重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受到司法惩处的高官数量和严重程度都大幅度增加 从纪检机关查处的情况来看,前两个阶段(1992年之前)查处的高官腐败数量要远远大于1992年之后。根据中纪委在十四大上所作的报告,仅1987—1992年受到查处的省部级官员就达110人,其中1990—1992年为79人。但是从严重的腐败案件,也就是真正受到严厉的党纪、政纪处罚,甚至被司法机关判刑的高官数量,1992年之后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受到司法机关判刑的人数,在我们案例库所收录的64件高官腐败案件中,有31件被移交到司法机关,并依法进行了宣判,另有4件案件尚未宣判。其中1992年之前只有5人被判刑,而1992年之后达到了26人。 从涉案金额上说,90年代查处的案件与80年代相比,更是有大幅度提高。在1992年之前,在我们所统计的案例中,贪污、受贿等罪的涉案金额都没有达到10万,而1992年之后,在我们统计的37件案例中,有27件的涉案金额超过10万,其中12件超过.100万,更有4件超过1000万元;在2000年之后发现的5件案例,涉案金额都超过100万。此外,查处腐败案件所直接挽回的经济损失也在迅速增加。这突出反映了90年代,特别是90年代后期查处的一些案件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了以往。 二、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成为腐败的高发期 在发案年份可以统计的54个样本中,有43件的开始作案时间在1988—1995年之间,成为腐败的多发期。这表明,尽管1989年《两高通告》宣示了中央严厉惩处腐败行为的决心,但是在这前后的相当一段长时间内,仍然是腐败的高发期。由此说明,只是加大打击腐败的力度,而没有同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并不能有效地达到减少腐败行为的目的。 三、80年代国家部委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90年代沿海地区成为腐败高发带 我们的统计发现,在1992年之前,国家部委的腐败要案所占比重较高;90年代初期有所减少,但90年代中期开始又有显著增加。 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两个时期国家部委官员腐败行为的特点有所差异。在1992年之前主要是在自身体系内部腐败,特别是通过政府部门经商的方式涉足经济领域,利用审批权力谋取利益。在中央要求党政机关所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之后,这种腐败现象在逐渐减少。但是,1992年之后,又有一种新的腐败形式在国家部委中出现,就是高官与一些地方性的企业勾结在一起,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权力,为这些企业谋取利益。如果说前一种腐败类型还是以单位腐败为主的话,后一种腐败基本上是这些政府官员个人的行为,自身直接从中获利。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我们统计的高官腐败案件中,其中有6起与金融部门有关,还有4起与企业股票上市有关,这些案件涉案金额都非常庞大,这突现了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部门,中国的金融监管在90年代初、中期有很多的漏洞。从地域分布来看,改革开放之后,沿海地区高官腐败的发案率稍高于内陆地区,但平均案值明显高于内陆地区。在我们所统计的64起高官腐败案件中,北京最多,为7起,其中3起为中央直属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海南在沿海地区是最多的,为4起,广西、河北其次,为3起,广东、福建各2起,浙江、辽宁各1起,而江苏、上海、山东、天津等地1980年之后尚没有发现高宫腐败案;就内地而言,江西、安徽、湖北、贵州、云南、重庆、青海、新疆各2起,湖南、四川、甘肃、宁夏各1起。相比较而言,沿海地区发案率稍高于内陆地区。但从案值来说,沿海和北京、云南等经济较为发达省份高官腐败的涉案金额明显高于内陆省份。 四、腐败窝案、串案在增多 早在1989年被发现的铁道部副部长罗云光的受贿案就因涉案人员人数之广、层次之高而在全国引起了很大震动。自那以后,全国纪检机关陆续揭露出了一批新的腐败窝案、串案,仅涉及省部级的就有多起,包括因“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而浮出水面的王宝森、陈希同贪污、挪用案,因“康赛案”。而被揭露的吴文英、徐鹏航受贿案等。远华案更是涉及广泛,仅省部级官员就有2名。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出现的窝案更是令人担忧。早在1996年,原泰安中共市委书记胡建学(正厅级)因受贿61万元被判死缓,此案涉及原泰安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公安局长等6人,当时受到了广泛关注。此后又发现了多起地方主要党政领导集体腐败的窝案。最近的一起就是2000年侦破的“慕马案”,涉及副省级干部1名,副厅级4名,正处级11名,县处级7名,非法所得2亿多元人民币。此外,海南、广西等地也出现了腐败窝案。成克杰受到查处之后,广西一大批从玉林地区走出来的干部都腐败“东窗事发”,仅省部级就有徐炳松、李思潮两人受到查处。腐败窝案的出现往往是“一把手腐败”的结果,一旦一个地区的“一把手”有腐败行为,有可能整个领导斑子都会受到腐蚀。